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他的自白书 > 第6章
在我已经做好当啦啦队的准备,给铁瓷演出结束送花之后,铁瓷在电话那边用沙哑的声音告诉我,嗓子坏了,校庆的演出不能上了。
“那你的节目怎么办?谁替你唱歌?”我已经带着花出了宿舍,走在去会场的路上,很是惊异。
“你放心,我找到人替我了,不过不是我们学校的,你来看看他,唱歌绝对不差,我都是跟他学的唱歌。”铁瓷的声音仍旧沙哑,但似乎对那个替代他的人充满信心。
“你在会场门口等我,我跟你一起进去看。”我收了线,带着一肚子的好奇快步走向会场。
大概十来分钟,就看到铁瓷站在会场大门口冲我挥手,“马上开始了,快点,他的节目是开幕的,别看不到他。”
我把手里预计准备送给他的花丢在他怀里,顺带还有我的包。“又不是你上场,瞎激动个什么劲儿?脑残。”铁瓷笑得猥琐,“可乐,你不是要我给你介绍男朋友吗?今天这个绝对符合你的口味,绝对的。”
“哦?”我停下脚步斜眼看他,“要真有这样的男人,老娘倒追他都成。”铁瓷满脸骄傲,也不言语,拉着我走进会场,坐在第一排中央的位置上。灯光随着人流的翻滚逐渐变暗,铁瓷依旧老神在在,似乎对那个人,那个男人有着无比巨大的信任,我也开始对他好奇了。
不久前,家里催促谈恋爱的次数愈加频繁,抱着早死早超生的心情跟铁瓷说,要他介绍个男朋友给我应景儿,“你都什么要求啊,说说,不然我怎么给你介绍?”
“老娘这么如花似玉,怎么着也得找个看着玉树临风的小哥呀,最好还能有一两个特长,个子不能太矮,怎么也得一百八十公分以上,身材要很好,不然一起出去实在带不出手,还有……”
“还有你妹,你怎么不去吃屎?这么多事儿,活该你当个剩女老光棍!”铁瓷无比气愤地打断我,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谁知道今天他还真找了个相亲的对象,不过那些我都是乱讲的要求,怎么可能找得到呢?
随着最后几个人走进来,灯光彻底熄了。舞台上面的幕布缓缓拉开,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舞台正中间的雪白钢琴看起来尤其显眼。
“你那个替身演员还会弹钢琴?”我捅了捅身边的铁瓷问。
铁瓷不屑地翻白眼,“钢琴这都是小意思,等你看上眼了,我再告诉你他的事儿。”我懒得跟他拌嘴,目光移回舞台。
另一盏聚光灯亮起,照向边缘,一个看起来很是单薄的男人走出来,灯光晃得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见他黑色的燕尾服,还有皮鞋在地板敲打的声音。上次的校庆也有过弹钢琴的节目,不过很可惜,技法让我这个外行人都看得烦躁。
舞台上,那个燕尾服已经走到钢琴边,慢慢坐下,调整一下钢琴上麦克风的位置,从我这个位置刚好看见他深吸一口气,把双手放在琴键上。一个人,占据了聚光灯全部的光线。
他开口,是戴佩妮的《Amen》,声音充满质感,随着曲子愈加高亢,钢琴弹得也很好,至少我这个外行人是找不出任何瑕疵。
曲毕,他站起来鞠躬,轻身退场,会场这才从寂静深处爆发出掌声。“怎么样?”铁瓷努嘴,“这哥们是我在酒吧唱歌认识的,绝对符合你的要求。”我有些不可置信,翻唱这首歌的人也有不少,但是我从未见过这样能弹奏得很好并且声线这么好的男人,如果是女人唱成这样倒也在情理之中,毕竟男人和女人的Key不一样,但一个男人唱成这样,就太过扯淡了。
“这货不会是娘炮吧?你是不是故意找一娘炮过来恶心我的?”我满腹狐疑,铁瓷勃然大怒,拉着我就往后台跑,“让你丫嘴硬,我今天必须好好制裁你!”
被他拉着冲进后台,不断地穿过一个又一个同学,终于在尽头的一把椅子上找到了他。“兄弟,藏得够深的啊,我还不知道你会唱这首歌呢。”那个燕尾服抬起头,腼腆地露出微笑,“这几天刚学,感觉不错,听了好几天了,今天刚好有机会试试。”铁瓷捂住额头,无奈地说道:“你丫的,还真有勇气,这要是搞不定,我看你下不下的来台。”
“又不给我演出费,好坏也无所谓。”他淡漠的语气让我不自觉地抵触,“这个是我好兄弟,柯乐,你叫她可乐就行。可乐,这是我在酒吧认识的朋友,薄清,你还是叫他Cal吧,不然谐音听着不太好。”
“你好。”他伸出手,病态的苍白还有符合弹钢琴的人的手型,“你好,听这脑残说你还会好多东西?真的假的?”我一向是急性子,最受不了就是他这副淡漠的样子,也懒得装什么淑女大小姐,又不是我儿子,哪里管得了他的想法?
“他萨克斯吹得可好,还会唱戏,有机会你可以去剧场听听,那花旦唱的,绝了!”铁瓷插话,显然是不愿意我跟他过多交火。他这时也换好衣服,在手上戴好一副手套,边在脖子上系围巾边用那要死不活的口气说:“都是小玩意,自然入不得大师法眼。愿意就当看个杂耍,不愿我离你远点便是,没来由碍你心烦。回见。”他的语气听不出愤怒或者其它负面的情绪,可话却不怎么客气了。
“你干嘛?”铁瓷看到薄情走了,回身问我,“我看不惯他那要死不死的样子不成哦?”我翻着白眼,“走了,明天见。”铁瓷却抓住我的衣服,满脸狡诈的笑容,看得我毛骨悚然。“难得校庆,回去那么早多没劲,跟我去酒吧。”说完也不管我愿不愿意,直接拉着我小跑,直接塞到出租车里,“我带你去这地方肯定好过任何一家酒吧,特有味道。”他跟司机报了一个地址,就不再说话。我也很少见他对我卖关子,既然都上了车,去看看也好,不合意再回来就是了。我就是抱着这种想法,踏上了不归路。
开了大概二十几分钟,停在一家酒吧门口。下车打量着门面,看起来还不错,欧式的风格,灯光也不是霓虹灯,只是最普通不过的暗黄色灯光。铁瓷在旁边停不住地显摆,“怎么样?还不赖吧?”我点点头,跟在他身后走进门。
店里的布置跟我预想的差不多,暗黄色的灯光,还有美国西部电影里面的那些酒吧的味道,墙壁不知道是用了壁纸还是找人画的,连起来一幅漫长的画卷,我依稀辨认出几个圣经里面的故事,譬如大洪水,摩西,铁瓷找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身边不远处就是黑色的三角钢琴。“这里听音乐最好。”他点了两杯酒,我从提包掏出香烟,却被他夺下放回了包里,“这里不允许吸烟的,你可别在这里疯,这儿来的可都是熟客,你没发现很安静吗?别给我丢人。”
“那个什么薄情就是在这里吧?”我也猜得到铁瓷的目的,毕竟不是每一家酒吧都有钢琴的,再想到他今天的话,十有八九那个薄情就在这里。
“这时候你倒是不脑残了。这家店就是他开的,他也是琴师。”铁瓷一副看不起我的表情,“马上他就来了,还有啊,人家叫薄清,不是薄情,你个文盲。”
“切!”我瞪了他一眼,懒得再说话。不多时,就看薄清从里面的一扇门走出来,不过已经不是那套在校庆穿的黑色燕尾服了,换成一身休闲西装。似乎他走出来带来了一种气场,整个酒吧原本就只有一些细碎的声响,他一出来,瞬间安静,估计落地一支针都能听得见。他先是深深对他家鞠躬,然后转身坐到钢琴前,脊背挺得笔直,有着一种我说不好的精气神。
“这一刻突然觉得好熟悉,像昨天今天同时在放映……”他的声音跟演出时候的声音不大一样了。虽然不像原唱那般温柔,但多了一种他的味道,就好像他才是原唱一样。钢琴和着他的歌声,在屋子里旋转,丢掉有色眼镜,不得不承认,现在的他,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优雅又成熟,算不上俊秀的脸,还算耐看,手指干净,衣着整洁。他抚摸琴键就好像抚摸心上的情人一样温柔,身型还算得上修长,似乎很难挑得出他的毛病,平心而论,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
一首歌唱完,他弹了一曲西村由纪江的小众钢琴曲,如果不是铁瓷告诉我,我甚至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个人。对于我这种五音不全,唱歌基本靠吼的人,对纯音乐,不能跟着狼哭鬼嚎的曲子,完全不可能感兴趣,更不可能知晓知名还是不知名的钢琴家了。
就这样,弹一曲,唱一首,直到午夜。他的嗓子很特别,唱了很久也不见沙哑,有时语调轻灵,有时却又高亢,不一会儿又转到低沉深邃,这种技巧,我反正是学不来的。
最后,他唱的是黄丽玲的《给我一个理由忘记》,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他也站起来,再次鞠躬,走进他出来的那扇门。
“怎么样?唱的好听吧?”铁瓷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他明天早上还有戏班的排练,要不要去看看?让你看看什么叫高手。”我疑惑地盯着铁瓷的眼睛,尽管我今天看到了他说的那样,出生就点了弹钢琴天赋的人,但也很难让我想象这个刚刚坐在琴前的,穿着西装的男人画着大花脸唱京剧。当然了,我自然是对京剧一窍不通,不过我并不以此为耻,就算是国粹,当前对之不熟悉的人也大有人在,我又不是唯一一个,只是其中一个,有什么可在乎的?
“明天?也好,我倒是想看看他能不能丢个大丑。”我起身离开,留下铁瓷一个人在酒吧。回去的路上,脑子不自觉地会想起他,无关爱慕,只是欣赏,或者说好奇。他弹琴的动作一丝不苟,我虽然不懂,但是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唱歌的时候,他的眼神空洞,似乎人坐在这里,灵魂早就不知道飘去哪个地方了,我甚至不需要听过他唱的歌,就能感受到他的一点点喜怒哀乐。“真是疯了,怎么总能想起他?见鬼了,这货就该去参加什么好声音,在这里开个鬼的店?真是神经病!”伸手狠狠按着太阳穴,暗暗在心里嘀咕。不知不觉就到了宿舍,也着实累了,与闺蜜逛了一整天,晚上又被铁瓷拉着折腾,头粘上枕头就睡熟了。
当我正在拥抱枕头的时候,手机在枕头边嗡嗡地震动,随手挂掉,却又响了起来。“喂,你别作死,我要睡觉。”铁瓷在那边的声音很是精神,“大小姐,不是要去看他唱戏吗?我在你们寝室楼下,再不起床就来不及了。”我深知就以铁瓷的恶劣秉性若是我不起床他都可以脸都不要地在寝室楼下喊我的名字直到我起床,只好随便套两件衣服冲下楼去。
“你个女屌丝,真够邋遢的。”铁瓷上下打量着我,好不容易找到这毒舌的机会。
“滚蛋,等我回来还要继续补觉。”不过五点的清晨,实在是没有精神,鬼知道昨天那么折腾唱歌的怪物怎么可能大早上起来唱戏是怎么做到的。跟在他身后,迷迷糊糊坐上出租车,浑浑噩噩到了剧场,大早上连清洁工都看不见。剧场里隐隐传来声音,大概都是如同薄清一样来开嗓练习的。
“坐在这里等我。”我被摁在剧场前排的座位,他一路小跑出去买早点,旁边的椅子上除了戏子脱下的衣服,根本不见半个鬼影。约莫半个钟头,我又小憩了一阵之后,铁瓷终于回来了,抛给我一杯豆浆,瞪大眼睛支着耳朵等薄清出场。豆浆快要喝完,才等到薄清上台,没有画脸谱,想来也是练习,没必要那么麻烦。他穿着薄薄的衬衫,几步挪到中央,亮了个相,开口唱起来:“皓月当空,恰便似嫦娥离月宫。好一似嫦娥下九重,清清冷落在广寒宫,啊,广寒宫。”他的声音不同昨夜的低沉,反而女性味道多了很多。我不懂戏,自然不知道优劣好坏,只是听起来觉得有京剧的味道罢了。也许是不化妆的关系,衬衫京剧觉得不够合适,但他的动作却是极有趣的。
“这东西我也听不懂,你懂不?他唱的好不好?”我问坐在一旁的铁瓷,铁瓷想来也是对此做过研究的,不然他若是真的懂了才是怪事,一定是昨天为了今日炫耀做了功课。
“这是贵妃醉酒,说多了你也不懂。臭文盲闭嘴,我好好听一会儿。”他装模作样地半眯着眼睛听戏,我却听得烦了,好不容易他唱完了退了回去。不多时就从后台出来,不然我难保不会继续睡上一个不养颜的回笼觉。
“怎么来了?”薄情的声音还是很温和,一个问句都听不出询问的味道,“这不是闲着没事过来看看吗。你唱的真好,以前怎么没见你唱贵妃醉酒?”
“以前还没学,这是最近才学的。”薄清提起椅子上的衣服,“走吧,我请你们吃早饭。”
“走了,二货,别睡了。”铁瓷给了我一脚,我没反击,大早上的难免反应慢一点。薄清看我迷糊,扯着嘴角微笑道:“你毕竟不比我,自然是不习惯的。明天不要过来了,白白受罪还不爱听戏,平白折腾。”
“怎么那么多话?跟娘们一样。”我翻着白眼,他还是不见生气,似乎我说的那个人不是他一样,“若你们无事,一起吃些早点,权当你们清早过来受罪的补偿。”他还是不急不缓地说话,摆明无视我,没听我说什么的样子。
“我吃饱了,你们去吧。”他越是这样云淡风轻我便越是火冒三丈。我是真的受不了二十几岁的青年爷们总是七老八十的悠闲模样。铁瓷跟我刚好相反,兴致勃勃跟他聊得火热,在他眼里,估计我又是哪条筋搭错了,犯了神经病。“好啊好啊,我们去啊,反正你开车,有人买单还不去就是傻子。”他眼睛挪向我,“你这年纪的女孩只靠豆汁总归不好,上了年岁难免生病,去吃点东西也是好的。走吧。”他穿好外套,当先走向停车场,铁瓷也拉着我跟在后面坠着。
“大小姐,不对呀,这不应该是你的菜吗?干嘛一直跟他唱反调?”看着铁瓷对我挤眉弄眼,就是一阵心烦,“你确定这娘娘腔是个男人?怎么跟个老太监一样?说话那个腔调搞得我一身鸡皮疙瘩。再说了,换个正常人,要是我这么说话早就发飙了,你看看这货,完全一副无所谓的样儿,还有没有一点自尊心啊他?”我压着火,小声对铁瓷讲,铁瓷哈哈一笑,“你这种神经病,就应该找他这样的大师,不然一般人可镇不住你。你丫活该!”
“切。”我对他比划中指,对这个老太监,我实在是没什么可以激怒他的办法。
一路无话,我们三个坐在一家还算干净的小店里,等着上菜。他不说话也不出声,只是双眼失神,左手一下下敲着桌子,也不知道他又神游到哪儿去了。我实在忍不住这种气氛,二十年我都是急性子,当真受不了这种沉默。好在带了香烟,熟练地摸出一支点燃,深深吸一口,举着烟盒在他眼前晃,“喂,你要不要?”
“不了,谢谢。”他被我惊醒,不过还是那副死样子,“我不吸烟的。”铁瓷伸手夺走我的香烟,边点火边对我说:“Cal不吸烟的,他可没我们这些乱七八糟的坏习惯。对了,Cal你家里最近没逼你吗?”
他苦笑道:“当然还是催我回家,倒没说其它事。”刚好食物上来,既然早就给了不好的印象,我更没必要装淑女了,大口嚼着生煎,完全不理会他们两个。铁瓷突然把手搭在我肩上,我转头瞪着他,“小子,不放手在找死哦?”我含糊着说,他完全无视我的话,只是对着薄清讲话,“你不是也要找个女朋友吗?不找你也被烦得不行,这儿刚好有个现成的,只要你不嫌弃,她就归你了,保证黄花大闺女,除了脑子不大好使,也没有其它的缺点了,你看怎么样?”
“滚你丫的,你是不是出门脑子扔马桶里找不回来了你?有你这么乱点鸳鸯谱的吗?”满嘴的生煎差点没一下噎死我,顺手对着铁瓷的后脑勺来上一下,“跟这死气沉沉的老太监谈恋爱?你当我脑子里都是水银还是怎么着?你看看他。”我一只手薅着铁瓷的耳朵,另一只手指着薄清的鼻子,就快要杵到他的脸。反正都已经是这个印象了,实在不用畏惧什么,还不如破罐破摔。“你看看他,长得虽说不给中华人民丢脸可这也太娘炮了吧?我见过的八十岁的老头子都比他青春洋溢阳光灿烂,你再看看他,总装腔作势穿个西装衬衫,怎么着?富二代了不起啊?别跟老娘一副要死不活的死人脸,我告诉你,老娘见过的男人多了,还真就不吃你这一套!”我从未发现我对高音有这么好的天赋,刚说几个字就引来四周的看客贼眉鼠眼偷瞄。“看什么看!没见过泼妇骂街还是怎么着?回家看你们老婆去!看个屁呀看!”我并非是人来疯神经病,只是受不了铁瓷那乱点鸳鸯,打麻将都没这么草率的。
一口气说了一大段话,我也有点憋闷,怎么唱歌就不见这天赋,能一口气唱这么一大段的歌呢?要是能有这本事,估计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去唱K就被众人强行剥夺唱歌的权利了。的确我有点铁瓷说的脑子不好使,这我承认一半,那也不能怪我,谁让我思维太活跃别人跟不上了?这总不能怪我吧?
“喝点水,说这么大段话还不换气也是辛苦得很,喝点水继续吧。”坐在我们两个对面的娘炮似乎听不懂我说那话是在骂他一样,脸上还是要死不死地应付式微笑,还伸手递过来一杯水,“我告诉你,老娘不累,用不着你献殷勤,回见吧您。”我也不管铁瓷了,起身就往学校跑,我实在受不了他那好好先生没脾气的死相。虽说我不算美女,可也不至于这么无视我吧?能征服我的,怎么着也得是一米八一米九的魁梧爷们,一身肌肉,天生的衣裳架子,长得不能吓坏小孩子,最好干净一点,皮肤白一点……我不断地自我催眠,到了最后忽然发现脑补出来的居然还是刚刚那个死太监,一阵阵的恶心。
“死太监,滚得远远的吧!”我停下脚步仰天大吼一声,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成功进入了泼妇神经病的圈子,脸烧得很,飞快地低下头,装作没人发现我,拦下出租车扬长而去。
而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他们两个男人在我走了之后说了什么。
生活总归不会一直充满故事的,似乎那个叫薄清的死太监永久性地滚出了我的生活,他再也没有出现过。铁瓷也终于闭上了那张我恨不得撕烂的嘴,消消停停安安稳稳做他的富二代,没事泡个脑子里水银都要晃荡出来的傻白甜姑娘,泡吧逛夜店也是滋润得很。我呢,依旧做我的疯娘们,翘课逛街,追着看阳刚十足的铁血爷们的电视剧,实在闲得蛋疼了就拉着寝室的姐妹一整天泡在水吧,咖啡馆或者其它的,有着空调和安静气氛的地方。我一直都不是一个有着多大野心的女人,我总觉得,女人嘛,总归是要嫁给一个自己看着顺眼的男人,然后给他洗衣服煮饭生孩子,下了班两个人出去散步,一年两年能有一次一起出来旅行就可以了。钻戒啊,豪车啊,别墅啊,名牌啊,都是些可有可无的玩意,除了拿出去跟没多大干系的人妻装三装四,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用处。所以呢,我宁愿在温水里被钝刀割肉慢慢磨死也不愿意上下翻滚折腾,懒人嘛。
当然了,我并不以此为耻,我很满足当前的生活,不过狗日的生活还是给了我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虽说我到现在都过去这么多年仍没发现喜在哪里,但也不妨碍我用这个词不是?
随着减肥热的兴盛,我也开始加入了“春天不减肥,夏天徒伤悲”的革命大潮中。我是很怕冷的,所以还穿着牛仔裤,偶尔里面还要套上一条秋裤,不过总有年轻不怕死的,用我的话说叫为了美不要命的小姑娘大姑娘老姑娘耐不住寂寞穿上丝袜开始走秀,赶上周末还能看见长得跟拜了苏妲己为师的徒子徒孙扭着腰,扑到能当她爸爸的中年老大叔怀里笑得跟狗尾巴花一样,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迎来了铁瓷一年一度的生日聚会。
我一直都不能理解明明是一步步往棺材或者骨灰盒里面走这件事有什么可普天同庆的。耐不住铁瓷撒泼起来跟我好有一比的性子,每年硬着头皮带着礼物用一种慷慨赴死的心情去参加聚会。
照旧是在这该死的富二代的别墅举行,打着出租车赶到,他们已经开始了狂欢。啤酒还有乱七八糟的,我叫不出名字的洋酒到处都是,桌子上还有水果,蛋糕这一系列的玩意。
“二货,终于来啦!”铁瓷站在门口,远远就冲我嬉皮笑脸,“礼物呢?快给朕送过来。”我抬手就把包装了好几层,里面只有一个钱包大小的大礼物盒砸过去,“你这次没找什么非主流乐队吧?上次那几个实在让我恶心得不行,就跟怀了三胞胎一样看着就反胃。”他大手一挥,“安拉安拉,这次绝对让你眼珠子都掉出来。”看在今天是他生日的份上,还是给了他一个面子,直接走进屋子里,也不是第一次来,早就熟门熟路。
大厅还是老样子,土得掉渣的木质沙发,华丽的欧式酒柜等等都是原来的样,几个月没来,他的品味还是这么怪,只是这次沙发边多了两个大得估计我蹲进去都没人能发现的青瓷缸。我偷偷摸摸溜过去,还在里面看到了几棵水草几尾鲤鱼。“这小子居然能养活这玩意?不是除了仙人掌什么都养不活吗?”
我的兴致完全都转移到青瓷缸和里面的红鲤鱼上,伸手逗弄着,还不等我尽兴,就听到钢琴声。铁瓷虽然不会任何乐器,但是他家里的硬件还是很齐全的,钢琴,贝斯,架子鼓都是有的,小件的乐器都放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钢琴则摆放在一楼通往二楼的旋转楼梯下面。
谁在弹钢琴呢?我似乎想到了一个人,可能是他吗?应该不会这么巧吧?就好像刚刚的琴声一样突然,当爱已成往事的前奏已经结束,声音并不陌生,但也绝对称不上熟悉。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几多风雨……”
果然,是那个要死不死的娘炮死太监。我就差一翻白眼倒下去了,这伙怎么会在这里?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真是狗屎一样的孽缘。
“哇,这男生好帅啊!是哪个系的?”
“不知道哎,不过上次校庆我见过他,开场的钢琴独奏,帅死了帅死了!”某种程度上,我还是能够理解这些脑子不够用的女孩的。就好像我看到李连杰甄子丹一样会眼睛冒出火花来,不过能够理解的也仅仅只有这么多,毕竟娘炮实在不是我的菜。
不得不承认,死太监的歌唱得还是不错的,接连几首都很成功,随后就把时间留给了骚包的铁瓷。“又见面了。”他坐在沙发边,好像沙发的靠背是摆设一样,脊背笔直,两条腿并没有翘着,只是中规中矩地并拢,好似还未出阁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
“是啊,又见面了,死太监。”我翻着白眼,晃了晃酒杯敷衍,他一如既往,对我称呼他死太监毫无反应,继续微笑,“听说你是学编剧的?写剧本很辛苦,能吃得下来这份苦,想必毅力可嘉。”
“呵呵。”我回应他的是一个难看到极点的微笑,眼睛寻觅着接下来准备塞到嘴里的食物。
“Cal,你前阵子不是说家里催促得紧吗?这位是我好不容易为你找来的,模特。你们好好聊聊吧。”铁瓷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热衷于红娘这项伟大事业了,不过我看来看去他那贼眉鼠眼的小模样跟红娘横竖都不沾边,反倒是像拉客的龟公老鸨。
我自然乐得看热闹,往旁边让了让,坐到另一边的沙发上,专心对付看起来还算不错的沙拉,耳朵支起来准备随时接受现场版非诚勿扰的信号。
“薄清,也可以叫我Cal。”他自我介绍道,那女孩或者叫姑娘更合适一点的女人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Diana。”款款坐下,跟她一比,我就纯粹一山沟出来的泼妇,看人家那气质,啧啧啧,穿上件旗袍都能去演甄嬛传了。
“既然是他介绍的,想来你也知晓我的大致情况了。”薄清的声音有些不同,应该说是有了很大的不同。虽然还是要死不活的平静语调,但我能觉察到声音里有一种怪异的味道。我也有些好奇他的变化,抬起头看这一对非诚勿扰的男女嘉宾。
“他只说介绍个男朋友给我,没说太多。”那姑娘挑起眉毛,“看你的穿着,是从事表演的吗?这种聚会场合穿正装很少见呀。”
“算不得艺人,只是开家小店维持温饱。”薄情变回了跟我说话时候那种标准的死太监腔调,“偶尔参加些活动赚些零用而已。”
“听他说你买房子了?”那姑娘一身的非诚勿扰的味儿,我都感觉这味道甚至能漂洋过海让大洋彼岸的凤姐顶礼膜拜了。
“六七十平米,还在还贷。”薄清注视着女人的眼睛,也不知道能看出什么来,“那我想我们还是不大合适的,毕竟职业不同嘛……”姑娘显然精通四川变脸,“自然,职业不同,习惯不同,他不在意这些,你来应付我也多是为难,耽误时间多有抱歉了。”薄清脸带歉意,那姑娘大方点头,显然接受了道歉,说了句还有事就起身离开,薄清依旧脊背笔直,歉意的望着姑娘的背影,直到姑娘的背影消失又变回一张死人脸。
“喂,人家看不上你呀?”我递过去杯香槟,坐到刚刚那非诚勿扰女嘉宾的位置上,“嫌你没钱灭灯了呀?”
“显然,毕竟还在还贷。”薄清的表情没有变化,“我又没一张俊秀的脸,自然做不来偶像派不是?”
“拜托,我在嘲笑你啊!”我有点恼羞成怒,“我在嘲笑你,你就不能给我一点反应吗?还是说我说的不是人话你当真听不懂?真是服了你了。”
“我知道,我大学主修的就是犯罪心理,我听得出来。”他表情不变,不急不缓的回答,“嘲笑是你的事情,跟我也没什么干系的。”
“你这脑子都是浆糊吗?我在嘲笑你,而且我叫你死太监,是一种……侮辱,对,是侮辱,你怎么就不能生个气反抗一下?你这人是真没脾气还是娘炮啊你?”
“小事,没必要在意。”他还继续一本正经地说着话,“能杀人不如能救人,称呼我什么都是一个符号,在意太多没必要。”
“你还算不算男人啊你?”我有点气急败坏,“好歹算是个爷们,就不能有点爷们的气概?你是不是真的是娘炮啊?”
薄清抿着嘴微微挑起嘴角,“不是。”他平静的看着我,眼神让我觉得陌生,“我对你倒是在意的,不如?”我本能的警惕,毕竟见过他的这么两次,每一次他都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从未有过一次他是这种口气,这样的眼神。“不如什么?说话痛快点,别跟娘们一样。”
他两条腿岔开,上身前倾,手肘抵在膝盖上,双手交叉,眼睛半眯着,可眼神锐利了很多,“不如你和我谈恋爱,或者说,你做我的恋人。”我有点怕,有点畏惧现在的他,他这模样,很像是看过的动物世界里面的肉食动物,盯着远处的猎物玩味的笑。
“你不是老娘的菜!”我承认,我有点底气不足,好比兔子见了鹰,老鼠见了猫一样。
“真的吗?”他笑得更是畅快,“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呢?”他玩味的盯着我,看得我浑身过敏一样不舒服。
“反正不是你这样的死娘炮。怎么也得过了一米八的爷们,霸气外漏,不说能一下子打到十个八个人吧,怎么也得能单挑三五个魁梧爷们才行……”我故意唱着反调,当真要我找这样的暴力狂……拜托,我可不想每天被家暴,日常鼻青脸肿。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想还没有问题。”他听我讲完,装模作样的点头,“滚蛋吧你,老娘懒得理你,找你的脑残小妹玩什么过家家去吧!”我站起来就要走,实在受不了他的眼神还有那种充满侵略性的坐姿,“你喜欢的,不就是这样吗?”他‘腾’的站起来,站在跟我不到一拳距离的地方,我这一米七的个子已经很有自信了,可看他还是要抬着头仰着脖子,“他还是那种看到猎物的眼神和玩味的笑,没来由的紧张,还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感,我有些喘不过气了。
“死太监,离我远点!”我伸手去推他,他一动不动,我再推,他还是一动不动,就连头发都没晃一下,“你确信你喜欢这样的男人吗?”他的语气很是油滑,跟我不止一次在酒吧甩过耳光的花花公子一个死样。还不等我继续,他就向后退了几步,从口袋拿出眼镜带好,坐回了沙发上,当然了,还是最初的坐姿,拘谨的,有些一丝不苟的坐姿。
我一阵恍惚,我甚至怀疑我有了神经病,并且病入膏肓到有了幻觉的地步。迷迷糊糊坐下来,看他还是以往的微笑和死人脸,“我想你们女人也许会更喜欢现在这样的男人,而且,如果你真的喜欢你说的那样的人,那么我会祝福你的,希望你们不会每天吵架到你死我活。”
“你这神经病,少咒老娘。”我还是喜欢现在的他,至少让我不会有那种被天敌注视的压力。
“你的性子,还是适合现在的我。”他的语气自信,“请你相信专业。”
“你真叫薄清吗?”我倒不是真有多反感他,可能只是不同类人的一种陌生,或者其它原因,我说不好,不过我可以确定,我的确对他的请求没有任何的抗拒,一点都没有。他点点头,“不过,我的房子没有还贷,我的酒吧也是我的房子,至于车,朋友送的。”
“你真要我跟你谈恋爱?”我越发怀疑。毕竟我一直都属于默默无闻型,就算被人知晓也多是跟疯婆子,神经妞联系上的,基友千千万,倒还真没谁对我表白过,用认识五年的男友不断的闺蜜的话说,敢于挑战我的,都是属于不要命的好汉。怎么这货还看上我了呢?“喂,你可想好了,我脾气可比这差多了,你别以后后悔,你要是受不了我脾气敢在外面找个小三小四小五,可别怪我往她们脸上泼硫酸。”
“好。”他完全不在意我的威胁,“跟我去看看我们的寿星。”他伸出手,我犹豫好半天,直到我受不住他近乎无敌的平静眼神才把手递给他。“没什么,大不了当被鬼压,多大的事儿。”我在心里暗暗说道。他的手很柔软,也很白,手指的指甲修剪得很是整齐,我都感觉不到棱角。
以前,都是我一个人风风火火,突然被人拉着手觉得全身不自在,不过,挺舒服的,我不知道我的脸是不是红了,只好低下头,专心研究他的手。
“嘿,Cal,动作很快嘛?”铁瓷冲着薄清挤眉弄眼,“呦呦呦,这不是我们的可乐大小姐吗?不是曾经扬言非身高两米,体重一百公斤以上的魁梧爷们不接受吗?”铁瓷那小人得志的样让我有一种脱下高跟鞋在他脸上狠狠砸上个百八十下的冲动。
“你管我呢你?”我想冲他挥拳头,这才想起来右手还被他握在手里,只好恶狠狠的在心里诅咒:小王八蛋,你可别落到我手里,看到时候我怎么戳你轮胎的。
“Cal,今天能解决你这一婚姻大事,也不算白忙活,你怎么也得谢谢我吧?唱一首歌我就放你们过二人世界去。”
“你等我,唱完歌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家。”他的表情没有变化,我也看不出他有什么打算,就算是想霸王硬上弓,我也不是那些弱不禁风的姑娘啊,给他下面一脚看他还敢不敢。既然打定主意,我也就点了头,他松开手,走到钢琴前坐下,铁瓷也拉着我挤过去,在离他最近的地方站定。
“一首千千阙歌。”他很怪,无论坐在哪里,都是脊背笔直,好像有我看不见的钢板顶着他的后背一样。
他轻轻唱歌,粤语标不标准我也听不出来,不过跟我听过的,张国荣的那个版本相差不远,“二货,没想到你还真跟他凑到一对了,我就说我这是一双慧眼,一眼就看出来你们登对。”如果他有根小尾巴,这都能顶翻了房顶了。“滚蛋吧你,老娘这是看他还算有点诚意,给他个机会,哼哼。”铁瓷也不再搭腔,一门心思听着薄清唱歌。
不过三五分钟,他就唱完了,带着掌声走下来,牵着我的手对铁瓷点头,铁瓷想必也是了解他的,也不说话,挥手示意我们离开。
“你家在哪儿?”我被他一路拉着走出别墅,坐在他的车里,车是老款的A4,不算高昂,跟他的人一样不引人注目。
“酒吧对面。”我‘哦’一声,算做回应。我不知道怎么跟这样的人相处,什么都成竹在胸不紧不慢的,我发火,我对他张牙舞爪,他还是一个表情,一个微笑,一个动作,就跟我在对他说什么温柔的话,或者平淡地说吃什么一样。我有点畏惧也有点抗拒这样的人,又有点期待和好奇。
他的年纪不会比我大太多,最多不过三五岁,可他是怎么养成这样的性格的呢?
车子停在酒吧门口,酒吧里客人并不多,也许是他不在的缘故。他在前面回头示意我跟上他,我老实地跟在后面,与其发火生气,他毫无反应,还不如省点力气,我的想法一向如此。
他的家在顶楼,电梯里他站在旁边,我第一次没带有色眼镜看他。他的个子很高,身材还算可以,至少穿西装可以挺得起来。我不清楚他是有这个习惯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无论是坐下还是走路站立,他的背上就像有一张钢板一样,始终笔直,站着的时候,就连小腿都挺直,我搞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累地站着或者坐下。
“玄关有拖鞋,换上进来坐。”他打开门先走进去,我很想知道他这种人会住什么样的房子,也赶紧跟上挤了进去。
换上拖鞋走进去,房间果然跟他这个人一样无趣。客厅有一张木质茶几,一张同样质地的沙发,沙发边有个大青瓷缸,跟在铁瓷家见过的一样,铁瓷家里那个肯定就是他送的。沙发对着的是一套看起来不便宜的音响,旁边的小架子上塞满了光盘,没有电视,反倒是电视背景墙上挂着两幅字。我一直都不是一个学霸,不懂这两幅字是对联还是其它什么玩意,只是读起来觉得很押韵‘问菩萨为何倒坐,叹众生不肯回头。’
“这边是书房,对着的是客房,我的卧室在另一边,厨房也在那边,你自己先看看,以后你如果愿意过来住,就睡客房。”他并不是询问,只是单纯的告诉我可以搬过来跟他同居,我翻了翻白眼,没理他。
客房同样简单,一张双人床,衣柜,桌椅,除此之外,一无所有,甚至比酒店的房间还要干净简单,想来他的卧室也是一个模样,我也懒得去看了,转身溜进书房。
我一直在琢磨他的性格是怎么练出来的,这下我也算找到了答案。书房足有两个卧室大,两面墙那么大的,从地面到房顶的大书柜,想再塞下一本书都是痴人说梦。窗户下面一张小桌子,上面摆着一副国际象棋,两把木头椅子,看着就知道坐下去绝对不会舒服。透明的棋子,一边全透明,一边磨砂质地,放在方方正正的玻璃棋盘上,看着说不出的别扭。
我不懂那些费脑子的东西,甚至我有时候都会怀疑我是脑子里被灌进去多少水泥才选了现在的专业。
“客房里什么都有,你带你的衣服就可以住,不过我看书的时候不喜欢吵,尽量小声一点。”他的声音突然在背后响起,吓了我一跳。“走路都没声音啊你?怎么不去做尾行痴汉?人吓人吓死人不知道吗你?”我又对他吼,他的表情还是死人脸,没有变化,我真的是被他打败了。‘不能跟傻B较劲,不然别人会分不清谁是傻B。’我一遍遍在心里念叨,精神胜利法有时候也是不错的选择。“晚上回宿舍,我送你。”他已经换了便装,鬼知道这么一小会怎么换过来的衣服。说是便装,还是衬衫休闲裤皮鞋,“喂,死太监你穿这样的衣服累不累啊你。”我跟在他身后下楼,好半天打量才憋出这么一句话。
“习惯了。”他回答的一如既往的简洁,没准儿是按字数收费的。他这种冷处理实在让我无可奈何,只好闭上嘴,因为我已经发现了,无论我说什么都会被他一两句灭火,时间长了,我绝对被他逼出内伤。我开始怀疑,是不是刚刚答应他是我脑子又进水泥了。
“对了,刚刚是我追他还是他追我?”我脑子跳跃起来,想问他,可十有八九又被他几个字打败,想一想,还是没有自讨苦吃。
车停在校门口不远,他下车与我步行进了学校。我是觉得很尴尬的,一共加在一起见过……四次,说话也都是在较劲,蛮陌生的人,我又不喜欢跟他一样装死,一直不说话我全身都别扭。我还是觉得应该找几句话说,“喂,你看上我哪儿了?我倒是觉得我挺好的姑娘,可你这死太监没道理会跟我同样有这么犀利的眼光啊。说说,看上我哪儿了?”我几步上前,面对着他问,他的表情没变化,事实上我已经预料到了,“没看上,只是觉得我的性格,也许需要一个你这种开朗性格的女朋友,想要试试看。”他看也不看我,也不知道在跟谁说话。
“神经病!给我滚!”我飞起一脚,他动也不动,大腿生生吃了一记,“我送你。”他毫无反应,我开始有了一种是不是那个小王八蛋就是为了折磨我才给我介绍的这么个极品。“喂,死太监,说说话吧,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你家里还有别的人吗?说说。”
我敢十分甚至百分的确定,如果遮住下半身,看他一定是平移的,他的上半身几乎一动不动,迈步也是有一种怪异的节奏和尺度,不多不少,每一步都是差不多的距离,这人是不是机器人终结者啊?“我还有个妹妹,,跟我妈妈住在Colmar。”
“哪儿?”他说了一个我完全听不懂的词,这种装逼犯,怎么不被雷劈死?
“Colmar,在法国东北部,可能,以后我也会回去吧?”他的声音开始有了波动,但我不懂,“你是法国人?混血?不像啊。”我快走几步超过他,面对着他倒着走,他实在不像混血,更不像欧洲人,反倒是像韩国人,像室友之前追的那部名叫城市猎人的韩剧里面的主角。“我是朝鲜族,她们是后来移民过去的。”
“又是一个该死的富二代。”我朝地上呸一口,摇摇晃晃地走在他前面,我一下子没有了负担,我不是那些脑子里有水银的花痴脑残,从小我就知道,什么都要门当户对,我爸是中学老师,我妈是银行职员,都是普通白领,我不可能嫁给一个这样家庭里的人,不是一路人,但我也绝对不反对谈个恋爱找个男朋友,其实,找个他这样的,挺好的,有面子,大学谈恋爱,怎么会把他当做一辈子的人?
我哼着小曲,回到寝室。我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而他在干什么,我并不关心。
几天之后,我搬去他的家跟他同居,不过我住在客房。我是地道的北方人,从小也就是到处欺负男生追着打那种,看他那副单薄样,我怎么也不会吃亏。
当然了,我也被他单调的老年人生物钟折磨的够呛,多次商榷之后,我们终于达成了共识。他这个人,每天都是早上四点半起床,洗漱,然后开车去唱戏,都是到七点才结束,到家就会煮早饭,上午不是下棋就是看书,中午十点半开始烧午饭,吃过了会在屋子里转圈圈。大概半个小时过后,刚刚好十二点半,他开始午睡,睡到两点,看书或者跑去酒吧。五点回来烧饭,吃完饭还是半个小时转圈圈,睡觉,睡到九点再爬起来,去酒吧唱歌。唱到十二点,回来洗漱睡觉,这时候刚好一点。我不止一次被他吵醒,或者把他吵醒,直到他把他的生物钟写在纸上告诉我之后,我们才做到简单的互不干扰。
我是真的觉得他就是终结者,对,就是那个施瓦辛格扮演的那个来自未来的机器人。哪有人这么生活的?这不是神经病么?不过也多亏他这样,我知道,他跟我不可能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很安心。
如果一直是这样该有多好啊。
第一个变数是在聚会的时候。
刚刚我也有说过,他是一个有着自己独特生物钟的人,通过我的观察,他也是一个安静的,不喜欢吵闹的人。铁瓷又不知道哪一根筋不对,非要去临近一座城市的酒吧玩,作为铁瓷的我当然被他拉上战车,我倒不是不愿意去,只是因为不愿意傻不拉唧地坐车过去玩一两天再折腾回来,为了让我的‘男朋友’跟我同甘共苦,我花了足足半个小时说服他跟我一起去,就这样,我和他,外加六台车出发了。
按照铁瓷的安排,先去吃小吃,然后唱K,泡吧,这符合他的脾气,没想到第一个环节就出了问题。
也不知道他是听谁说的,找了一路边小摊,这对他们这些富二代来说自然新鲜,而在我那座北方的小城,这样的地摊不知道多少。他们拼酒,我也跟着搅和,都喝的有了醉意,除了薄清。一个女孩去洗手间吐,回来的路上碰到了服务员,过道本就狭窄,加上她左摇右晃,一大盘小龙虾就撒在一个大汉身上,女孩也是不识抬举,还冲那个人嬉皮笑脸,那人勃然大怒,我们这边除了薄清以外的六个男人也摇摇晃晃站起来,都是被酒精灌晕了脑子的蠢蛋。
本来一件小事,就这么闹大了,我们这边都喝醉了,而那边才刚来不久,自然胜负分明,他们六个被揍倒在地。
“什么玩意!”那边的四个男人冲倒在地上的铁瓷他们补上一脚,我们几个也被吓醒了酒,相比那几个女孩,我还算镇定,只好硬着头皮站起来,“几位大哥,这事儿是我们不对,我代他们给你们道歉了,衣服我们赔,这顿饭我们也请了,对不起,是我们不懂事。”我很小时候就明白形势比人强,这是无数的经验总结出的真理。我给他们几个鞠了一躬,看着他们,而薄情还是坐在原来的位置,根本没动。
“小妞,看你还算懂事,赔钱,过来陪我们喝顿酒,我们哥儿几个高兴了,这事儿也就不计较了。”带头的那个大汉不怀好意地冲我笑,‘这几个赔钱货,真是废物,还有薄清,果然是个死太监,怂货。’
我也不搭腔,回头从铁瓷的包里点出两千块,都懒得看薄清一眼,拿着钱递到大汉面前,“几位大哥,这钱就当我们几个赔不是了,你们打也打了,气也出了,就这么算了行不行?”大汉接过钱,随手递给身后的男人,笑眯眯地看着我,我感觉看到了黄鼠狼,而我就是那只被盯上的鸡崽子。“小妹妹,你们过来四个陪我们喝酒,我们高兴了,这事儿就算了,你先过来吧?”
“几位大哥,对不起。”我反倒冷静下来,我走到他们桌前,拿起一瓶酒,一口灌进肚子,突然吹掉一瓶啤酒,肚子里一阵阵难受。“我给各位道歉了,这酒当我赔不是了,我们这就走,对不起。”我放下瓶子就要带他们走,那几个赔钱货就知道哭,也是跟薄清和铁瓷一样的废物。
“哎,我可没让你们走。”四个人围住我,“不好好陪我们就想这么走了?”还是得靠自己,我向后倒退,贴在桌子边,手在背后摸到刚放下的酒瓶,“哥儿几个,过分了。”那是薄情的声音。
我跟着那四个大汉的视线看过去,那边一直老神在在看戏的薄清站了起来,几步走上前,“他们做错事,你们教训他们是应该的,弄脏各位的衣服,赔钱也是我们应该的,让姑娘陪酒,这就过分了。”
带头的大汉突然哈哈大笑,伸手指着薄清的脸,手指头杵在他的鼻子上,一口痰吐在他脸上,“你这小白脸刚刚还他妈装死,这时候过来装什么大尾巴狼?带着这几个龟孙滚,别当了王八躲了一茬,现在还滚过来挨揍。”
“人,我都要带走,这是五千,就当赔礼了。”薄清擦都没擦脸上的痰,只是从口袋掏出一叠钱,却被带头的大汉随手打飞,“滚!”薄清叹了口气,我刚准备拿酒瓶给那带头的后脑勺来上一下,就看见薄清左手高高抬起,一手肘打在那个带头的脸上,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他抄起一把椅子砸在另一个人身上,木头椅子当场四分五裂,紧接着又是一脚踢在接了我两千块的那个男人肚子上,这么多动作,只是我一愣神的工夫就结束了,还剩下的那一个人显然比我还懵,“给我……”带头的还想说什么,被薄情一脚踹在脸上,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我看到了地上的血!
“带着那两千块走吧,先去医院。”薄清弯腰,蹲在地上捡他被打飞的钱,这个剧情,简直快比得上偶像剧了。那个唯一没挨揍的人,看薄清转过身,抄起一个酒瓶就冲他的头打了下去,酒瓶碎了,薄清的后脑也见了红。他却好像没听到那人出手前的那句脏话,更没感觉到疼一样,慢悠悠站起来,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那种肉食动物盯着草食动物的眼神,“两千块,没了。”他心平气和的说着,那人又是一拳打过去,只击中了薄清抬起的胳膊,而他却被薄清一手肘打在眼眶上,直接倒在地上,似乎昏了过去。
“过来捡钱吧。”他转头对吓傻的那几个姑娘说,那几个姑娘直愣愣地过来蹲在地上,而他则走到揣着我从铁瓷包里拿出的两千块的那个人身边,从他怀里掏出钱来,然后走到躲在角落的老板那里,不知道给了他多少钱。在这个期间,他从没伸手摸过头上的伤口,而我看着他的头一直在流血。这个疯子!
“走吧,我们该去医院了。”他交了钱,走回我身边,还是平静的语调,似乎刚刚打人的人并不是他一样。我小时候经常打架的,我知道,手肘打人有多疼,更清楚他刚刚打中的地方,不是一个一时冲动的人会打的地方,他到底是个什么人?
我恍恍惚惚跟在他身后,拦车,后面也是一对一对地搀扶着拦车,我忽然想起来,他在家都是穿着长袖家居服,而有一次,我见到他手腕上面一点的地方,有一块像是刺青的东西,他不会是黑道大哥吧?弹钢琴的黑社会?
路上,鼻青脸肿的铁瓷龇牙咧嘴地冲薄清卖笑,“你是故意的。”薄清盯着铁瓷的眼睛,说话的声音更轻了,“如果你下次继续,我会看着。”铁瓷边笑边往薄清身边凑,“兄弟,我这不是喝醉了嘛!而且有你在,我们怎么也不会吃亏……”
薄清挑起眉毛,“没有下次了。”铁瓷当然见好就收,连忙点头称是。在医院折腾了好半天,已经入了夜,男人都鼻青脸肿的,自然也没心思继续疯了,不过我更觉得他们是觉得自己丢脸,才消停地找地方住下的。
我和薄清住在一间,包括铁瓷在内,虽然知道我们同居,但没人知道我们一直都是分房睡的,薄清在开房间的时候并没有解释,我也不好意思说什么,本来以为是标准间,结果却是大床房,这才发现尴尬了。
“你睡床,我不睡。”薄清坐到靠近窗子的茶几边,拿起水壶晃了晃,又站起来,准备烧水。“喂,我给你说,别以为你是男人我就打不过啊!晚上你要是敢碰我,看我不踹死你!”我衣服都没敢脱,虽然就是短袖牛仔裤,但好歹也算两件衣服不是?大不了少洗一天澡,跟你这疯子住一起还去洗澡,万一兽性大发,还不是老娘我吃亏?我在心里盘算着,迷迷糊糊就在床上睡着了。
睡得并不好,我有些轻微的恋床癖,一直都处在半梦半醒之间,几次迷迷糊糊醒来,他都像成仙一样坐在那儿,我也就没再理他。醒来还不到六点,他已经不在房里了,我趁机锁好房门,洗了个澡,还不见他回来,百无聊赖地坐到他夜里坐到的位置上。茶几上散落几张写满字的白纸,纸是一早就看到的,放在床头的本子上的,笔也是,我关心的是他写下的内容。
其中一张是佛经,尽管我不知道是什么经,但我至少能认出,这应该就是一段经文。剩余两张纸,都写满了只言片语,比如一两句诗,一两句话,看来像是信手涂鸦。
“真是个变态,大半夜不睡觉还练字。”我撇着嘴,我得说,他的字是比我好看的多的,“看完了。”身后响起他的声音,吓得我一个激灵,“你还真是死人啊你!走路没声音的?我不是锁门!你怎么进来的?”薄清脸上蒙着一层薄薄的汗,他没有回答,只是把手里的房卡放在桌子上,我感觉自己像是个白痴。
“穿好衣服。”他说着就扭头走进浴室,我这才注意到,刚刚洗澡,就没穿衣服,只裹着一条浴袍,不大不小,刚刚遮住胸和屁股的长度。我大叫着跳起来,拿起衣服钻进被子,“死太监臭流氓,你丫真是个疯子!变态!”我边对洗手间的他吼边在被子里利索地穿衣服,他自然不会理会我,我发一阵疯,然后恢复正常也是常态,他怎么会理会我。
好一会,他裹着浴袍走出来,袖子不够长,我看到了他左手小臂上的刺青,不是那种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的那种花臂,也不同于那些所谓的小清新的图案,他看到我在盯着他的刺青看,大大方方挽起袖子,那是一支梅花的图案,很是单薄的一支梅,就像是他身体那样单薄,尽管我不懂画,但仍旧能够分辨得出,那是水墨风格的图案。我凑过去,抓起他的手臂仔细打量,“喂,你一大老爷们怎么刺个花在胳膊上?本来你就看着弱不禁风的,这看着更娘炮了。”对于他来说,我无论说什么,他都不会动怒的,我早就习惯了,所以我更不需要在语句上推敲,偶尔想来,铁瓷是对的,对于我这样的性格,他是很合适的。
他没有看我,眼睛从我的头顶飘到不知道哪里,“很久前,我很落魄,是在那个时候刺的,用来告诉自己,梅花香自苦寒来。”我听着就伸手把他的袖子撸下来,“得了吧,穷矫情。”
他看向我,把手臂从我手里抽出来,“我要换衣服。”我准备给他个难堪,一是报复他刚刚无声无息吓我一跳,二来也是好奇,同居这么多日子,他每次都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跟怕见光死一样,我怎么可能不好奇?
“随你。”他解开浴袍,我的注意力没被只有一条短裤的身体吸引,因为我看到了他身上的张牙舞爪的疤痕。
最上面的一条在锁骨上,环绕着半个脖子下来,身上虽然没有,但是双臂,大腿都是一条条一道道互相撕咬的疤痕,我忽然想起,他每次穿衣服,都会系好最上面的那颗扣子,我也从未见过他身上的疤。这些疤痕根本不像是外在原因造成的,大腿内侧的疤痕,怎么可能是谁做的?只有可能是他自己做得,这个疯子!
“很久前,在我刚刚转运之后,我病了。”他仅仅是瞥了一眼我,就转头慢条斯理地穿衣服,对他来说,我也不过是一眼就能看穿的人。“精神疾病,你不懂,这些是那时候自己用刀子割的。”
那时候啊,虽然我大大咧咧,但我还是个女孩啊,当场母爱泛滥,不光是因为他的伤痕,而是因为看到他的身体。他属于那种肤色偏白的人,弹琴的人,手都会很好看,这我是承认的,虽然他看着很瘦,但是不管是胳膊上还是胸腹都看得到一块块隆起的肌肉,就是这样的身体上,生长着这种伤痕,看着让人觉得特别心疼。“疼吗?”我手滑过他胳膊上的一道疤,沿着交错开的,像是小路的疤痕向上滑过。“不,很真切的感觉,很舒服。”他举起手,把我的手从他身上挪走,恍惚间,我觉得我被这个全身都是秘密的人迷住了。
当然,后续的过程简单明了,依着铁瓷没心没肺的秉性,游玩并没有因为一次挨揍而扫兴,我却因为这种阴差阳错,总是控制不住去打量他。旅途结束,各自回家,他又恢复到原来的生活,直到他病了。这是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变数。
距离不成功的游玩,已经过去足足四个月,他的生活还是一成不变,跟铁瓷的花天酒地比,薄清正常得多了。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可怕到足以改变一切,我甚至也会在他早起时起床,跟他吵上一架,当然了,都是我在说,他看着我,或者干脆熟视无睹,我也开始习惯这样的日子,然而,在那一天,他没有起来。
日复一日被他窸窣的声音吵醒,我也有了跟他近似的生物钟,每到这个时间,都会迷糊醒来,就着他细微的声响爬起来,结果那天,房间里安静的可怕。我穿着睡衣在房间里转悠,没有找到他的影子,我也并不在意他会把我怎么样,事实上这么多天过去,我们仍旧分房睡,他仍旧把自己包裹在严密的包围里,不愿让人看到他的伤疤和刺青。我找到他的房间,推开门,他躺在床上,模糊着人影,我边打开灯边说着:“喂,你该起来了,怎么着?装不下去勤快人了?”他毫无声息,仿佛死过去一样安静,我借着灯光靠近,他的脸扭曲着,透着死气沉沉的青灰色,微张着口,要命的吸气,却又力气薄弱。
“喂!你怎么了!”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恐惧。你根本无法想象一个平时高高在上,什么都不能让他慌张的人,就像是死人一样气若游丝会给人带来多大的恐惧。
“抽屉,药。”他缓慢地伸手指向不远处的桌子,好像用去全部的力气一样,我慌慌张张地跑到桌子前,打开抽屉,里面摆满了各种药,有消炎的,感冒的,退烧的等等,“救心丸。”他的声音比他的脸色更加可怕,我找到一个小瓶子,土黄色的瓶子刻着‘速效救心丸’。我拿着瓶子跑到他身边,哆哆嗦嗦地倒出一大把气味刺鼻的小药丸,他也没看多少颗,张口吃掉,我站在床边,手足无措,耳朵被自己的心跳声吵得心烦。我也不知道过去多久,他终于开口说话了,附带着嘴里一股子刺鼻的药味,看来刚刚他是把药含在嘴里了,“谢谢。”
“谢个屁,你怎么回事?”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三十岁不到的人,怎么会差点就这么死过去?“心脏病,老毛病,帮我拉开窗帘,开窗户透气,你做你的事去吧,我没事。”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刚刚好了很多,我按照他的吩咐打开窗户,窗外的天阴云密布。
“出去吧,我休息一会。”他闭上眼睛,我只好把药瓶放在他的床头柜上,蹑手蹑脚的关好门,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毫无睡意,心跳终于平复下来,回想刚刚,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让我想起我的爸爸,心脏病,死在了家里。那天我放学回家,妈妈出门买菜,而老爸那天休班,就在家里睡觉,回到家,家里一点声音都没有,我还以为老爸还在睡觉,就溜回房间,妈妈回了家,烧好菜,叫我吃饭,我去房间叫爸爸起来,结果他一动不动,睁大着眼睛,我哭着叫妈妈,妈妈跑来,哭着打了急救电话,而那个时侯,爸爸已经死去很久了。
我知道,没有人能够宠我了,妈妈一直都在家里扮演着严母的角色,而爸爸一直对我有求必应,那时候我知道,没有人能宠我了,我只能自己照顾自己,可能,我就是那个时候性格变成现在这样了吧?
我喜欢他吗?
我不知道。妈妈曾说过,我这种脾气,跟他年轻时候很像,爸爸年轻时候,也是说一不二的性格,可是后来因为妈妈,一直顺着妈妈的脾气来,甚至让我随妈妈的姓,姓柯。妈妈在爸爸去世之后经常对我说:两个人在一起,都是互补的,这样才能长久,我不止一次地想,薄情也许真的是个很好的选择,他不会跟我吵,生活也不像年轻人一样不规律,有自己的事业,待人也很温和,虽然我还是个处女,可并不代表我对婚前性行为拒绝,至少我觉得我长得还算可以,那他这么多天生活在一起,他对我始终不曾有身体上的接触,这是我最满意的。比那些谈恋爱就为了上床的人,薄情好过太多了。
我喜欢他吗?
我真的不知道。刚刚,我是担心他,可我现在仍旧不知道我是因为怕他死而担心,还是因为喜欢他担心。他是我第一个男朋友,之前都是跟男生打打闹闹,他们也都把我当成朋友,我也不曾想过谈个男朋友,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脑子里翻腾着各种各样的念头,躺到上课时间,我随便套起一身运动服,轻手轻脚走到他房间。他还在休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睡着了,我给他留了张纸条,上面用我难看的字写着:我去上课,不舒服打电话给我。还把他的手机放在药边。
当然了,课虽然上了,但是我什么都没听进去,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度过的这一上午,下了课根本顾不上别的,飞奔着跑出校门,拦下出租车回了家。车窗外噼里啪啦下着暴雨,不过从教学楼跑到校门口而已,我就被淋了个透。
“喂,薄清,你怎么样了?”我打开门就冲进房间,我边跑边吼,却没有一点回应,推开门,他保持着早上的姿势,几乎没有改变。“薄清,你怎么样?”我走过去,我怕,我真的怕,我怕他像我爸爸那样,离开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薄清的眼皮抖了抖,缓慢睁开,眼珠子慢悠悠转向我,“不怎么舒服,我是说,我应该发烧了。”他伸手指了指开着的窗户,地上已经积了不少的水,“心脏好多了,我想,我得去吊水。”
我也没想我手上也已经湿漉漉的,抬起来几乎是用杵地放在他的额头,滚烫滚烫,吓得我一下子把手抽回来。“你起来,我带你去医院。”他用鼻子‘嗯’了一声,好像很费力的用手臂撑起上身。我以前,小时候发高烧的时候,往往都是迷迷糊糊的,比他现在虚弱得还要厉害,看来,他还能撑到医院。
我看着他穿上拖鞋,刚站起来,就跪倒在我面前。那一瞬间,我的头‘嗡’的一下,一片空白。
事实上,我事后回忆很久,对于那一段记忆都很模糊,据铁瓷说,他正在某个姑娘的床上睡觉,接到我的电话,哭着胡言乱语,他凭借着出色的智慧听出了薄清发烧昏倒了,然后冒着超速的风险来到薄情家,我正给薄清身上裹着我自己的大衣。他把薄清背下楼,拉着我到了医院。一路上我就是哭,到了医院也是哭,害得他东奔西跑办住院手续,各种检查,填表,等到给薄清换好衣服挂上了水,我才红着眼睛恢复正常。当然,对于以上他所谓的事实我是坚决不会承认的。在我的记忆里,那一段记忆我虽然记不清楚,但我应该没有哭,多少年了,我都没哭过,至于披大衣,那是我那时候怕他淋雨,而我本来就是害怕医院医生的,跟我爸爸有关,我怕他们说话,所以才有铁瓷填表这么一回事。
不管怎么说,事情到这儿就算告一段落了,至于为什么住院,也并不只是因为发高烧,主要是因为他的心脏,医生说是什么心脏瓣膜缺损什么回流什么的,需要住院挂几天水,我自然是举双手同意。
薄清被安排在一个双人病房,我找了把椅子,坐在他旁边,拿着小毛巾沾着铁瓷买来的酒精在他身上擦着,医生说这是物理疗法,能够降温。隔壁床位被我刚刚吓坏的老夫妻跟我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我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心里乱糟糟的,跟吃了屎一样烦。
老夫妻挂完下午的水就回了家,我坐到他们的床上,靠着枕头假寐,薄清也挂完了水,睡得很熟。突然,我听到有声音,睁开眼睛,薄清在床上晃着脑袋,我坐回他身边,他仍旧闭着眼睛,嘴里喃喃自语,我尝试着听,可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别怕,没事的。”我抓住他的手,好像手是他的机关一样,他立刻蜷成一团,把头贴近我的腿,全身都在哆嗦,隔着牛仔裤,我仍能感受到他火热的体温,应该是烧糊涂了吧?“没事的,没事的。”我抚摸着他的头发,好一会,他才止住颤抖,我也不敢动,怕吵醒他,这么一坐,就入了夜。
病房外时而传来各式各样的声响,他靠着我,在黑暗里沉重地呼吸着,“多久了?”我也不知道我都在想什么,他突然说话,反倒吓了我一跳。我松开他的手,他却死死抓住我,“多久了?”他又问了一遍。我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快九点了,你没事了吧?”
“好多了。”他没有换姿势,还是保持着之前蜷缩的姿态,“你累了吧?躺下睡吧。”他把身体向另一边挪了挪,“还好,不那么烧了。”我摸了摸他的额头,已经不是那么烫了。“我去那边睡。”我试探着抽了抽手,他却没有放开,“在这里,求你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在我的印象里,他不该是这样的,他应该是不会被击垮的,这样的他,我觉得太陌生了。
“西西,别走,求你。”他嘶吼着,我似乎感受到了他的难过,我没有回答他,蹬掉鞋子,躺在他身边,刚一躺下,他就凑过来,把我的胳膊当做枕头,整个人缩在我的怀里,“你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吗?”他说着说着,就哭起来,压抑着声音,在我怀里,眼泪很快就湿透了我的一大片衣服。我不知所措,只能僵硬地保持着这个让我觉得怪异的姿势,听他絮絮叨叨说着话。
从他混乱的叙述中,我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那时候他刚回国,遇见了一个姑娘,比他大好几岁,他们恋爱了。结果她的父母并不赞成,还年轻的他一腔热血,收获的却是背叛。并不复杂,也并不离奇的故事,在网上花一毛钱能听七段的故事。“西西,我想你。”这是他最后的一句话。我知道,今天,我该失眠了。
但我并没有失眠,在三四点天蒙蒙亮的时候,我还是睡着了。醒来,他已经坐在椅子上,而另一张床上的老夫妻已经来挂水了。我看到他笔直的脊背,给我的脸遮住一团阴影。“你没事了?”我挣扎着爬起来,脑子发昏,全身难受。“没事了,我找护士打了肌肉针,退烧了。”
“那就好。”我穿好鞋子,坐在床上准备绑头发,“你躺下吧,别总坐着。”他在我身边坐下,用还挂着针头的手从我手里拿走了我准备绑头发的皮筋,“你这样,很漂亮。”他笑着,眼睛眯成一条缝。“神经病。”我从床上蹦下来,躲去洗手间,胡乱地洗一把脸,对着镜子,我才发现我的大脸已经红了,一直红到脖子。“死色鬼,一大早就说胡话。”可是心里,还是很高兴,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高兴,尽管我还有一个疙瘩,但我还是高兴。
住院一个星期,除了前两天,后面我们回了家,只是每天去医院挂水。他像是个正常人一样生活,没有诡异的生物钟,只是看看书,弹弹琴,我请了病假,跟他呆在家里,去医院,唯一跟以前不同的是,我们同居了。
我说的同居不是之前分房睡,是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他每天都蜷成团,像个做恶梦的小孩子,睡在我怀里。起初,他提出睡在一起我是拒绝的,但是他一反之前的冷漠,像只小狗一样,用脸一下下在我的脸上蹭,我才点头同意。当然,我是觉得,我跟这样的人睡了,我也不亏,但我没想到,真的只是睡在一张床上,他什么都没做。我真觉得我疯了,不然就是他疯了。
我冥思苦想,甚至拉着铁瓷一起琢磨,仍是一头雾水,别说我,就连铁瓷认识他这么久,都没见过他会有我说的那些表现,不过后来我还是知道了为什么,他亲自告诉我的。
放了暑假,我想带他去我家,他笑着拒绝,最后一天晚上,他在我怀里,低声说:“谢谢你,我知道,你和她不一样,谢谢你。”“啊?什么不一样?和谁不一样?”在一起这么久,我还是没学会跟他一样说话,还是有话就说,从不知道在脑子里先想一下。他的脸在我身上蹭了蹭,“我有礼物要送给你,等你回来你就知道了,谢谢你。”我再次追问,可他什么都不肯说,我就只能带着疑问,回了家。
在家里,几次打电话给他,可他一直没接过,我心里七上八下,终于还是没忍住,偷偷摸摸买了火车票,回到了学校,拿着钥匙打开门,房间里已经蒙上一层薄薄的灰尘。
一切都是我离开时候的样子,唯一不同的,他不在了。我说不上是直觉还是什么玩意,我回到他家的时候,打开房门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在了。他房间里的衣服,都被带走了,厨房的冰箱里,也是空空荡荡,终于,我在书房里找到了他的消息。
书房的书桌上,原本摆放着电脑的位置,放着两张纸和两把钥匙,一把门钥匙,一把车钥匙。我拿起写满了字的纸,上面清楚地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没能战胜他的母亲,只好回去了法国,相比最后的要把房子和车子送给我而言,我更关心的是中间对我要讲的故事。大体上与我那天夜里听到的差不多,不同的是,在他看来,我和那个叫西西的女人很像,准确来说是曦曦,而不是我听到的西西,尤其是我散着头发的时候。我们身材模样都有七八分相似,而这也就是他跟我谈恋爱的原因。我默然坐下,我早该知道的,我一米六的身高,微胖的身材,不好的脾气,怎么就会被他看中,我早该知道的,那天夜里我就该知道的。我走的那天夜里,我就该知道的,就是因为我跟那个女人像,我是谁根本就不重要!就是因为我跟她像!
跌跌撞撞离开了他的家,我还是带走了他的房门钥匙和车钥匙。我很生气,虽然我不好,不漂亮,但我不会是谁的替代品,我是柯乐,我就是我自己。我被愤怒点着的脑子让我觉得一切都不顺眼,回家就跟妈妈发了火,随后哭着就全说了出来,妈妈安慰着,其实我明白,我都明白,我就是想哭,我就是想说,哭出来说出来,我就没事了。
整个假期,我开始疯疯癫癫地玩,聚会,旅行,直到开学,我带着两把钥匙回到学校,找到了铁瓷。
“你能联系到薄清吗?”我开门见山,铁瓷点点头,“这是他家的门钥匙和车钥匙,你要么卖掉,要么还给她,这些东西,我不要。”铁瓷无奈地拒绝,“不可能的,这东西,他既然说留给你,就不会再拿走了,他前几天还特地跟我说,如果咖啡馆没有卖出去,也留给你。”我眉毛当即立起来,“你还能联系到?他在哪儿?法国?”“嗯,他在Lyons。”“寒假,你跟我去一趟法国。我要见他。”我直勾勾盯着铁瓷的眼睛,他最后还是咬着牙点了点头。铁瓷是比较了解我的,我既然决定要去法国,不管他陪我与否,我都是会去的,所以他只能答应我。
一个学期,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寒假,我带着兼职赚来的钱,跟铁瓷坐上了飞机,卖房子酒吧和车子的钱,也由铁瓷带着。先是飞到巴黎,然后又做了快一个小时的飞机到了Lyons。
我没心思观赏异域风情的建筑,下了飞机就拖着铁瓷按照薄清给他的地址找了上去,在楼下,还没等上楼,我就看到了他。
薄清还是老样子,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外国女人,挺着一个大肚子,“Hey!Cal!”铁瓷生怕我发疯,一手拦着我一手对薄清卖力地晃,他显然看见我们,我看着他低头在哪个女人耳边说了什么,然后大步走了过来。“好久不见,柯乐。”他伸出手,我伸手就把他的手打飞,铁瓷连忙揽住我,“我的大小姐,你不是来打架的,不是要见他吗?有话就好好说,我去那边看看。好好说,别吵。”铁瓷识趣地躲开,我仰着头,他的脸看不到温柔,还是以前的那种让人觉得心寒的温和。“我结婚了,快当爸爸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让我看见了熟悉的温柔表情,在他出院后,只对我一个人展露过的温柔表情。“你告诉我,我是不是只是一个替身,一个替代品。你说!”他摇摇头,“我以为你已经明白了,你当然是,不然呢?”我从来没觉得一个人可以让我这么恶心。原本,我想问他,有没有喜欢过我,但是显而易见,一定没有。
“这是你的钱,我不稀罕。”尽管我恶心,但我觉得无比轻松,我招呼着铁瓷,离开了他,他只是一个混蛋,一个与我无关的混蛋。
“这就是我的故事了。”柯乐抬起头看向我,目光不再停留在桌上的杯子和窗外的行人。我心中也是一清二楚,每个人讲故事都会是这样,记忆模糊的,不愿提及的,不想回忆的,总会轻描淡写一带而过,正如同柯乐这样。“免单喽?”柯乐比我想象中的更加直率,似乎刚刚的回忆没有给她带来任何情绪波动一样,“谢谢你喽,不帅的老板。”我笑着点头,与其说其它的矫情又虚伪的安慰话,不如沉默。
“小时候,我爸爸说我更象妈妈,所以随了她的姓,希望我这辈子都能够快快乐乐的,可是,反倒成了一个可乐的故事。说真的,我真的不难过,离开了也好,总归不用担心他什么时候会走,离开了也好,对他好,对我更好。我现在,也很好吧?”柯乐目光飘去窗外,唐夏秋和张琳汐没有说话,低着头打量桌上的物件,我识趣地离开,回到我的吧台,刚好汪柠从后厨出来,她不化妆的样子,看起来更像高中生,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老板,可乐讲完啦?”她背对着她的闺蜜好友,对我无声地说。我点头,“汪柠,她,我是说柯乐,她很喜欢薄清吗?”汪柠叹了口气,有些嫌弃的口吻,“老板,你是男人,你不懂。”她拉了把椅子坐下,把头托在吧台上,“我们女人跟你们男人不同的,我们啊,其实很容易日久生情的,时间久了,就会喜欢上他,更别说薄清那个人了。”她继续叹气,“你看我,不也是一样,当然了,也是因为他有那么多让我好奇的地方,你看看你身边的人,哪个女人不是和我们一样呢?恋爱这鬼东西,说起来也是怪,平常日子里过去,慢慢就来了,等你回过神,早就来不及了,我,她,还有那几个货,不都是一样么?”汪柠笑着,眼睛里闪着光,“也莫说我,你不知道,可乐呀,这么多年,可都单身呢,都是因为放不下。老板你信佛吗?求不得,这就是个业障啊。”
我对她的说法无可反驳。我不是女人,我不懂,我也学着汪柠的样子,把头放在吧台上,偶尔看向那边,汪柠的三个闺蜜已经恢复如常谈笑风生,我恍惚间,想起了树,外表看起来完好无损,其实树皮下已经千疮百孔。
“发呆?”我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已经来了,我支起身子,懒洋洋伸了个懒腰。他还是老样子,老时间,看来想他失控一次,也是极难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跟薄清的模样重合在一起,让我觉得特别怪异。
“想什么呢?”他没有在意我盯着他的目光,把一个本子放在吧台上,“你先煮咖啡,今天,你自己看看这本日记。”他说着就把本子推过来,我转身拿出他特别要求的咖啡豆,“改性子了?怎么不讲了?”他微笑着摇头,“有些故事,是需要用眼睛看的,看到的故事,总比单纯地听来着有趣,不是吗?”我没有反驳,事实上这种事也没什么可跟他唱反调的。煮好他的咖啡,安心翻开看起来有些年头的本子,里面是一篇篇被裁减下的日记,然后粘在这个本子上的。我满腹狐疑抬起头,他却用目光示意我看下去,但愿,是一个有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