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他的自白书 > 第2章
我初次见他,没有看到他的脸。
哥哥在那边电话催得紧,我坐在车上看到哥哥的时候,他就站在哥哥旁边,刚巧背对着我,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纤长。
我并未多留意他,那时候的他,还不足以让我好奇。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桌球室。
他弯下腰,伸直胳膊打桌球,手上反射着灯光的首饰让我不由自主地注意。波希米亚风格的多重手链,一条说不准是白金还是银子的手链,一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朱红色珠子,两枚戒指分别戴在左手中指和尾指上,我就站在他身后与哥哥说话,他没回头,只是盯着球桌,把弄球杆,直到一球击偏,他才转身冲哥哥努努嘴,走到旁边沙发坐下。他没有看我,似乎我就是一棵树一株草,我坐在另一边,同样沉默,看哥哥打球。
“这是我妹,上次来接我,你看到过没?”哥哥是个话痨,我还怀疑他是不是有多动症。听到哥哥说话,他这才把头转向我,咧着嘴给我一个很敷衍的微笑,就像是去到商场或者专卖店时,销售对顾客的微笑一样恰到好处的敷衍。从小到大,极少有人会以这样的态度面对我,学校的同学也好,家里人也好,都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用一种合适的距离告诉我离他远点,很令我讨厌的态度。
哥哥跟他玩了好久,他的手机响起来,铃声是我熟悉的音乐,但是几乎完全陌生的声音,想来也许是某个小众的翻唱。他接了电话就离开了,留给我的,还是他的背影。他是那种极其适合去做服装模特的人,笔直的,略显瘦弱的小腿,大腿以上就是长长的米色风衣,束腰的腰带系得很紧,他的肩又很宽,从身后看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倒三角,很迷人的背影。
然而可笑的是,那天晚上,我只睡了两个小时。
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
很早躺在床上,可是偏偏睡不着,脑子里闪烁着白天遇见的人,发生的事,最后停留在他的身上。最后迷迷糊糊睡着,又见到了他,他站在我家楼顶的天台边缘,风把他的风衣下摆吹得凛凛作响,也许还下着雪,我记不清了。“你快下来。”我站在天台的楼梯口,边冲他吼边向他跑去,他缓缓转过身,背对着风和冷气,脸扭曲着对我露出疯狂的笑,“你快下来!”我大步跑向他,可他就这样笑着,面对我,向后倒了下去。
我尖叫着从床上坐起来,脊背全是冷汗。好半天冷静下来,才纳闷为什么会梦见只见过两次的人。
第二天一早,哥哥睡眼惺忪走到厨房,在我身边坐下,我不敢看他,低头问他,声音也只是刚好他听到的微小,“哥,你那个朋友叫什么?”
“谁?”哥哥一脸茫然,发现我完全没理会他,琢磨一会儿才说:“我同学,叫洛文,洛阳的洛,文化的文,怎么了?怎么还问他了?”我点了一下头,示意听到前半句话,而后半句话我就当没听见,我没办法解释为什么问,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那一整天,我都在想,无关什么矫情的戏码,只是想梦里的他,是为什么站在天台上,那么张狂,那么疯癫的笑,那么无所谓地一跃而下。闺蜜看我神不守舍地发呆,促狭笑问:“水果大小姐,您这是思春了?”
“思春你妹!”我翻着白眼,跟她说起昨晚诡异的梦境,她在听完了故事满脸严肃,“你知道不知道有的人会在梦里梦见未来的事?或者有时候你会突然觉得一切很熟悉,在梦里见过那个场面?这都属于预感,人的第六感,说不准,那个你说的人真的会认识你也不说定哦。”
“我才不稀罕他认不认识我,最好不认识!”脑子里想起只有过两次或者说只有一次的并不愉快的见面,不是背影就是恰到好处的距离。
高中生活总是规律又死板的,体育课也只不过是走了走形式的站队便鸟作兽散自由活动。手机在口袋里不安地震动,是个陌生的号码,只有两个字内容的短讯——汪柠?
对,你是谁?
洛文,你哥的同学。
有事吗?
没事,只是想认识你。
一切都如同闺蜜未卜先知的那样上演了。我居然鬼使神差地回复了一个好字,至少在那个时候,我忘记了不愉快的见面和跟他有关的那个可怕的梦境。
接连多日,课上生活有了新的乐趣。与他互发短讯闲聊,多半是关于他或是关于我的琐事,也算是熟悉了起来。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两个月后的一个中午,他发短讯对我说,在一起。
突兀地告白多少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你说什么?
我说在一起,在一起吧。
他的口气跟他这个人一样,自负得很,像是通知,没有询问的意味。也是在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突然地告白。那天中午,我坐车去哥哥学校接他回家,他站在街边,我当时没有注意到,我也忘记那时是我在想什么而出神,“你知道吗,那天你望着窗外,阳光在你脸上,看着你,我第一次发现你那么漂亮。”老套的一见钟情吗?
虽然在一座城市,可是两所高中的距离刚好一南一北,久不能相见,只有放学会坐车去接哥哥回家的时候能跟他说几句话,看上一两眼。他很喜欢风衣,他也是合适的衣裳架子,无论是衬衫还是休闲装都能穿得很好看,说不喜欢也是骗人的,不过也没到了失去他就不能自已的地步。也不好说是不是真的喜欢,也许更多的是一种炫耀。他的模样虽然普通并不出彩,可是有一种我说不出的感觉,后来长大了才明白,那是一种气场。放假跟闺蜜出去玩,带着他总是很有面子的,也能狠狠压上闺蜜们的男友一筹,喜欢的玩具吧。我这样定义他的身份。
真的对他动了心,是在一起将近三个月的时候。又是体育课,老师要我们长跑,阳光灿烂的一塌糊涂。排在后面几组已经被太阳晒得头昏眼花,刚一起跑就一头栽倒在地昏了过去。等我悠悠转醒已经躺在医务室里,而他就坐在我身边,把我的手紧紧攥在掌心,眼波温柔。
“你怎么来了?逃课了?”高中都是大同小异,没理由我上课他放假。
“你同学发短讯告诉我的,我就逃课出来了。”他的口气没有平常的那种自负骄傲,只是很平和的语气,像是说着跟自己无关的事情。
“谢谢。”我不知道说什么,心里也有一点过意不去,对于我之前对他的一种算得上利用的做法不安。“小事。”他摇头。“你好点没?送你回家?回去上课?”他看我似乎没事了,我摇头,“回家。”他安静地蹲下,让我伏在他背上,我没有拒绝,第一次有人背我,至少之前的男友们并没有他这样的要求。
路上,他没有陪我说话,只是轻轻哼着歌,七条街,背着我整整走了七条街。看他从我家离开的身影,我是真的感动了,我想我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他了。
至少,在那之后的一个月中,我很欣喜欢乐地扮演着他女朋友的角色。时常跟他耍个小脾气,看他冷清的脸挤出温和的笑意是件很有趣的事,再就是听他说一些他过去的事情,关于童年,关于他自己,让我一点点了解他,但是,我还是逐渐地厌倦,厌倦这么一个看了一个多月的人,尽管接触只能通过每天两次或是一次地见面还有电话短讯,可我还是觉得厌倦他,我甚至能清楚地感觉到对他的热情在减退,甚至有些厌恶地拒绝他难得地邀请和约会。
这是一种很矛盾的感觉。一方面我很喜欢跟他厮混,喜欢与他玩乐,喜欢看他什么事都恰到好处的处理方式,喜欢他冷漠的脸会因为我而融化成温柔的笑,喜欢看他在闺蜜的眼睛里闪耀着光,喜欢一点点看透他的心,另一方面,我开始厌倦,讨厌和他说话,不想见到他,甚至除了那次背我,我都没有再牵过他的手,更别说拥抱了。我说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思,也可能最开始只是因为他对我不理不睬的态度还有成熟的脾气性格,我才被他吸引,恋爱之后,他并没有什么跟其它男孩不同的地方,一样的无趣和单调。
就这样,一天晚上,我站在他面前,对他说起分手。他的脸被闪电的白光映得惨白,“我等你。”他一字一顿,有些悲伤,但是仍旧笑容温暖,“随你便。”我上车,哥哥也钻进来,燃烧着八卦之魂问东问西,而我回头看他,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转而下起了大雨,车子已经驶出一整条街,我忽然很想发短讯问他是不是淋了雨,但还是忍住了。
我很漂亮,这不仅是我虚无的自信。从小学开始,我一直都是班级里最漂亮的那个,在我看偶像剧羡慕那些帅气的男主角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有各种各样的男生写情书给我了。有羞涩的尖子生,也有成绩垫底的小混混,你要知道,在那个年纪,张扬的小混混当然更吸引女孩子。打篮球很帅,也会骑着机车上学,我就被其中的一个迷住了,当然,他也是有写过情书给我的,而我呢,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
他有很多学校外的朋友,称呼为狐朋狗友再合适不过。我坐在他的机车后面,看他打架,看他跟一些与他一样的小混混喝啤酒,去唱KTV,也是第一次跟他去了酒吧。那次他借着酒劲搂住我,我没有拒绝,可是后面他想带我出去开房,我在快捷酒店门口,还是犹豫了。他的胳膊很有力,我挣不开,身体升腾起不安和恐惧,我一口咬住他的胳膊,他吃痛松开了我,我当即撒腿就爬,就听到他在身后对我破口大骂。
就在那天晚上,我好不容易入睡,却再次梦见了洛文。之前的混乱梦境我根本记不清,能记得的只有梦境的最后,他撕开他的上衣,单薄的胸口转瞬就被寒风吹得通红。他从口袋掏出一把水果刀,刺进胸口对应着心脏部位的皮肤,划开一个十字状的伤口,他看都没看自己,眼睛一直盯着我的脸,一直在笑。我站在天台楼梯口,看着他站在边缘,感觉哪怕一阵稍稍猛烈的风都能把他吹下去。血从伤口流出来,我目瞪口呆,捂着嘴巴傻站在原地,“汪柠!”他喊我的名字,声嘶力竭,我捂着嘴倒退着,他却停住了笑,只是停了那一刹那,却立刻笑得更加可怕,眼珠子里燃烧着愤怒和绝望,这样的他,就是一个纯粹的疯子!还不等我反应,他就转身,一跃而下,空气里弥漫的可怕的笑声。
我再次从梦中惊醒,尽管和上次的噩梦不同,但总归是大同小异,我能记得他的伤口,他的血,还有他愤怒绝望的眼珠。那一夜,我都在想他,他对我,我说不好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我总觉得他充满了神秘感,是那么的让人想要靠近,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感觉,之前在一起,我并没了解他,我坚信这一点。
这样大概一两个星期以后,哥哥生日。身为好友的他和作为妹妹的我当然再次见面了,我看见他的时候还有些局促,因为整个房间里,除了他,我谁都不认识,而他刚好是一个过期的男朋友,这种尴尬很让我不安。
“好久不见。”他的笑容让我想起初次见面,不同的是,那次他的眼神里没有温度,只有空洞,而这一次,有着温暖的柔和。他坐在我左手边的位置上,“好久不见了。”我只好应付一般地寒暄,他毫不在意我的态度,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再也没有理会过我。那一瞬间,我再次喜欢上了他。他还是以前那样,像是一具静默的尸体,神秘的尸体。
很突兀地,我觉得他很可怜,很奇怪的感觉。
“喂,你怎么不带你女朋友过来?”我不知道怎么称呼他合适,只好叫他‘喂’。“我在等你。”他转过头,眼睛里的温柔慢慢变得哀伤。
“我给你个机会?”我已经酒劲上头,倒了满满一大杯的白酒,摇晃着手举着杯子在他眼前晃悠,“我把酒含嘴里,你肯喝光了,我就同意。”说着我就一仰头把整杯白酒灌到嘴里,五十几度的白酒,辣得我快要哭出来。他极快地伸手揽住我,对着我的嘴巴吻下去,舌尖撬开我的嘴唇,一滴不剩地把酒全都喝下去。松开我,我看到他的脸泛着红,空白的眼仁也有了火热,“我喝了。”
“傻子,我开玩笑你也信。”我口齿不清地指着他的鼻子嘲笑道。他的眼睛变得可怕,“我说,蠢蛋,你不喝,我也同意。”我傻笑看着他,他也对我笑,刚刚因为我一句话变得笔直的脊背似乎弯了一点,他伸出手抓紧我,我过了整整一夜才看到因为我一句开玩笑的,而在他掌心留下的血印。
他很开心。
对我来说,看出他的喜怒实在太过简单。他就是那种对谁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高冷表情,对我就只会温柔看着不说话或是傻笑的人,这样的他,猜出他的心思并不难。饭局他从始至终都饱含笑意,虽然还是沉默居多,但是目光都留在我身上,他一杯杯饮酒,脸上不正常的红晕蔓延到露出的脖子。吃过饭转去唱K,他被劝酒,我能感受到来自他们这些劝酒的人,所谓朋友的恶意,一种嫉妒混杂在其它我看不出的情绪中的恶意。我为他挡酒,终于跟他双双阵亡。
回到家,两个人一同在盥洗室抱着马桶呕吐,他吐完了去给我翻找纸巾白水,最后两个人坐在地上抱着马桶对着傻笑。
“你喜欢我吗?”我直愣愣地盯着门,口气跟我的眼神一样。
“我爱你啊,靓靓。”靓靓是我的乳名,他是唯一知道我乳名的男友。“我没力气了,抱我回房间。”我咋咋呼呼地使唤他,他腿哆嗦着,扶着墙站起来,吃力地拉起我,我们搀扶着走进卧室倒在床上。“洛文。”酒吐光了,已经比刚刚精神了不少,但还是迷糊,“嗯?”他看着我,目光迷离,“你喜欢我哪里?傻等我这么久?”我很想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我,为什么又愿意等我,借着酒劲,一口气问出来,也让心里痛快。
“我不告诉你。”他扯起嘴角,“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我翻身压在他身上,吻住他的唇,冰冷的触感,还有浓烈的酒气。
就在那天晚上,我成了女人,而他,变成了男人。
整夜都煎熬在混乱的梦境里,彻底醒来已经次日正午。厚重窗帘下的缝隙散落一条缝隙的明朗日光,床上也因为我们两个的放纵变得狼狈不堪,床单褶皱,还有乱七八糟的痕迹和血迹。我坐起来,揉着太阳穴找到他口袋中的香烟,靠在床头点燃。我并不后悔,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高中毕业跟男朋友上床并不是什么值得羞耻的事情,我只是觉得,心里很多感触,一时间,又说不明白。
“起来了!给我洗床单。”我掐灭烟头,推搡他,他睁开眼睛,掀开被子,“你醒了?我好饿,你饿吗?”
“你给我滚,你个吃货!”我飞起一脚把他踹下床,下身因为刚刚的动作更加的疼,他从地上爬起来,赤裸的身体上全是伤痕,最长的是从左侧小腹延伸到身后的一道疤痕,还有很多狰狞丑陋的疤痕,像是一条条恶心的虫子在他身上吸血吃肉。“你这是怎么回事?”我震惊了,用我能做到的最快的速度窜到他面前,“没事,不疼。”他的笑容我觉得有些牵强,我心疼地抱紧他,他的下身贴紧我的肚子,我能感受到他的变化,松开他又给了他一拳,“滚!流氓!”他傻笑着找到裤子穿好,“我给你煮点东西吃吧。”说着就走去厨房,我慢悠悠地穿起衣服,脑子里全是他让人看着心疼的身体,像是被人毁掉的布娃娃一样的身体。
饭间,他还是穿上了长袖,因为就连手臂上,都有狰狞的可怖伤痕。我对他身上的伤痕的兴趣,远胜过对他的兴趣。那是一种我说不清楚的渴望,一层层剥开他的斗篷,罩衣,外套,纱衣,全部剥开,看到他赤裸的身体。我想,这个过程,才是他真正令我着迷的原因所在。
“你的身体,怎么回事?我的意思是,那些疤痕都是怎么回事?”对我而言,我并不在意让他回忆起这些会产生多大的痛苦,我根本不需要想我就知道,那一身伤痕绝不可能来自什么美好的回忆,但我还是问了他。他的悲伤,远不如我的渴望,更不值得我压抑着我的好奇心。多半,因为我是个很自私的人,多半是这样吧?
“我父亲打的。”他沉默很久,才用干枯的语气说出原因,“他脾气不好,经常打人。”他下意识地用眼睛扫过自己的身体,我站起来,绕过桌子停在他身边,把他的身体用力搂在怀里。他的头隔着睡衣紧贴在我没穿内衣的胸口,我不敢让他看到我的眼睛,我能从明亮的地砖上看到我眼里沸腾着的兴奋,一把撕开最外层斗篷的兴奋,“对不起,我不会再让你受伤了。”我温柔地安慰他,他的头在我胸部摩擦,我能感觉到他在点头,他在感动,他的啜泣让我的身体变得敏感,之后,我感受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一次高潮。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跟他厮磨。他没有回家,就住在我家里,我跟他出去买菜,看着他煮饭烧菜,晚上一起看无聊的电视剧,夜里听他一点点讲起他的过去,体验初接触的性爱,这种让我着迷的生活,虽然短暂,但我至今难以忘怀。
这段生活被终止于他父亲的电话,也可能是他的母亲。他慌张地对我告别,回了家,我站在阳台看他慌张急切地跑远。事后我才知道,他的家已经破产,举家跑路,他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右臂与大半个上身都被纱布缠绕着,我们匆匆分别,一下子就是两年。
而我开始我的大学生活,去陌生的城市读大学,跟不知道算是第几任的男友开房,喝酒,旷课,打游戏。我喜欢这种生活,穿着漂亮的衣服,看着别的男人眼神就像火焰一样,他们盯着我看,我打赌他们在想需要怎么做才能睡我。再次见到他,是我大三的时候,那年寒假,我回了家,家里一如既往的冷清,爸妈接我到了家还没有几天就出门谈生意,家里空荡,我很早就对家乡的夜生活失望,所以更多的时候,我情愿窝在家里上网,也是因为这样,我才看到了他的消息。
他回来了。在他父母双双死于事故之后,他带着一笔还算可观的保险理赔费回来了。我能感受到我的心在发芽,对于他的父母,我没有丝毫感觉,挑起我兴致的,是他,是重新把他笼罩起来的迷雾。
与他约在家里见面,提前半天就开始打扮。他带着一箱价格不菲的白酒登门,我有点认不出他了。他剪了一个利落的平头,脸上的表情,不同于我学校的那些小屁孩,谄媚的,讨好的,一本正经但是眼神淫秽的,他的脸变得坚毅,而眼神一如既往的阴郁,我在学校终于明白了当初他诱人的气场除了成熟还有什么了,阴郁,就是阴郁没错。
他与我谈了很多。他并不是一个话痨型的人,也多亏了这么多的白酒,他磕磕绊绊地讲述着他的童年,他的少年,还有离开家乡后的种种,完整详尽。退伍回来的父亲暴躁,母亲又是软弱,从小开始一直持续到父母双亡才结束的斗争,除了给他一身的伤痕,就只剩下心里的绝望。他又哭又笑的发泄,我陪他喝酒,他的酒量很差,跟之前相比,一点进步都没有,很快就烂醉如泥,而我因为知晓了他全部的秘密,内心充实幸福。
对于那时担任我男朋友角色的男人来说,我只是去亲戚家小住些时日,没有了他的负担,我全部的心思都在洛文身上。我想我是一个观影人,看着他的电影。他连着多日反复地喝醉又清醒,醒来就被我勾引着做爱,之后继续喝酒,醒来。而我并不是多关心他,我想是这样的。对于他,我没有什么怜悯之心,毕竟,我不爱他。
多日之后,他终于走出阴霾,我很高兴。
不是因为他走出阴影而高兴,而是一种未知的兴奋。我像是追剧的影迷,我迫切地想要知道他后面的故事会是什么样子。所以我安慰他,鼓励他,他最后一次,抱着我痛哭,声音都嘶哑着,我把他按在胸口,轻拍他的后背小声安慰,“有我,你还有我。”直至深夜,他告诉我他会好好工作,会重新开始。
“好啊,我给你我家的钥匙,我爸妈回来我会提早告诉你,平时你就住这里吧。”我感觉到他稀疏的胡茬在我胸下摩挲,却不曾想到,这会成为我这辈子最难忘的噩梦。
事情要从当年寒假说起。我以要与朋友出游为由,没有跟父母回去老家过年,而他也在我的通知下隔三差五来我家小住。对于他,我还是有点着迷的,也有些习惯他的照顾,为我煮饭洗衣收拾屋子。我身边的朋友多半幸福,我想幸福这个词,对比对象如果是他的话,我认识的人,多半都是如此。他的不幸,他的伤口,还有他的目标,对我来说都是新奇的。都说人以类聚,事实也是如此,我的朋友都与我一般,家境殷实,而我们也从未有过他那种不赚钱就只能饿肚子的境遇。我喜欢知道他的消息,喜欢听他跟我讲他工作中的事情,他不是某个电影里的人物,而是一个真实的人。我一直幻想是不是什么时候他能像电视剧或是其它什么东西里面的主角那样,突然一帆风顺地崛起,而我作为一个从头到尾的看客,也将得到他作为患难与共的爱人的幸福和别人不能体会的,作为观众的满足。
但是很不幸,他在汽车4S店做销售,完全不见我预想的戏码,我的男友也抽了空过来,与我玩耍,而我那时,真的忘记了他。
那天我起床洗澡,男友没有他的厨艺和居家照顾我的能力,还赖在床上昏睡,不得不说,他才是那个以后能照顾我的人。也就是那天,他开门进来了。
我是极其尴尬的,客厅里散落着男友的衣裤,还有他的鞋子,房门还正对着卧室,刚好看得到床上的男友,而他也没有我预想的吵闹,我似乎又看到了那天聚会时的他。他放下买来的菜和我爱吃的早餐,从钥匙环取下我家的钥匙放在茶几上,转身开门,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没看过我一眼。我是极其失望的,我原以为他会跟我的男友打上一架,或者为了我而争取一下,但是他没有。他的懦弱,也可能是其它原因的不争取让我失望了,‘窝囊废’。我在心里为他贴好标签,但事实上,我错了,错得很离谱。
男友被我赶走,真的失去他了,我才意识到,我,也许是喜欢他的。大学的放纵也是出于对他杳无音信的报复,他才是我喜欢的人,无关他的故事,无关他的过去,我是真的喜欢他,日久生情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我跑去他工作的店面,只得到他辞职的消息,他消失了,没有任何消息。
半个月之后,我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他想见我,见面地点是我家的顶楼天台。
我提早上楼,但是他已经到了。就坐在天台边缘,双腿悬空。
“洛文!你在那儿干嘛!快下来!我错了,原谅我,对不起!”我大声冲他喊,大步跑过去,他回过头,扬手对我打着招呼,“好久不见。”我停在面前不到一米远的地方,他站起来,站在边缘对我疯狂地笑,我从未见过他笑得这么放肆。“你要干嘛!快下来,这里危险!”我是真的忘记以前的那个噩梦了。
“我恨你呀。靓靓,我恨你呀!”他笑,一直在笑,眯起眼睛,我看不清他的眼神,他的语气和他从未出现过的笑声让我害怕,就像是对我说爱我一样说着恨我。我这才注意到,他穿着我第一次见他时,他穿的衣服,单薄的秋装,在刮着寒风的冬天看着都觉得冷。
“你下来,求你了,洛文我求你了,下来啊。你恨我也好,下来你打我,你骂我都行,快下来啊!”我不敢拉他下来,他让我害怕,这样的他,有一股子癫狂劲儿的他,让我觉得太陌生了。
“你害怕了?为什么要害怕呢?你不是说我还有你吗?我不是你的吗?怕什么呢?”他蹲下来,刚好平视我的眼睛,他的眼睛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像尸体一样没有生气的冰冷。
“我错了,我错了……”我已经被吓傻了,跌坐在地,他笑得更开心了,温柔地说着,“不是说我什么样子你都跟我在一起吗?上来呀,我就在这儿,你上来。”
我在地上疯狂地往后挪,我很想跑开,远远地离开他,但我做不到,我的腿完全软了,使不上力。
他的笑容随着我往后挪而消失了,狰狞的表情一闪而过,变成了悲伤,“都是骗我的,还是,只有我一个人啊。”他再次站起来,从口袋掏出一把水果刀,另一只手撕开衬衫的扣子,瘦弱的身体暴露在冷风中。
“我是真想把心给你啊。”风更大了,他的脸没有狰狞,也没有恨,只有悲哀,诡异的场面让我不敢动弹,“哈哈哈哈”他边笑边流泪,举起刀子,在心脏部位划了两刀,“还是我一个人啊。”他看着我,狠命一刀捅在十字状伤口的中心,笑着向后倒了下去。我家的天台,是二十层。
“这就是结局了吗?”我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话,汪柠苦笑,“算是吧。”我叹着气摇头,这样的人,一个先是被家庭环境一直压抑着,逼迫自己强颜欢笑的人,当把全部的希望,或者说,把自己寄托在汪柠身上,结果发现自己还是有自己的时候,那种绝望,让他选择自杀的洛文,应该是很可怜的吧。
“你真的喜欢他吗?”我再次问道,汪柠的眼里弥漫起浩荡的水气,“其实我很后悔,后悔自己年轻的时候不懂事,是我害死他的。他已经很好了,那么成熟,那么坚强,虽然他会抱着我哭,对我倾诉,可是他,还是很坚强的。如果不是我毁了他,他会是一个很好的人,也会有很好的生活的,都是我害死了他。”汪柠还是没能忍住眼泪,哭得梨花带雨。“你知道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吗?我每天,无论什么时候,我只要闭上眼,就能看到他的眼睛,就能看到他跳下去。我从来没有那么恨我自己,我不是个好人,所以……”汪柠说着,挽起双臂的袖子,两条白净的手臂上,一道道极深的疤痕,“家里人觉得我疯了,把我送去医院强制治疗。我知道,我没病,我更没疯,我就是恨我自己。我早就该知道的,我早就该明白的,就是因为我,他才会死的。”汪柠说这话的时候,我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那个故事里的洛文。
“这些,都是应该的。”我还是说出了这句话,我很可怜故事里的那个人,尽管我知道说出这句话会让她更难过,但我还是想说。“是啊,我就是活该,我会等到死了之后跟他道歉的。”
“你……唉,何苦?”在我看来,尽管汪柠算得上十恶不赦,但是,这么漂亮的女人,还是会让人忍不住安慰她,我还真的是矛盾。
“他没走。”汪柠突然抬起头,眼泪痕迹还清晰的脸上绽开笑容,我真的看到了洛文,就在汪柠的脸上,看到了洛文,“他没走,就在这儿。”她伸手点在自己的胸口,“可能吧。”我明白了,洛文死了,可是偏执的选择死亡的他,跟现在疯魔的汪柠,已经重合了。他是死了,可是汪柠还活着,汪柠已经成了另一个他了。
“这就是你的故事吗?你也是个可怜人。”不管汪柠之前做了什么,至少现在的她,一直被梦魇折磨的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所以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汪柠用袖子抹去眼泪,“你看咱们店里的这些人,谁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呢?谁知道他们是哪个可怜人呢?”究竟是被命运作弄的可怜人,还是自作自受的可怜人,谁又能分得清呢?
“也许吧,要不要试试混合果汁?我以前没试过的新配方,喝下去会心情好点。”我有些后悔自己的好奇心,可就是这么一刹那,我明白了,我好奇汪柠的故事,跟汪柠好奇洛文的故事一样的自私和恶毒,我也成了另一个汪柠。
“好啊,有机会,我把我闺蜜带来,有些事,说出来真的会心情好一点。”汪柠平静下来,说出来的故事,多少会让自己心里痛快一点,总比一个人压抑在心里好受。
“那感情好,这样吧,一个故事,免单一次。”我榨好果汁递给她,“如果她们愿意说,我会老实听完的,做一个好听众。”
“说出来,好多了。谢谢你,老板。”汪柠调皮一笑,“好了,你下班吧。等会我自己收拾就成,一个女孩太晚回家也不安全。”
“那好,我走喽,改天叫闺蜜来给你捧场。”
“去吧。”我示意她走的时候带上刚榨好的果汁。一个人坐在吧台里,脑子里还翻滚着刚刚的故事,终究,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我为了好奇心,汪柠为了好奇心,我变成了汪柠,她变成了洛文,那么,是不是还会有更多人变成我们呢?想到故事里的洛文,我又想起了怪人,他们似乎一样的态度,多少有些相似的怪人,是不是也有跟洛文一样的故事呢?
次日,按时开门,汪柠一大早就跑来,看她的脸色,有了些许血色,好过之前的惨白,想来,是昨晚睡了个好觉?
上午客人不多,对于大学生来说,上午永远都有各式各样的课,生意不好也属正常。闲来无事,我招呼汪柠过来,教她一些简单的混合果汁的搭配,她也是极聪明的人,边看边记边想,学得很快。
“您好。”门上的风铃响了,我抬头,刚好对上他的眼睛。怪人还是昨天的装扮,还是一样的时间。
“来了?坐吧。”我招呼他坐下,拿出昨天放好的咖啡豆研磨,“今天还有故事吗?”我也不抬头,对他的熟悉感让我很难把他当做一个客人。
“今天的故事会有趣一点,也会复杂一点,而且还需要听以后的故事才行。那我就直接说他们的名字好了,像讲故事一样。”他心平气和,我却觉得他似乎是专门过来给我讲故事解闷的。
“什么样的故事?”
“一个关于农民和他的女儿的故事。”汪柠听到了,也凑过来,坐到旁边,“我可以听吗?帅哥?”
他点点头,想了一下,似乎在琢磨从何说起,还不等我磨好咖啡,他就清着嗓子,开始了今天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