如果把这些拍成电视剧,我想那一定会是最烂俗最狗血的言情剧开头。
在同城聚会的群组里面,有过寥寥几次交谈,也是因为小水,我才算认识了他。
我边吃着快到正午的早饭,边蓬头垢面地坐在电脑前看他们聊天,他正与小水闲谈。小水我是认识的,快三十岁仍旧懵懵懂懂的单纯姑娘,心底干净的一塌糊涂,如果说哪天她被人骗了把钱都骗走了,我一点都不会觉得惊讶。他们正聊得兴起,却一句简单的有事就消失干净。
‘唉,又不知道忙到哪里去了。’小水发了一个哀怨的表情。
‘没准去勾搭别的姑娘去了,男人嘛,都一个样。’我说得云淡风轻,心里有些不耻他的为人。一是因为平日讲话总是文绉绉的腔调,二是因为他经常说了一句有事就人间蒸发,尤其是第二条,尤为让我反感,多少会有抵触的心思。
‘等你跟他熟悉,你就知道了,他是不会说谎的。’小水的回答远比我想象中的迅速。
‘我才不稀罕熟悉他。’我只当小水被鬼迷心窍,以她的脑子,百分百会成为一个被迷惑的无知少女。
‘相信我,认识他,你就会愿意熟悉他了。’小水的回复依旧迅速,‘没准儿你还会喜欢他。’她私聊给我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我全不在意抛之脑后,只当没看到她的胡话。
时间消磨,半个月之后,再次看到他说话冒泡,还是群主嚷嚷着要聚会吃饭,他那边发了一个委屈的表情,‘我去不了。’
‘老虎你在哪儿?干嘛不来?’群主问他,‘在青岛,一时半刻很难回去。’我能感受到他似乎有些幽怨的情绪。
‘老虎你不是之前刚刚从上海回来吗?不是说休假?怎么又跑去青岛了?’群主继续追问,他发了一段语音过来,想必是懒得打上一长串的字吧。‘准备多赚些钱,在青岛找了一份兼职,他们前几天通知我过去上课,我就来了。毕竟我不同你,我还没结婚,还是要多赚一点的。’
‘上什么课?’小水不知道什么时候上线,接过了群主的逼供大业。我看着他们问得热闹,也就乐得当个围观群众,突然想起来,似乎每次他说了话,没多久就能看到小水回复。
‘韩语,我不像各位,我可是文盲,还没读过大学。。。。。’他在最后还带上了一个可耻的笑脸,迎来了群中无数人的“滚”。
‘你会说韩语?’我私聊问他。我是惊讶的,如果真按照他所谓的没读过大学没文化,那么很难跟他的腔调联系在一起,更不像许多人都知道的,赚了那么多钱,至少对于我这个在读学生而言,是一笔天文数字的钱。
‘你连助理都是硕士,还跟我们装!看你回来我们不灌死你!’群主一声令下,赢来一片欢呼,着实大快人心。
‘我母亲是韩国人,我小时候来了中国,还没忘了母语。’他同样私聊回我,没有我预想的骄傲。
‘你要准备结婚攒钱了?有女朋友了?’小水似乎才抓到他刚刚话中的重点,‘什么时候谈的?’
‘还没,只差个女朋友!’他还在最后加了一个感叹号。
‘小老虎,姐姐早就对你芳心暗许了,快过来让姐姐抱抱!’另一个常常出没在聚会里的,想来也跟他关系不差的女子与他调笑。
‘您就别拿我开涮了,你那个子太高了,穿上高跟鞋我才到你腰那么高,再说我这不上台面的长相,实在是不敢高攀,怎么着都得是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魁梧爷们才能满足你的爱好啊!弟弟我是不成的。’我按照他说的脑补一下,不禁一阵恶寒。这个人,还真能恶心人。
‘你这没良心的,伤了姐姐的心。’那女子发了一排的委屈表情,想来多半委屈得不行。
‘黎傲,你什么时候回来?’小水问他,她也算是少有的几个知道老虎真名的女人了,后来听小水说,才知道他是真的叫黎傲,而不是什么假名字。
‘我带的这个班是三个月的,五月中就能结束,回去怎么都要月末。’他那边不假思索,随后又发了一句话过来,‘下个月初还要回去,办点事情,能住两天。’
‘等你回来我们出去聚会,地点我们挑,时间你定。’群主当场决定,似乎,他跟这些人的关系,还不差。
‘你真的叫黎傲?这不是小说里的名字吗?’我犯了强迫症,一门心思想要搞清楚他的名字。
‘是这两个字,音译过来是黎傲。’他解释说,不过我根本看不懂这两个怪里怪气的鬼画符是什么东西。
‘你多大?怎么看你总是死气沉沉的?’我确定我只是无聊,才会跟他闲聊。毕竟大学生活多是乏味的,几个至交好友也都忙着她们的学业或者恋人,我这么一个不上进的孤家寡人自然时常被她们冷落。
‘22,你呢?’他也许是出于礼貌的缘故,不然以他从不探寻别人事情的脾气是肯定不会问我的,事后许久我问他,果然不出我所料。
‘比你小一岁,大三。’我发了个无奈的表情给他,‘你三月份回来跟他们聚会,带我一个?’
‘好,到时候我会联系你。’他回答的跟每次在群里说话一样,简单粗暴,毫不拖泥带水,‘要备课,不说了。’
我关掉和他的聊天窗口,心里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期待。身边我能接触到的,除了同样是学生只知道逃课上网的,就只有一些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叔,他年纪不大,可没有那么多年轻人的脾气,说不好奇是假的,当然也只是点到为止,直到那天我真的看见他。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北方的冬天很长,三月份也会常常下雪,与南方是不同的,下起雪来纷纷扬扬,天空都被染成灰色,大片的雪花满世界都是。早上他发给我私聊,说下午聚会,他来接我。我说我要上课,四点下课,他问了我在那一栋教学楼之后,只是说:我穿酒红色风衣,长发,黑裤子,你看到我叫我就好。接着就是他的手机号,难道不是应该问我穿什么或者要我的号码吗?从始至终他没问过我这些事情,更没要过我的号码,真是奇怪的人。
我也不好说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情,下了课磨磨蹭蹭往教室外走,忽然手机响了,电话那边是闺蜜兴奋的声音,“小汐小汐,一楼大厅有个帅哥,绝对是你的菜!你快点下来!我以前没见过他,肯定是谁的男朋友过来接人的,你下来晚了看不到可别怪我!”
“长什么样?给你兴奋得跟打了鸡血一样。”我有点好笑,也多少有点窃喜。闺蜜兴奋的劲头丝毫没有减弱,“没看到脸,他戴着口罩呢。不过肯定帅啊,你快过来,我在楼梯口。”
我找到闺蜜,跟在他身后,刚走到大厅就一眼看到了他。果然像他说过的,一眼就能找得到他。他站在离大门不远的玻璃墙边,背对着我们,面朝玻璃墙外,腿很瘦,也很直,大概一百八十多公分,头发不长,但也绝对跟短不沾边,黑色的裤子靴子,站在那一动不动,不是那种松松垮垮的站姿,是那种笔直的,像是一杆枪一样的站姿。
我打定主意走出门先看看他的脸再决定是不是要装死没认出他还是跟他参加聚会。跟闺蜜小心地溜出门,在门外偷瞄玻璃墙里面的,他的脸。他的刘海很长,遮住了整个额头,还带着口罩,看不出闺蜜说得帅气逼人,只能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如同电视剧里的大多数韩国人一样,不大,单眼皮,狭长又锋利。不过他的眼神一直处于迷离之间,看不出他在看什么。与我和闺蜜一样偷窥的,甚至偷拍的人不在少数,可他完全熟视无睹。男人在女人眼里大多数都一样,长得不算难看,再会一点穿衣打扮,总能秒杀多数充满幻想的无知少女,比如我的闺蜜,比如小水。
“我去叫他,你先走吧,他是来找我的。”我撒开闺蜜的手扭头冲回教学楼,在他身后踮着脚挥动手臂,假装刚刚下楼。“黎傲!”他回头,很快找到我,伸手指了指门外,我在后面第二次挤出大门。我个子很矮,穿上五六公分的高跟鞋才一米六刚刚出头,头顶勉强跟他的肩平齐,他没有看我,只是漠然地向校门外走去。他的步子不急不缓,双手插在口袋,上身纹丝不动,犹如死去好多年的僵尸一样。
“黎傲,我们去哪儿?”我看他自顾自地打开车门坐到副驾驶位置,一副当我是空气的目中无人的样子就满肚子火气。
“到了就知道了,上车。”不是上车吧,也不是快上车,而是平静的,类似于命令我的口气。我看他说话都没看过我一眼,当即翻脸。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这么无视我,亏我还为了今天化了妆。我转身就要走,手却被他抓住,他戴着黑色皮质手套,整个人都包裹得严实,“抱歉,我不擅长跟陌生人讲话,别介意。”他的声音低沉又冷清,“坐进来,请上车吧。”他下车打开车门,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想了想,没来由因为他耽误我的聚会,想通了这一点,我才坐进后座,他为我关好车门,坐回副驾驶。
出租车一路从大学城开到市区,小半个小时的时间不见他说过一句话。他没有摆弄手机,只是摘下了口罩,右手拄着半边脸盯着窗外发呆。他的脸很冷,加上苍白的肤色和没有视线凝聚的眼睛,让人看着没来由地心寒。
车子停在饭店门口,他付过车费率先下车,我跟在身后,总觉得自己像是个受气的小媳妇,莫名其妙真是,我才不会跟这种死人脸有什么关系!我使劲摇晃脑袋,把乱糟糟的想法甩出脑子。
“老虎,你来啦!就差你了!”守在门口的是群主,人称七哥。“抱歉,迟到了,堵车。这位是群里的西西。”他把身体侧过来,让七哥看到我,“七哥,我叫张琳汐,王林的琳,潮汐的汐。”我对七哥自我介绍道,七哥是山东人,魁梧壮硕。他爽朗大笑道:“还是叫你西西吧,我们都习惯了。快进来吧。”
七哥带我们一路上楼进到二楼的包厢里,打开门一个一个为我介绍,我顺势坐在小水旁边,她笑得璀璨,拉开另一边的椅子。“黎傲,你坐这边,刚好跟他们拼酒。”
“谢谢。”黎傲挂起外套,里面只有单薄的黑色立领衬衫,“还好有空调,我没想到三月份还这么冷。”他哆嗦了一下,咧开嘴笑起来。“老虎,迟到迟到!罚酒三杯!”年纪最大的六哥率先发难,黎傲也不推辞,仰头灌下三杯啤酒,“六哥你莫害我,我这不会饮酒的人还罚酒,说不得等下要你们送我回去了。”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狐狸精一样妩媚的女子,瓜子脸丹凤眼,胸大腰细腿长得让我自惭形秽。她叫胭脂,是经常调戏黎傲的一个女人。她常说自己是不到三十还是一朵花年纪的女人,最喜欢萌萌的小正太。我一直觉得她不是个正经女人,妩媚风尘,尽管别人都说她是个只敢嘴花花的女流氓。“你这没良心的,也不说坐姐姐这里,虽说姐姐我人老珠黄,可好歹以前也是一美女,你不能只顾着小水这个小美女就不管老美女的死活了呀。”
黎傲低下头,没有搭腔。
气氛逐渐火热,我跟小水她们聊天,而他们几个大老爷们就在一边拼酒。饭局末了,七哥提出去唱K,那边的流年也是耐不住寂寞的性子,起哄架秧一把好手,当即掏出手机订好包厢。酒兴正高的她们,一同拉着我们打车出发。胭脂带着我和小水一台车,车子刚发动,胭脂就回头问我:“怎么样?大家一起出来好玩吧?”我点头,忽然想到饭间眼睛始终不离黎傲左右的她,鬼使神差问道:“胭脂姐,你是喜欢老虎吗?”
“西西!”小水抬高声调,伸手悄悄捏了我一下,胭脂大概是没注意到小水的小动作,“这么点破事儿大家都知道了。”她叼上一支香烟,猩红色的手指在包里翻来翻去,“人家老虎心气高着呢,看不上我这人老珠黄的二手车。你问我他的事儿不如问小水,她可比我打听老虎打听的勤快。我跟你们比不起,我老了,喜欢归喜欢,这东西哪是能强求得来的?”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捅了篓子,恨不得甩自己两个耳光,“胭脂姐,你别乱讲,老虎跟我说过的,他说你很好啦,只是他最厌恶的就是在一座城市生活很久,他才不敢同意的。”
“那你呢?他怎么不选你?”胭脂熟练地吐出一个眼圈,媚眼如丝,小水的脸‘唰’地红起来,“我没跟他说过,怕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而且……我也没办法让他跟我在一起生活,他怕束缚,怕没自由。”
胭脂叹着气,感叹道:“年轻真好啊!西西,我看你,就像看我自己一样。小水,你看我们俩,像不像?”胭脂把头发盘起来,另一只手指着我的脸问小水,小水来回看了好几遍,“你不说我还没发现,真的像!你们两个连指甲油的颜色都一样!”
“西西,以后咱们姐妹组成一个夜店女王组合,专门去酒吧钓正太怎么样?”胭脂是很有趣的人,比多数男人都要豁达爽朗,开得起玩笑,属于典型的东北女人,爽朗得有些刺人。
“胭脂姐,没问题!你把手机给我,我给你号码。”我伸手讨要胭脂的手机,顺便也把她的号码保存好。
一路无话,KTV里面是很闷的,北方的冬天也与江南地带不同,到了冬天,与室外接近五十度的温差是很可怕的。他们几个男人先到,黎傲站在大厅,不得不说,他那张性冷淡风的脸搭配上他的打扮还是有那么一点味道的。胭脂一把揽过他的肩膀,装作醉醺醺的样子,“走,带洒家进去。”黎傲‘嗯’了一声,用他那双不知道看不看得清楚别人的眼睛扫过我和小水,僵硬地走向包厢。
“老虎,让七哥去接人,你陪姐姐唱歌。”胭脂颇有大姐风范地使唤七哥,七哥也无可奈何,只得出去接人。大家都知道胭脂和黎傲的事情,谁也不愿意在胭脂喝醉了还触她的霉头。
“你先坐,我把衣服挂上。”黎傲扶着摇摇晃晃的胭脂坐下,脱下手套外套,挽起袖子,我刚好看到他左臂上鲜红的刺青。光线暗淡,我并没认出是什么图案,只是感觉那颜色如同他手上的翡翠戒指一样刺眼。
对于我来说,黎傲只是一个桀骜自负的自大狂,当然,我并不能理解胭脂和小水对他的欣赏。虽然看起来,他是群里这么多人当中,最出彩的那一个,但这并不是能够吸引我的理由,这只能作为我好奇的理由。我想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让胭脂和小水心动,仅此而已。
借着屏幕微弱的光线,看他半靠在沙发上,左手的香烟夹在翡翠戒指的旁边,他的嘴角始终噙着笑,即便静坐,他也是相同的安静笑脸,与他笑容格格不入的,是他的眼睛,没有视线焦点,似乎他一直都在走神,不走神的时候,我只能从他眼里读到漠然的冰冷。
他的眼里,谁都没有出现过。我在心里对他下了结论。
整个晚上,他只唱了两首歌,准确来说是一首,另一首《相思风雨中》还是小水逼着他合唱的。他的声音低沉,听起来压抑又空洞,另一首陈奕迅的《一丝不挂》也被唱得走样,我说不清好坏,只是潜意识觉得并不是我所喜欢的风格。
聚会末了,七哥让他送我回去,我拒绝无果。我不是小水,更不是胭脂,我对他没有好感,相反,我是有点抗拒和讨厌他的,抱着折腾他的意思,“我们散步回去吧。”
雪还在稀疏下着。刚喝过酒倒是没觉得冷,可走了不过几百米,就觉得冷得受不了,手脚都有点不灵活了。路上四下无声,路灯和偶尔擦肩而过的车子让我失去了拦出租车的欲望,他也不说话,偶尔我问起话来,才会低下头看我,回答永远是那么简洁明了的几个字。我是闲不住的性格,可是跟他却又无话可说,刚见了一面的人,哪有那么多话讲?
闲着无聊,我开始打量他。他很高,身型不比那些走T的模特差,腿总是挺直,我试着学他走上一段路,结果累得要命。他的手插在风衣口袋里,脖子上也系着黑色的围巾。风衣不是男人常穿的深色,而是沉淀的酒红色,很小众的颜色。脚上穿着快要到他膝盖的长筒皮靴,看起来他的腿更长了。我不得不说,尽管他并不美感,但是他这一身装扮很为他加分。
伸手呵一口气,温热的呼吸只暖和手掌片刻就被冷气撕碎。他突然停下,我仰头望向他,他被口罩遮住大半的脸也被冻得发白,也可能是他的肤色本就苍白的缘故吧。“系上,有出租车就坐车回去。”他两下解开围巾,不由我反抗就系到我的脖子上,我本就不是忸怩性格,更别说我已经冻得快断了气,怎么会拒绝他?我把手往袖子里缩了缩,这时我是真的后悔买这种假口袋的大衣。他面无表情……多半是面无表情吧,他口罩下面的脸,怎么可能为了我有什么变化?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我,直到我不耐烦快要爆炸了,这才摘下右手的手套递给我,又把我的左手握住,插进他的大衣口袋,“这样暖和,走吧。”
他的手套在这个季节还算是暖和,无论是外侧的皮质还是里面的毛绒都能抗寒,我的右手在手套里的确暖和不少,也渐渐升温。可左手在他的掌心,虽然也不是那么冷了,但他的手还是冰冷的,干燥还有柔软,这没来由地让我想起刚死去的美貌女子,大概她们的手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我不是小女孩了,更不会天真到牵了一次手,戴一次他的围巾就以为会跟他发生点什么。“我说黎傲,你的手怎么这么冷?”我有些害怕,尤其是在这样的深夜。被他握住的手像是被死尸牵着一样,让我有种恐怖片的即视感。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不会有这样的手和那种没温度的眼睛的,对吗?
“老毛病,很多年了。”他的声音被口罩和空气过滤,听起来更加渗人。
“你陪我说说话吧,我冷。”我开始埋怨这座倒霉城市,小城市就是这样,不是到处都有没客人的出租车的。我抬头,他没被口罩遮住的那部分脸看起来更白了,暖橙色的路灯反倒晃得他的脸有了点人味儿。
“你去暖和缓和,我在这里等车。”他示意我去旁边的便利店躲着,我有些不好意思,但也仅是有点歉意而已。飞快地跑进便利店,站在门口看他没有变化的站姿,这个时候的他,背影很迷人,我有点理解小水和胭脂了。不多时,来了一辆出租车停下,他对我招手,等我走到路边他为我打开车门才慢悠悠坐进副驾驶。
“美女,你这男朋友可以啊!自己在外头等车让你进去躲着。”司机师傅很是健谈,还回头冲我暧昧又意味深长地笑。“我这刚送人路过时候就看他站这儿了,回来还怕他被人接走了呢,没想到他这儿还有一个人呢。大哥跟你说,这年头,像你男朋友这样的可不多了。妹子你好福气啊。”
“您客气,不敢当。”他的声音平静,虽然仍旧低沉,但我觉得比刚刚多了不少‘人味儿’。口音不沾哪怕一点东北的味道,纯正的普通话。司机诧异地挑起眉,稍一沉默,继而又问:“我说老弟,听你口音不像是我们东北的,老家哪里的?怎么来东北了?”
“不像吗?可我是本地人啊。”他的表情我看不懂,但我能听得出来,我能感受到他的心情有了变化。
说话间,车窗外弥漫起浩大的雪烟。
车至楼下,我下车,他也跟着下车,没有告别,没有回望,只是一个人沿着马路前进,他为什么要下车?我不知道,我看不懂,他这样的人,让我觉得不知所措。我没遇见过任何一个人能像他这样,似乎对什么都不关心,又能被无意义的某句话触动,我没有叫他,我不敢,也不愿意,我想看他这么走远,一个人,酒红色的大衣,在风雪里是那么显眼,看他的背影,有一种我说不清的悲壮。我承认,这一刻,我喜欢上他了。
‘你怎么不坐车回家?’我到了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发给他这句话,出乎我意料的,他回答得极快。‘我喜欢下雪,想走走。’
‘你什么时候回青岛?’
‘明天早上的火车,转机去青岛。’
‘我送你?’
‘好。’
随后就是一串时间,他应该是个不会客气的人,没错的。
剩下的时间,我都用来跟小水聊天,聊他,姓名个性的人。末了,小水还是那句你会喜欢他的,我没问为什么,因为我知道,他这样的,耀眼的人,没理由会一点都不动心。
次日清晨,我早早来到火车站,他已经到了,就站在门口,一如我每次看到的那样,脊背,双腿都挺得笔直。“早。”我递上买来的咖啡,这也是小水叮嘱过的,他早餐不喜欢吃东西,最多喝一点咖啡或是牛奶。他接过,打开盖子,眼神从空洞变得惊讶,抬头看我,又转变成温柔,“谢谢。”他的语气让我迷惑,不过一杯咖啡而已,至于让他对我突然这么友善吗?我不明白。
他小心翼翼地小口抿着咖啡,好像对待什么稀世珍宝一样,眼波柔和的他,并没有平日里凌厉的气势。我还是更喜欢他这样,但我确定,我还没喜欢上他。
咖啡很快喝干净,他一直不说话,我也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两个人共同沉默。直到候车室响起他要乘坐的车次开始检票,他才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要走了。”
“嗯,再见。”我站起来,因为他对我来说个子太高了,坐着面对他,我被他高高在上的漠然眼神看着,全身都不舒服。他看见我站起来,猛地抱住我,我的脸被他拥抱着埋在他的胸口。他低下头,下巴贴近我的耳后,“你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我喜欢的就是这种不加糖和奶的味道,谢谢你,谢谢你。”第一句还算平静,可第二句整个声音都开始颤抖,我无言以对,因为今天只是我排队许久忘了拿奶精和糖给他,更是对他这种莫名其妙地感动不适应,如同动漫中宇智波佐助演起情景喜剧一样让人觉得全身上下都觉得别扭。
他的双臂很有力,但他只是拥抱片刻,就放开了我,他没等我矜持羞涩完就拎起行李头也不回地离开。“黎傲!”
等我心情平静下来,已经找不到他的身影。检票口人山人海,我只好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声音嘈杂,很快就被人潮淹没,我放弃了继续寻找他的念头,转身离开。心情很难说,说不清是什么感觉,舍不得吗?我又没喜欢他,哪来的舍不得。被他抱了一下而已,脑子里想他做什么呢?……脑子里跟火锅一样,乱糟糟的念头已经开了锅。不过,我至少能确定一点,他,黎傲,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一个有着能让观众心疼故事的人。
翘掉整天的课,躺在床上无所事事,最终还是耐不住无聊,爬起来打开电脑。QQ上只有两条消息,第一条是他在同城群组找到我发来的申请好友的消息,另一条的内容跟他这个人一样剑走偏锋。
‘小水,他对我表白了。’我立刻打电话给小水,我是激动的,还有一些炫耀吧。美艳跟妖精一样的胭脂,单纯干净温柔的小水,都没有被他选择,而他选择了我。时隔多日,我问起他为什么要选我,他的回答让我心疼地抱紧他,如同他之前抱紧我一样。
“他?黎傲?为什么?”小水的声调越来越高,接连问了三个问题,我边摇头边对电话那边的小水说:“我也不知道,他今天的火车……”我只好把过程叙述一遍,“你运气真好,他很少接受别人对他的好,而且……算了,你对他好一点吧,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你。”小水的叹息很长,“我没吃醋,真的,只是希望你和他能好,我不适合他,也许你是他觉得对的人。”
我只好敷衍安慰几句匆忙收线。我没想过,我会被他只用了一个月就迷住,我从来没觉得我会花痴到这个地步。
也许,一个女人,一辈子,都会有这么一次花痴吧。
我喜欢他,我确信,但要说爱上他,还不至于,至少在我去青岛之前,我没有哪怕一丁点爱他。
这要从四月份说起。他的离开起初让我毫无感触,偶尔会与他视频聊天,这也是仅有的见面机会。更多时候,我是在电脑这一头看他在视频中忙着他的工作,而我只能看着他。备课,录制视频,收拾房间,他并非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鬼怪,也会洗衣煮饭收拾房间。有那么几次,我甚至幻想过跟他在一起的未来,尽管我在那时并不认为会成为现实。
那天他坐在电脑前,赤着上身,左手支着脸,前几天刚知道那是糯种的翡翠戒指就在他的中指。“琳汐,五一我会回去几天,学校放假,我也没事做,回去休息几天。”
“你回来?”我带好近视镜,差点没一口水喷出来,“不是五月末吗?”
“五月放七天假,然后课程推迟,要到六月初才能结束。”他的表情平静,对他来说,似乎这并没有什么可让他欢喜激动的。
“那你陪我参加聚会吧!有高中初中的同学聚会,几个大学同学不回家也要一起玩,你陪我。”我迫不及待把他带进我的圈子里,让她们看到,尽管我普通平凡,可我的男朋友,是那么闪耀。
可能是墨菲定理,意外总是那么突然。那天的天气格外得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一大早就被闺蜜杀到出租房的敲门声叫醒,尽管我们两个身材并不是什么衣裳架子,什么都能穿得好看,她比我高一点,但是不仅是婴儿肥,整个人都圆滚滚的,我呢,永远都只能靠着刘海遮住小半张脸,盖住我的左眼,完全没办法穿可爱风的衣服,小个子又穿不出高冷范儿,只是每个姑娘,都对逛街这件事有着无与伦比的热情。
大街上接到他的电话,他用一种念新闻稿的语气告诉我,长假取消,要留在青岛的学校上课,而我的歇斯底里也在摔出手机之后发作,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王八蛋……”我含糊着咒骂,闺蜜叫芮晓晓,跟她这个人一样可爱的名字。她拉着我坐在马路边,递给我纸巾,“别哭了,不就是不回来,他也是有事。”从开始到现在,芮晓晓都扮演着这样的劝解角色,也可能是她盲目地崇拜黎傲的关系,无论我因为黎傲的不解风情生气还是诉苦,她都一直帮着他说话。“你想他,你就去找他啊。”
她这么一句话,我就被猪油蒙了心一样,提着只有洗漱用品的小背包跨上火车,那天,是二十八号。
整个旅途不必赘述,好在没有晚点,火车准时到达,紧接着赶上另一班前往青岛的火车。时间紧迫,买了张硬座票就上了车,快上车才傻眼,手机粉身碎骨,失去了一切功能,只好对着窗外发呆,进入青岛站,已经是二十九号傍晚。
站台外下着小雨,我一瘸一拐地走出站台,站在出站口发呆,好在手机争气,不过也仅仅是让我开机拨通他的电话响了一声就再次死掉没有反应。我只能期盼他来找我,身上的钱也不够让我回家,如果我等不到他怎么办?这个时候我才想到这个关键的问题。我没有很好的记性,根本记不住他的号码,就是找到公共电话我都联系不上他。如果他今天不来,我就给妈妈打电话吧。我在心里已经做好了被老妈骂的狗血淋头的准备。
天色灰暗,路灯已经亮了。车站里的显示屏告诉我已经八点了,他还会来吗?第一次,我觉得无助,觉得委屈,就坐在车站外的台阶上抱着膝盖哭,单薄的打底裤一点都耐不住寒冷,穿着高跟鞋坐了整晚的火车,两只脚都肿了起来,动一下都钻心的疼。
“对不起,我来晚了。”我意识到身边有人坐下,抬起头,刚好对上他的眼睛,他的声音还是低沉安稳。原本我只是小声啜泣,看到他,瞬间变成嚎啕大哭,泪如雨下。之前在火车上画好的妆都花了,抱着他,全蹭在他的衬衫上。
“等了两个小时了,出来就在这里等我了?”第二句已经算不上询问了,我点头,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的衣服就因为我一个动作花了更大的面积。“我们回家。”他毫不犹豫地拦腰抱起我,小跑上车。坐到车上,他都维持着公主抱的姿势,我也不愿抬头,不愿意让陌生的司机师傅看到我好像车祸现场的脸。
他本就是沉默寡言的性格,我也还满肚子委屈,不愿与他说话。他抱着我,手臂没有丝毫颤抖,八层,哪怕是现在我都能记得清,他把我放在门口,开门,简单的房间,一室一厅,跟我在视频中看到过的一样。“我抱你。”他的语气没有变化,我已经习惯了,也没有反驳,多半是怨气吧。他把我放在沙发上,转身去拿拖鞋,蹲在地上为我换好,“我去放洗澡水,你洗个澡。”他说话都是这种方式,告诉别人他的行踪,同时也告诉别人他要你做的事情。
我脑子一团浆糊,事实上来之前我并没有时间去想来了应该怎么办,住青年旅社快捷酒店我都没办法住几天,更别提正经酒店了。“亲爱的,你给我开个房间睡吧。”我还是蛮好面子的人,怎么说出这样的话?一起睡?虽然我没心没肺惯了,可是我还没做好跟一个男人只见过两三次就跟他上床的准备。
“去洗澡。”他从卫生间走出来对我说,“卫生间的门可以反锁,外面打不开。”他的衣服上,烙印着我一大团模糊的妆影。我顺从地走进卫生间,把门关好锁紧。很宽敞的浴缸,对比对象如果是我瘦小的身体,有点大得过分了。水温刚好,躺在浴缸里无比惬意,没有什么能比淋了雨之后洗一个热水澡更舒服惬意的事情了。
用他准备好的毛巾擦干身体,拿起他准备好的睡袍,我是真想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出一次错,每次把什么都考虑的一丝不差,让我觉得我自己是个智障。
顶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卫生间,他已经换好衣服坐在沙发上了,旁边摆着两件白色的衣服。“太晚了,附近没有睡衣卖,晚上你先穿我的衣服睡。”我坐下,拿起衣服,是他的短袖和还未拆去商标的女式底裤。“便利店买的,你凑合一晚,明天买好的,你手机也要换,用不了了。”他这种命令式的语气,我已经习惯了。我觉得,他就是一个面冷心热的人,不会表达,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说话,不过,心里还是觉得一暖。
“你的衣服……没事吧?”我欲言又止,好半天才憋出这么句话。我曾听他说过的,他很少买便宜货,他的逻辑是,好东西就是贵的,就是能穿到旧了也不会坏的,想来他的衣服必定是价格不菲。
“小事,买新的就好了。我去洗澡。”他把我又抱进卧室,边走边说,“没有电视,你看看书或者玩电脑。”
等他走出去,我一瘸一拐地锁好门,鬼知道我为什么去锁门。从门口挪到桌子边这几步路都让我咬牙切齿,双脚已经肿起来了,加上下车时候还崴了一下,更是雪上加霜。电脑里只有两款游戏还能玩玩,旁边的书架上摆满了涉及各种领域的书,还有一本相册,聊天时我曾要他给我看,他一直没理我,这时正是我满足愿望的时候。
相册是他自己的写真,没有我早先幻想的大尺度,都是一些看不到整张脸的照片。印象最深的有两张,一张是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站在纯白色的背景前,手里举着一张纯白色面具遮住半张脸,半昂着头,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另一张是在一间看起来很简陋的房间里,破旧的沙发斑驳的墙壁,他躺在沙发上,右手放在额头,左手自然垂下,夹着一支香烟,说不出的颓废。看完照片转头去打游戏,投入的忘了时间,直到他敲门。
他的敲门声跟他这个人一样死板,毫无节奏的三下。我龇牙咧嘴地蹭到门口,他穿着一件睡袍,水蓝色,站在门口像是门神。
“上床,你累了。”他的口气不容置疑,我摇头,才不过十点,我习惯了当夜猫子,这个时间根本睡不着。他皱眉,不说话,再次拦腰抱起我放在床上。他坐在我脚边,挽起袖子按摩起我的脚。“你别碰!很痒的!”我试图抽走脚丫子,可他的手劲远比我想象的大,“硬座久了,脚肿了。”他也不抬头,一点都不尊重我,不过他这副霸道总裁的样子,挺迷人的。
“你怎么知道我来了?”我也很纳闷,他居然只凭借一个响了一声的电话就能知道我到青岛了,还能知道我坐的是硬座。“你打电话的时间是从家里过来那班车的到站时间,昨天上午你挂掉电话,到今天手机多半也是没电了,所以只响了一声也是说得通的。你离开电脑一天都活不下去,能离开电脑说明你不在家……”“好好好,知道你聪明,闭嘴吧。”我越听越觉得烦心,这种人就是属于你跟他较真能把你气出脑溢血的。
“我没想到你会把手机摔坏。对不起,让你受罪过来。”他的声音终于有了变化,我看不见他的表情,“能住几天?”他迅速转移话题,似乎也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六号回去。”我回答说,“你想不想我?”我坐直,把脸往他眼前凑,对他嬉皮笑脸,“脚好一点没?”他抬起头,离我的脸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我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脸,闭上眼睛等他吻我,“头发湿着,睡觉不好。”他没有领悟我的意思,站起来去找毛巾给我擦头发去了。“滚蛋!你就不能配合我一点?”我恼羞成怒,推开他的手,他似笑非笑,猛地把我摁倒在床上,我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不再锋利了,我看他,他也在看我,最终还是我先认输,红着脸闭上眼睛不看他,他的呼吸靠近我,但只是在我的鼻尖轻轻亲了一下。
“起来,擦头发。”他的手离开我的肩,我闭着眼不动弹,“不要,懒!”“那我们睡觉。”他站起来走到床的另一边,躺下钻进被子。我往他怀里蹭,打定主意趁着例假的最后一天好好‘欺负他’。
“谢谢你。”他没头没脑地说,“盖好被子,这边不比东北,晚上很冷。”我把身体全都挪进被子里,他伸胳膊把我搂在怀里。
我没有说话,房间里只有电脑的光,很快就困了,我是真的累了。
青岛的夜还是很冷的,有点南方的阴冷味道。我冻得微微发抖,迷迷糊糊间,我感觉他坐起来,不一会儿又躺下,我听到他的声音在我耳边说,“脱掉上衣睡,暖和。”我挣扎着,还是被他脱掉他的大短袖。全身上下只有一条他买给我的底裤,而他并没有我预想的把我怎么样,只是揽我在怀里。他的身体很热,我很快就睡着了。
也可能是我的恋床癖作怪,一整夜都是睡了就醒,醒了又睡的,但我至今都不能释怀的,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之一,就是这件事。也是因为这件事,我彻底败给了他,我那时就知道,我爱上他了。
那一夜,我反复做梦,稀里糊涂地游走在半梦半醒之间,每一次醒来,下意识地看他,他都在看着我,眼波温柔的模样,是平时很少能见到的,就像是我小时候注视我最心爱的娃娃一样,不论哪次醒来,他都在看着我,温柔地看着我。“嗯?”如果我想要喝水,想要上厕所,他就只是嗯这么一声,然后未卜先知地给我温水或者把他的睡袍帮我穿好,鬼知道他是怎么保持一晚上的温水和算命一样准确地知道我要去厕所。而那一声‘嗯’,看起来更像是怕吓到我一样。这不是一天两天,之后我们在一张床上的每一天,他都是这样,每天都是这样。
一大早,我醒来就没看到他。穿上衣服,才意识到自己昨天是不是该把他赶去沙发,不过我真的不后悔,尤其是发现他晚上那么照顾我,我更不后悔,只是怕他会不会因为我就这么简单地跟他睡在一张床上而看不起我。
“我买了早饭,吃吧。”他坐在客厅,早饭摆在桌子上,他还是那副死人脸,不过眼睛有了焦点,我就是他的焦点。
吃过早饭,被他逼着穿好昨天脱下的,他偷偷洗好的衣服,被拉出去逛街。他是那种极度自我的人,根本不许我反驳他的意见,才一上午,就买好裤子裙子上衣外套连体裤高跟鞋手机这么多里里外外的一套东西,他负责挑款式,我只负责当玩偶试穿。虽然我都不看好他的眼光,可不得不说,我穿上他挑的衣服,确实比我自己买的漂亮,至少看起来个子高了一点。
连体裤高跟鞋换好,站在他身边般配不少,窃喜着跟他吃了午饭,就又被他拉去海边。
之所以说到海边,是因为青岛的海边很好玩,更重要的是,这里有我一生都很难忘怀的回忆。
穿着类似于去酒吧玩才会穿的高跟鞋,刚走上沙滩就差点崴了脚,他叫我脱掉,自己也脱掉皮鞋走在沙滩上。我在前面赤脚跑来跑去到处撒欢,他就不急不缓地跟在我身后,看我玩水,看我上窜下跳,看我玩沙子挖洞。心里一动,在沙滩上写下我们的名字,‘黎傲&张琳汐’,外围画了一个大大的心形图案把我们的名字包在里面,我蹲在我们的名字后面叫他拍照,那时,我看他无声地流着泪。
“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我根本没过脑子,拉着他问,“没事,你过去蹲下,我给你拍照。”他的面孔温柔又悲伤,我很迷糊,我做了什么吗?拍了照,我还是玩,不过大部分注意力转移到他的身上。他躺在沙滩上,脱掉了外套,只有一件单薄衬衫,看起来很瘦弱,左臂压在眼睛上,袖子下面的刺青露出一小半,鲜艳的花瓣盛开在他的小臂上。他曾对我讲过他的刺青,是石蒜的一种,叫做曼珠沙华,也叫彼岸花,名字来自梵语,意思是天上之花,天降吉兆四华之一。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就是彼岸花,传说中开在三途河边的花,可是他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要在手臂上刺这种花朵图案的刺青。
他的身体在沙滩上,没有平日里的冷漠和压迫感,相反,看着弱小虚弱,我偷偷用手机拍下他的样子,暗笑着设置成手机背景,准备跟他显摆,走到身边我才注意到,他的脸上有两道水迹。“黎傲。”我坐在旁边,边叫他边用脚推他,“你还好吧?”他放下手臂,表情还是冷漠,目光还是温柔,“风大,吹得眼睛难过。”他说话很有意思,从不说难受,只说难过。
“你真的没事?”我满腹狐疑,上下打量,可他的表情无懈可击,我只得放弃。“累不累?”他也坐起来,打理我被风吹乱的短发。我喜欢他这样温柔地看我,然后照顾我,这是一种很真切的在乎。“有点,主要我饿了。”冲他做鬼脸,吐吐舌头,他的脸笑了。不是以前那种应付式的,公式化的笑脸,是真的开心地笑。我还来不及多看,他就仿佛惊呆一样僵硬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收起笑容。
“这样不好看,我喜欢看你刚刚那么笑。”我伸手揉他的脸,也不管手上沾了多少沙子,他又笑了,是刚刚的笑容。
“乖。”我凑过去亲了他嘴唇一下,他的脸居然红了。
“回去吧。”他站起来对我说,我也不多话,不是回去,是回去吧。他,会被我融化的,我有这个信心。
顺从地跟在身后,他手上提着我的鞋子,我的包,外套,我在后面深一脚浅一脚跟着走向台阶。他每走几步就转头看我一眼,然后继续走,我装作没看到他的小动作,心里恨不得哼上小曲儿。
走到台阶前,他无声止步,我猝不及防撞在他背上,“坐下穿鞋。”他拉我坐下,单膝跪在地上,用手一点点拂去我脚上的沙子,这才把高跟鞋穿在我脚上。我的脸在发烧,我想一定都红透了。我没想过他会在这种地方为我穿鞋,身边路过几对情侣,我清楚地感觉对那些女人的嫉妒,“黎傲,我自己来吧。”我小声对他说,他连头都没抬,边为另一只脚拂去沙子边说,“还轮不到你。”五个字,胜过我从小到大看到听到的,全部的情话。
“你也不想想那些路过的人怎么看你啊?”我是感性的人,很容易冲动,被他一句话感动的快要飙出眼泪了。“我不在意。”他穿好鞋子,拉着我站起来,黏在身上的沙粒也被他一颗颗打扫掉,我知道,我逃不掉了,无可救药了。
那天晚上,我把我自己交给了他,我不后悔。哪怕是在今天,我们分开这么多年,我也不后悔。
不到十天,过得好像只有十个小时一样短暂。他看书的时候故意玩游戏开很大的声音,在家玩游戏乱折腾等他上课回来,看他煮饭烧菜在一边添乱,在他录制视频的时候发怪声学猫叫,晚上故意不睡觉拉着他给我讲故事。每天乐此不疲地闹,他也有了新的表情,比如被我吵得看不下去书,就会无奈地躺下睡觉,这时候我就去身边蹭啊蹭,有时候陪他去上课,看着别人的嫉妒恨不得把我烧成灰,晚上勾引他欲火焚身就半推半就从了他。这样的生活,我很满足。只是时间终归太少,我还是要离开他的城市回去上课,他送我到车站,塞给我一本写真,就是我第一天到他家里偷看的那本。那时,我曾以为,这就是我的幸福,我和他的生活就是我的幸福,可是我没想到,仅仅一个送行,都能毁了我的梦。
候车室人潮汹涌,我靠在他身上撒娇,他温柔地眼光,都能滴出水。“等我一下,我去厕所。”我极不情愿地坐直,看他站起来,刚要迈步,突然整个人像遭了电击一样呆住了。“官人?”最近我总是这么叫他,觉得好玩,他竟然没听到一样,以往我这么叫他,他都会笑着叫我‘娘子’,而现在居然没理我,一动不动,保持着迈步的姿势,仿佛看到了美杜莎的眼睛一样。
“你怎么了?!”我站起来,还不等我反应,他就像一支箭一样窜出去,我不敢离开,快要检票了,他给我带的东西也在原地,更何况我的身高在人海里根本找不到他。我急得快要哭出来,边喊他的名字边站到椅子上到处张望。他在人群中穿行,我看到他停在一个女人身后,我看不清那个女人的脸,只能看到他个子很高,在黎傲面前看起来差不多,长发。黎傲靠近那个女人,好像说了什么,那人没有反应,他拍了拍那个女人的肩,女人回头,他再次愣住,又说了什么,这才失魂落魄地走回来。我看着他一步步走向我,垂头丧气,脸上的表情复杂得很,悲伤?不甘?悔恨?绝望?我分不清,这是他吗?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只对我温柔的他怎么会这样?他不是这样的,他怎么可能是这样的?
“黎傲!”我看他走得近了,跳下椅子抱紧他,他声音微弱地自言自语,我只能隐约听见一个‘静’字,也可能是‘净’或者其它的什么同音字。他的身体没有挺直,微微弓着,腿也在打摆子,如果不是价格不菲的衣装,我真觉得他就是个完完全全的失败者。
“没事的,没事的。”我抱着他,可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你去检票吧。”大概过了十分钟,也可能更短一点,他才止住颤抖,我放开他,他的脸上荡漾着悲伤,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能让他这样的人,变成这副模样,是要多大的,多深入骨髓的伤口?
“你还好吧?”我再次问他,他无声点头,推开我,替我拿着他要我带上的零食和买给我的东西,一路走到检票口。我没有问,不敢问,而我刚检过票,就发现他不知道去哪儿了。
发生了什么?整个旅程我都在思考,脑补无数的原因故事,可都不能完整地解释,直到很久之后,他再次失控,我才从他稀疏的词句中知道了真相,对他对我来说,都残酷的真相。
旅途中他没有联系我,我也不敢联系他,候车室的他,让我觉得陌生。路上无趣,翻找到他的写真,里面有一张他带着面具的,面具的左边脸是在痛苦,右边脸在狂笑,就像他。我以为我已经看清了他,但是他的失魂落魄,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我还是不够了解他,他就像是那张写真,我只看到他的面具,看不到面具下面的脸。回到学校,对他报平安,他温柔地叮嘱,让我一阵恍惚,在候车室发生的,只是我的错觉吗?
芮晓晓是八卦的,大抵是每一个人心里,都燃烧着八卦之魂吧。对于我这音讯全无近十天的故事,她把每一个细节都问得无比详尽,我想她以后如果做一名娱乐记者,一定能够出人头地飞黄腾达。
“你们做了?!”她听到我和黎傲的事情,顿时拔高了一个音调,好在我们坐在大教室的末排,没引起老师的注意,“你是不是有病啊你?怎么想的你?你了解他吗?”
“没怎么想,我就想给他。”我生怕她又发神经大吵大闹。她被我捂着嘴嗯嗯啊啊半天,最后示意不会乱叫我才松开手,“姐姐你是不是脑子里面养金鱼了?”她小声嘀咕,一点都不客气。
“在青岛这么多天,每次我睡着了,只要醒过来,都能看见他在看我。晓晓你根本不明白,他那么冷漠的人,只要我睡醒都能看到他很温柔很温柔地看着我,不是男人跟女人上床的那种眼神,是那种干净的,我也说不好算是什么的眼神。我一点都不后悔,真的不后悔。”我说着,感觉好像又回到了青岛,他看着我,如果我想喝水,还不等说话就能递来一杯温水,“我拒绝不了,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你这是花痴晚期,没救了你。”芮晓晓撇嘴,一副看不起的表情,我也没搭理他,心里反反复复都在想他,我爱上他了。
一个月的时间让我度日如年,总算盼到他回来。我跑去接站,一个人在月亮下,凌晨三点多接近四点到站。我三点不到就在站台外等着他,那天他穿着一条花裤子,满都是五颜六色的花朵,我都没那个勇气驾驭,可他穿起来很好看,白色短袖,肩膀也印着团团花朵,很小众,跟他这个人一样不可驾驭。
“黎傲!”我蹦蹦跳跳,生怕他看不见我。他朝我挥手,刚走近就给了我一个拥抱。“我们回家,回我家。”我想拉着他回去我的出租房,一个月不见,我很想要他抱紧我。他摇头,“会吵到别人的,出去住吧。”他牵着我去酒店,我在床上等他洗完澡,赖在他怀里很快睡熟。枕着他的手臂,我总能很快入睡,效果可比安眠药有效多了。
我做了一个梦,那是一个很讨厌的噩梦。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跟着他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他去见一个姑娘,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记得她比我高,穿着黎傲买给我的,一模一样的衣服鞋子,他们站在一起,那么合适,他们拥抱接吻,我勃然大怒,刚准备跑过去撒泼就惊醒了。
“做噩梦了?”他迷迷糊糊地看着我,“才七点,再睡一会。”他把我搂得更紧了,我缩在他怀里,转身抱住他的身体,他是我的,不是那个女人的。我有些魔障,掀开被子,勾引他迷迷糊糊地要了我。高潮过后,他又睡着了,我去洗澡,心满意足,他是我的。
直到中午,他才悠悠转醒,先是迷惑,后来才问,“早上时候,我们是不是做了?”我不理他,不说话,他坐起来,摇摇晃晃走到我身后,我继续盯着电脑,装作看不到听不到,“我还以为是做梦。”他轻轻抱住我,“谁让你出轨了!榨干你!”我又想起刚刚的梦,心里犯酸?
“什么?”他站直,一脸迷糊,“我都看见了,做梦的时候,看到你跟一个可高的姑娘约会来着,气死我了!”我说得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你就要过过瘾?”他口气玩味,“那是不是该轮到我了?”他抱我起来,摁在床上,三两下剥光我的衣服。
下午才磨磨蹭蹭退房。腿使不上力,整个人晕乎乎的,他也是个性欲狂。我心里嘀咕,不时偷偷瞄他一眼,他也有些疲倦,没有往常那么精神,“让你欺负我,活该!”
“你退租吧,来我家住,离你学校更近。”他在出租车上对我说,“不去!”我把后半句话放回肚子里,去了不是每天都要被你欺负?我才不去。
“有我照顾,你会自在点。”他眼睛闪光,我怀疑他是不是会读心术,已经知道我的想法了才这么对我说。当然,最后的结果还是我搬去他家,每天享受他的照顾。他会叫我起床,等我吃过煮好的早饭就步行送我去上课,有时候会被我拉着陪我上课,多数时候他都把车停在图书馆楼下,等我下课。如果他没陪我上课,只要我回家,都绝对会在楼下等我,等我扑到他身上,他就笑着揉我的头发。吃过晚饭,拉着我出去散步,用他的话说是活动。我走累了,就站到台阶上不动弹,他就蹲下背我回家,晚上有时会跟他上贼船,这是我对我们性事起的名字,有时候在他怀里听他讲故事,什么历史故事什么不知道关于什么东西的,我听不懂的理论,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若是我半夜醒来,他就在温柔地看我,两只眼睛像两颗星星。偶尔跟他或者我的朋友聚会,在我化妆手忙脚乱的时候,他就坐在旁边,要我安静坐好,他弯着腰为我化妆。在一起十个月,我们住在一起十个月。
十个月是多长的跨度呢?我并不清楚,也许很长,也许很短,短到还能记得青岛的一切,也很长,长到喜欢上他爱吃的柚子和柠檬,喜欢听他唱不好听的歌,开始学着跟从他的生活习惯,他成了我的一切。忽然发现,以前二十年的生活习惯,被他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修改成另一个他,我甚至觉得我变了,变得不是我了。我会为了哄他笑费尽心机,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不爱笑的,寡言的人,会为了他一句话胡思乱想,其实我以前也是一个很少在意别人的人,他偶尔说到喜欢什么,我就连忙记下来学这学那,不过没关系,他对我好,我也要学着对他好,他是我的,我变成他喜欢的样子没什么不好,这样才更好。
他身体不好,准确来说,是他心脏不好。我不止一次看到他躺在床上面容惨淡,那时候我每次都会做好最坏的打算,哭着给他找药,土黄色和粉红色的小瓶子,里面都是气味刺鼻的药丸,或黄或黑。我甚至学会了摸脉搏,感受着他的心跳微弱地跳动,有气无力地挣扎。我很怕失去他,我习惯了有他的生活,甚至我还想过,毕业就带他去民政局登记,因为,他是我的,我不能没有他,就像他需要我一样。
我爱他吗?
这无疑是个傻问题。我无比确信,我是爱他的。不是年少轻狂,更与一切无关,无关他的事业,无关他的长相,无关他健康与否,只是爱情。看着他从一块锋利的冰变成一块被太阳烤化的太妃糖,甜腻温暖。他的笑容越来越多,虽然一如既往的寡言,但这都是我的功劳。多数时候,他还是习惯用表情告诉我他要说的话,而我也对他这种怪异习惯习以为常。爱情,不就是两个人相互迁就熟悉,最后从你我变成我们这个过程吗?
他从未对我发火过。即便有次我一早出去买早餐想给他一个惊喜,看见外面天气晴朗就打开窗子,回来时候看他蜷缩在被子里,身体滚烫。即便这样,他也对我温柔地笑,不吵不闹。
“对不起,我错了。”我抱着他的身体,隔着单衣仍旧能感受到他的温度,在出租车上忍不住流泪。他笑,只是笑,眼睛都没有睁开,事实上,我能感觉到他已经烧得糊涂了,并不能感受到我的拥抱,更听不到我说的话。
吊水时候,他又睡着了,枕在我腿上,呼吸平稳。我心满意足,即便他病了,还是在我的怀里。事后问起他,他还是笑,双手把我的脸像揉面团一样摆弄,不说话。他还是他,还是黎傲,可是已经不是过去的那支枪了。他会双手环膝抱着肩膀等我试新的衣服鞋子,他会从早到晚始终对我温柔地笑,他会用商量而不是命令的语气对我说话,他不再叫我的名字,不叫我‘喂’,不叫我‘你’,而是更亲切的‘媳妇儿’。这对很多男人来说,是件极其简单的事情,而对于他来说,这就是我的幸福,我亲眼看着他,为了我变成温柔的人。
那么,他爱我吗?
我想这不需要我费心思琢磨,他是我的,他更为了我变得这么温柔,怎么可能不爱我?
不过我从未想到,意外会来的这么快,这么急,一点都不让我准备。
这一切源于一个电话,他在工作,我不敢出声打扰他,就躺在床上插着耳机追剧。他是工作狂,这样说也不准确,即便是我,在他的工作时间打扰到他,他都会臭着一张脸不理我,晚上不给我烧我爱吃的菜,只有晚上睡觉前费尽心机逗他开心勾引他才能换回他的笑脸。别人若是打电话给他,他会直接挂掉,知道他是这个脾气,我早就养成了不吵他工作的习惯。
手机铃声响起来,是我从未听过的铃声,不是没听过这首《可惜不是你》,而是没听过他用这个手机铃声。他的手机里有太多的联系人,而且近乎九成都是不怎么联系的,工作上的人,而他习惯把经常联系的人,不常联系的统一成一个铃声,加上未存的陌生号码,不过三种铃声,算上我逼着他为我换的独特的铃声,也不过是四种。而这个铃声,并不在这四种之内,这才是我惊讶的。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铃声沙哑,是他的嗓音,很独特的一首歌,我很喜欢听,而他,我百般央求都不曾唱给我听。
嗯。
还好,你呢?
你决定。
好。
等下见。
他就这样挂掉电话,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我瞠目结舌,这是不可能的,他就是与我打电话都不会什么都交给我来决定地妥协。他可是那种极度强势自我的人,怎么肯让别人替他做决定?
“谁的电话?”我装作漫不经心,“我出去一趟。”他没有回答我,站起来就要走,“你去哪儿?你还没告诉我是谁的电话呢!”
“跟你无关。”他的语调不容置疑,生硬又熟悉。多少日子,他都没有这样对我说过话的,从来没有,就是我毁掉他一个星期的工作他都不曾这么对我说话,只有在外面对他无关的人,他才会这样生硬的口气。
“黎傲,你要是走了!你就别回来!”我心里不安,突然想起半年多以前做过的那个梦。“好。”他回答的无比坚决,更没有一丝一毫的迟疑。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慢条斯理地挑衣服,换衣服,提好鞋子走出门。我跟疯子一样披头散发,穿着他的短袖,里面只有底裤内衣,套上棉衣长裤就追了出去,全身都冷得打颤。
他拦下出租车,我也紧跟其后,车子停在一家口碑还算不错的酒吧门口,这里我也是有跟他来过的,静谧的气氛,是他一直所喜欢的。他不可能发现我,所以我盯梢也肆无忌惮,在外面,他的眼睛就是目中无人的,就是我走到他面前,只要不叫他的名字,他都不会看到我。
他推开门径自走向靠近窗户的一个位置坐下,他对面坐着一个姑娘。她的腿很长,站起来怎么都要一米七左右,穿着高跟靴子,瓜子脸,长发,女人味儿十足,像只成了精快要成仙的狐狸,媚态又仙气。我不禁低头看看自己,棉拖鞋,不合身的牛仔裤,臃肿的棉衣,乱蓬蓬的头发,她坐在那儿像个女王,我坐在这儿,就是个苦逼女屌丝。
黎傲坐在她对面,笑容拘谨,我听不见他们说什么,只是看到黎傲最初还算平静,然后愈加地激动,悲伤。放肆的喜怒,跟我印象里的那个他完全不同。
大概一个小时,那个女人离开了,他却不曾动弹一下,我走过去,坐在那女人的位置上,他无声地流泪,满脸都是哀伤,“她是谁?”
“姚静,前任。”他还不能自制,说话的声音仍旧颤抖哽咽。“她找你做什么?”他的表情更加悲伤,“她要结婚了。”“你别难过,都分开这么久了,她结婚你还难过什么?你不是有我吗?”我伸手想拉住他的手,却被他甩开,“我爱她!我变成这样!她喜欢成熟稳重,我就成熟稳重,她喜欢温柔能照顾她能疼她的,我就变成能照顾她能疼她的,她喜欢有才能的,上进的,我就努力赚钱,不读书去赚钱给她看!现在,她要结婚了!她是我的!凭什么跟别人结婚?我都变成她喜欢的那样了!她为什么要跟别人结婚!!!”他的脸扭曲着,眼中翻滚着绝望的愤怒,他已经入了魔,完全不知道面前的我才是他的女朋友,他是我的爱人。说的每一句话,我听起来都无比残忍,一句句像是匕首插在胸口,疼得我喘不过气。
“五年了!我他妈等了五年了!以前嫌我不成熟不知道疼人,现在我什么都能做得好了!我变成这样,你为什么还不选我!我有什么不好?我爱了你五年!分开五年,我还爱你五年!我做错了什么!我都变成这样了!凭什么还不是我?我给你煮饭,陪你逛街!我什么都做了!什么都改了!为什么还不选我!你告诉我!为什么不选我!”他大吼着,四周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我无言以对,面对他因愤怒而扭曲的脸,我无话可说。哀莫过于心死,你说为什么不选你,那我呢?我又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不肯爱我,选我呢?
他歇斯底里地发泄,完完全全的一个疯子。他平静温和的外壳下,藏着一个疯子,只不过……他仍旧哭喊着,我没理睬他,自己走出酒吧,拦下出租车回到他的家。安静整理好自己的东西,他给我买过的东西,我都整整齐齐摆在沙发上,最后,我把钥匙放在茶几上,关上了门。那天晚上,他也许没有回来,也许出了意外或者其它事情,我并不知道,更不想知道。那天离开他,我没有哭,一点都哭不出来,只是心里疼,心疼他,更心疼我自己。
其实我跟他是同一类人,他不喜欢我什么,我也在一点点改变,按照他的喜好变成另一个人,而他也是一样。可他终究还是爱着那个姑娘,那个把他变成如今这样成熟迷人的姑娘,就好像很多年之后,我仍旧记得他,因为他给我了这辈子到现在都弥足珍贵的回忆,让我知道什么是爱情。同样,我也感受到也许这辈子都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感受的温柔,来自他的温柔,她改变了黎傲,而黎傲改变了我。
一切都有了解释。每次问起他的过去,他的初恋他都沉默不语,问到候车室他的失态,他还是沉默。他不是多温柔,而像是一个演员,尽心尽力扮演他想变成的人,努力压抑着自己,可怜的他。
芮晓晓曾问我为什么离开他,我的答案很简单:我从不曾拥有过他。想必,他就是跟我做爱的时候,都在想着那个叫做姚静的姑娘吧?我难过的也无关他的前任,而是我自己,从未拥有过他,他却逢场作戏一样对我好,让我以为他是我的一切,却在剧终时候一拍两散。他不是我的,以前不是,在一起的时候也不是,以后我想更不会是了。可我,早就是他的了,哪怕今天,我也是,这才是让我最不能释怀的。
他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我删掉了他的联系方式,退掉同城群组,删掉所有关于他的朋友,甚至小水,我都删掉了。
几个月之后,我认识了另一个男孩子,他不够成熟,很青涩单纯,表白都磕磕巴巴,跟黎傲天差地别的一个人,黎傲的一个笑脸都比他强一万倍的人。我喜欢看他喜欢我,我很满足。
“你就不能照顾照顾我?别总像个小孩一样,比方说:我晚上口渴了,你要比我先醒过来,问都不用问就递给我一杯温水。”
“怎么这么矫情?枕胳膊还酸?你不愿意让我枕着,那我就换个人,换个事儿比你少的。”
“化妆怎么了?你第一天认识我的时候我没化妆?”
“你能不能有点上进心?每天除了打篮球就是上网,你说说你能有个什么出息?”
“你就给我穿个鞋洗个脚能怎么样?就你脸皮子值钱?”
“不许笑!就知道傻笑,好看吗?”
“站直了!驼背好看吗?”
“你穿得都是什么啊?跟未成年一样,西装衬衫你就不能穿吗?”
我常常这么数落他,而他也在一点点改变,我看到了我自己,更看到了黎傲和姚静。原来,这是一个轮回。
“轮回吗?”我看着张琳汐,她还是梳着短发,妆容冷艳,“不过你真得很漂亮,看不出像现在这个年纪。”并不是奉承她,她的脸,看起来很难让人把她跟三十多岁的女人联系在一起。岁月没有给她留下那么深刻的痕迹,反倒让她更加的成熟性感。
“你这老板会说话,就冲你这么夸我,以后也得常来。”张琳汐眯着眼,风情万种。
“西西,你看吧,我就说我们老板有意思。”汪柠打趣说,“老板,怎么说?我这姐姐的故事你也听了,又是美女,免单吧!”
“当然,说到做到,讲故事自然免单。”我喝干杯中茶汤,“你们两个故事,免一星期的单,不过可仅限于你们两个,都是汪柠的朋友,人多了,我可要破产了。”
柯乐点了支香烟,吸上一口才对我说:“你这人也是大方,就不怕我们借着免单带百多个姐妹过来?你这么做生意,可要关门的。”
“不至于,既然汪柠来这里工作,就当交个朋友。”我倒也不在意,毕竟利润丰厚,每天客人络绎不绝,当真不差这么点钱。
“得了,我们也得厚道一点,省得你克扣我们水果大小姐的薪水,明天过来就给你讲,不过我的故事可比不得汪柠和西西,你愿意听,就免一次算了,不过瘾,也得免单,毕竟我好歹也算是半个美女不是?”柯乐笑道,“有些事闷久了,说出来会舒服一点,就是找鸭,烦心劲儿上来都没感觉。”柯乐很东北女人,说话直接,有时候也有点粗俗,但也有趣得很。
“那就你们明天逛街累了过来歇脚,讲讲故事喝喝咖啡,我就这么点听故事的爱好,说不定以后出本书,专门写你们的故事。”柯乐收拾起自己的东西,“我们也不耽误你发财了,走吧,西西,陪我去做脸。”
“好啦,我们走了,水果大小姐,我们撤了。”她们两个跟汪柠告别,结伴离开。
“老板,你就不怕她们故意编故事骗你免单?”汪柠开始收拾桌上的杯碟,“人啊,总得相信点什么,人心也未必那么坏。再说,不都是你的朋友吗?几杯咖啡而已,我还请得起,大不了从你薪水里扣就是了。”我说着走进吧台,“就像黎傲,我也没觉得他是个坏人,只是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每个人不是都得遇到一个教会自己成长的人才能长大吗?你不也是一样?”
汪柠没有回答,沉默了。
第二天她们并没有来,时隔两日,柯乐才挎着张琳汐前来,我为她们煮好咖啡,汪柠递上蛋糕,张琳汐琢磨着她刚做的指甲,柯乐敲了敲桌子,开始讲起她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