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他的自白书 > 第1章
突兀地失眠,就像地上捡到的彩票刚好中奖五百万一样让人觉得猝不及防。一整夜辗转反侧,直到天亮,仍旧毫无睡意。近年来,我是极少失眠的。我曾以为是不是多年的神经衰弱有了缓解,然而今天还是用现实告诉我什么叫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朋友戏言,我是不安分的,若是成婚,妻子必定苦恼。想来也是如此,酒店的床,并不舒适我却能睡得无比安稳,火车上的卧铺伴随着车轮碾过钢轨的声音,也能让微薄声响便会惊醒的我睡得酣畅,飞机的座位若是稍久些便会腰酸背痛,但抱着肩膀也能入眠。这样看来,在各种交通工具上反而睡得安稳的我,大抵是不安分的,朋友说的颇有道理。
上一次失眠,还是在火车上。
窗外夕阳正好,莫名其妙想要回家,想要回去充满儿时整个时光的地方。数年来颠沛流离已经让我厌倦,下定决心下一站便下车回家,那一夜,我彻底失了眠。
不记得最初是在哪里看到或是听到这样的话: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前者似是运气不佳,至今没有机会,反倒是后者频繁的让我觉得苦恼。我一向是想了便做,想法天马行空一一变成现实。至今为止少年离家,从未有过在一座城市住上三个月以上。频繁地迁徙,并且乐此不疲。青梅竹马的恋人多次劝阻,最终发现我的油盐不进,只好逃离,而我依旧这样东奔西走。
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看各式各样的人表演他们的剧本,看一些,听一些,想一些,然后把这些半真半假的故事换作报酬支撑着我继续下去。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生活。
我还能依稀记起离家之前,整夜失眠,脑子里面满是对未来的向往。最后从床上爬起来,坐在电脑前,写下三个字母——end。心满意足地入睡,次日便踏上火车,远走他乡。如今也是一个想要回到故乡生活的想法,我就躺在家里的床上,盯着天花板彻夜无眠。
几乎我居住过的每一座城市,我都花费了许多时间留在当地的酒吧或者咖啡馆里。很小时候我就想开一家咖啡店,空气里有着布鲁斯和咖啡的香气,不明亮,也许会有些昏暗的光线,木制的桌椅,长长的吧台还有摆满不同种类咖啡豆的罐子和柜子。可能是出于这个梦想,我喜欢在不同的咖啡馆里发呆,看着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逛街疲倦的闺蜜,提着公文包来去匆匆的白领,还有成双结对的小情侣。我很喜欢看这样的戏,就像老电影里面的那个主角,在船上日复一日地弹琴,看着游客就有了新的故事和曲子。我更加坚定了等到疲倦的时候,不愿继续远行的时候,开上一家不大不小的咖啡馆,继续欣赏这样戏码的想法。
突然的归家,一切都是记忆里的样子。想来不过五年光景,再怎么日新月异也能找到旧时模样。司机师傅很是健谈,一路上都在与我交流心得,当听到我的工作,他很是诧异:你才多大?这样没完没了的溜达,不累吗?我只得笑,没有回答。
家里还是老样子,每年除夕前后都会回来住上半个月左右,然后继续行走。地面上一层细密的灰尘,罩在床上的被单也脏的厉害。半是洁癖半是无眠,还是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扫除工程。从深夜到拂晓,换上干净的床单被褥,已经天亮,拉好窗帘,才觉得有了困意蒙头大睡。对于开咖啡馆的梦想,一直没有破灭,而我也顺理成章的如同早年预料的那样,无心迁徙之后,回到家里开上一家不大不小的咖啡馆。
寻找多日,终于在大学对面寻到一家正欲出售的店铺,一番讨价还价收入囊中,一个多月的装修布置,总算可以开张。但是当我最后收拾干净店铺,回到家躺下,才发现我再次失眠了。
房间里只有我的心跳,隐约还听得见邻居家的搓麻声。终是无聊,翻身找到电话簿,一个一个电话打过去,那边都是熟悉的声音,诧异我突如其来的电话,还有回了家的惊奇。无非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和‘你不是在某某某,怎么回来了?’这样的句式。我这才发现,原来在他们闲得发霉的时候,也会抽空看上一眼我修改的状态,他们把不断变换的居住地当做解闷的依靠。
“我的店在大学对面,明早开业。”
“明天几点开业?不早说!我翘班过去啦。”
“你这神经病,怎么前阵子看你还在甘肃,这就回来了?算了,电话跟你也讲不清楚,明天我过去,你可得跟我讲讲过完年你这又上哪儿去了。”
“明天我上班,你怎么不早说?等我下班直接过去哈。”
“你回来了?我这刚出差,等我回去找你。”
“好。”
盛夏时节,天色明得很早。煎熬整夜,起身收拾洗漱,开始第一天营业。
似乎学生们对我这连着月余装修的店铺很是好奇。情侣们还有结伴的姐妹在屋子里坐下,点上她们喜爱的口味低声耳语。毕竟不是餐馆,有那么多琐屑,调好果汁或者咖啡就能坐下歇息,不时跟前来买外卖的人或是被我昨夜骚扰的朋友闲谈,倒是有趣,只是少了些时间去看臆想的好戏。
还在家乡的朋友如约前来,时间宽裕的带上了妻子孩子,我这才意识到,他们早已成家。想来当初最先谈恋爱的我如今孤家寡人孑然一身,他们现在却成家立业,当真世事无常。
接近正午,朋友鸟作兽散,挂着微笑目送离开,转身收拾吧台的杯子、门上的风铃又响,放好杯子抬起头,“欢迎光临,需要点什么?”进来的是个高瘦男子,黑色长袖立领衬衫,同色修身长裤,头发略长,面孔普通,却让我有一种恍惚的熟悉感,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眼神空洞涣散,像是多年前看过的神像一般。
“随便什么咖啡,不要糖和奶。”他的话没有丝毫口音,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稍等,请坐。”我取出我爱喝的苏门答腊曼特宁咖啡豆,仔细研磨。
“你这店我以往没见过,刚开的吗?”他的声音很轻,很柔和,对我讲话更像是情人间的耳语。“今天刚刚开张,你不是本地人吧?”我抬头回答,他的脸越看越是熟悉,“也是刚买下的店面,装修了一个月了。”
“我?我不像吗?”他露齿轻笑,看得见左侧的一颗犬齿。
“不像。没有口音,北方人讲话很少有你这种腔调和用词。”咖啡豆还在磨,我也乐得跟眼前的客人聊上一会。“可我是北方人,即便不像。”他摊开手故作无奈,可脸上却看不出喜怒,他的眼睛,在看什么呢?“你口音却也不同,还来笑我。”我不禁莞尔,“你真耿直。”
“在这边,你这样的风格倒是蛮少见。”他解开袖扣的扣子,“什么咖啡豆?”
“苏门答腊曼特宁,你应该知道的,最合适你的口味。”我从烤箱取出一小块烤好的蛋糕递给他,“今天开业,这个是免费的,尝尝我的手艺。”
“我倒没想到你家会有这个咖啡豆。”他拿起叉子,叉起一小块放进嘴里,说不出的贵气。手指的指甲也修剪得整齐,干净又纤长的手指,左手上带着几条看不出什么材质的手链,还有两枚翡翠戒指,配上他似乎不常见阳光的苍白肤色,让我想起神话中的吸血鬼。“味道不错,火候刚好。你的手艺很好。”他伸手点在菜单上的鸡尾酒上,“这些也是你调?”
“我念书不大用功,也懒得学,就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感兴趣。时间久了,也就都多多少少会一点。”我把咖啡煮好,放在他面前。他轻轻抿上一口,闭上眼睛好一会,才慢慢睁开眼睛对我说:“味道很正宗,你咖啡煮的蛮好,看来最近有地方喝东西了。”
他不是第一个夸奖我煮咖啡烤蛋糕手艺好的人,我也习惯别人这样承认,“你喝得惯,那就常来。”他并不是那种看了会有惊艳感觉的人,不过我得承认,他的贵气足以提升他的魅力。“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你觉得呢?”他抬眼看我,我才看到他目光的焦点,他嘴角挑起一个微妙的弧度,“我猜你没有职业,喜欢到处旅行。”他的笑容充满自信,“你是怎么猜出来的?”倒是有很多人猜测过我的过去,但从未有过像他一样准确的人。“说来简单,你既然是本地人,口音又不同,说明你极少留在本地,口音没有方言味道,肯定是不会在一座城市常住,不然多少都会有一些地方口音。这样,你一定经常远行,至于职业……”他喝下一小口咖啡,继续说道:“我见过太多的人,富家子弟很少你这样平和语气,那么不计算小概率时间,只有一个答案,你没有固定职业,走到哪里,就工作在哪里。你看,这并不难。”
“厉害。”我由衷地赞叹,“你还真是个有趣的人。”对于他的分析,我无话可说,当真如他所说,长久以来的生活会逐渐变成烙印在血液里的符号,好像是年幼看过的福尔摩斯,并非天赋异禀,只是细于观察。
“你不是一个作家就是导演编剧一类的职业,我说的对吧?”大意相同的话,我说出来缺少了他的底气,他点头,“你也猜对了,我这习惯倒是好猜。这些行当的人,多是这样的习惯,不然哪里吃得上饭。”他自嘲道。我们没有再交谈,当他喝干净最后一口咖啡,站起来系好袖扣的扣子,掏出钱给我,“明天我这个时间还会来,记得帮我把咖啡豆磨好放在空气里氧化一天,那样的味道会有涩味,我很喜欢。”
“明天见。”我找出零钱给他,“肖苏,很高兴认识你。”
“你喜欢听故事吗?明天讲给你听。”他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他背对着我挥手,几步推门离开。“还真是个有趣的怪家伙。”他让我想起以前的生活,走得多了,自然遇到的人也会很多,他并非是最特殊的一个,所以我也只是有些好奇,也仅仅是好奇。
一个又一个客人离开,然后又有更多的客人走进来,在我面前用各式口音为自己点上喜欢的饮品,接着就是上课的时间段。看他们走出去或者进来把买好的咖啡果汁之类的饮品带走,终究还是冷清下来。
长长呼一口气,离开吧台,收拾地面上的狼藉,还有桌子上的餐具。空气里还放着音乐,是我叫不出名字的萨克斯曲子,节奏舒缓刚好合适。
“我看到你要雇服务员。”角落那边,传来女人的声音,我循声望去,是一个模样极其出彩的女子,尽管妆容厚重,仍分辨的出她几乎完美的五官轮廓,“你想做吗?”我对她说,她点头,“明早八点来上班。”她站起来,走到门口,停下了脚步,“我叫汪柠,汪国真的汪,柠檬的柠。”我‘嗯’一声,示意我听到了。她却没有离开,转过身看着我,“你怎么不问我其它事情?”她似笑非笑,我觉得好笑,直起背,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问什么?你来一天,我就给你一天的薪水,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其它像是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有什么故事,与我无关。当然了,如果你有时间愿意说给我听,我也是愿意的。”
“怪人。哈哈哈……”她忽然哈哈大笑眼睛弯成新月,看起来像极了媚态十足的狐狸。“要是来上班,记得别化这么重的妆。”我不愿再看她,多年来地奔走养成了一种近乎本能的趋利避害,她,自称叫做汪柠的姑娘,绝非是我这种还没有得道飞升金刚不坏的人可以降服的妖精。
“明天见,怪老板。”她笑够了,才推开门离开。空气里似乎还存留着她的气味,一种像是香水一样的味道,却不同香水那样分明。
大门正对着学校,点亮夜灯,我也收拾好残余工作,准备回家。
手机屏幕上闪烁着多条没来得及翻看的短讯,还有来自母亲的未接电话。刚好周末,想来也是母亲固定的习惯,边点燃唇上的香烟边拨了过去,短暂的忙音后听到母亲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语气,谈到我回家开店,她也唏嘘,感叹这么多年我总算回了家,知道该回家落叶归根。而后,母亲开始聊起近日琐事,关于跟父亲偶尔的争吵,关于工作如何应付青春期的叛逆学生,关于她们的琐碎事情,母亲当作发泄与我讲来,我安静地听着,直到母亲语气轻快起来,才将将收线。
夜里未曾失眠,但我一直都陷入一个古怪离奇的梦境,具体内容,更像是在看《骇客帝国》,醒来只能依稀记得电影中背叛主角的反派说的一句话:如果梦境真实到无可分辨呢?大意如此,我已经记不清楚具体的说辞。
天色阴沉,云霭压抑,路上觉得有些喘不过气。稍稍清扫,百无聊赖地翻着一本关于量子理论的书打发时间,客人稀疏,只有三两人坐在店里。
“我来了。”汪柠推门进来,扬手打着招呼。今天的她没有化妆,素面朝天,虽然仍旧万种风情,但是她惨白的肤色让人无法接近,哪里是成精的狐狸?“来晚了。”我指引着她走进吧台,“你会调酒煮咖啡烤蛋糕吗?”她站在我面前不到一米远的地方,我这才仔细打量她。一米七不到的个子,穿着简单的背带裤和白色短袖,与她那张惊心动魄的脸不合适的病态肤色,想来怕是身体不佳。“不会,你教我。”她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地咧开嘴,整齐的牙齿,“在旁边看着就是了,很简单的,我也是熟能生巧。”我并不是健谈的男子,交代后继续低头琢磨刚看了不到一半的书,她也去更衣室换了制服进去厨房收拾一些我这男人未曾留心的地方。
“Hey。”昨天的那个怪人开门径自走到吧台前,笑着打招呼,“希望你没忘记我的咖啡。”我合上书,起来磨他昨日要求的,放在空气里氧化的咖啡豆。今天他穿了件印花短袖,通体纯白,肩膀部分印满了繁复的花朵,左手小臂上刺着青色的梅花。“昨天不是说好要告诉我名字吗?神秘先生。”我打趣道,我并没多好奇他的名字,我好奇的是他这个人。
“你这人当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听个故事吧。”他从口袋掏出一包香烟,“可以吗?”屋内客人寥寥,我也懒得计较,点点头,他也不客气,点燃一支,深深吸上一口,才开始讲他早就说好要讲起的故事。
我的工作,要从我的童年说起。
很小时候,父母忙于生意,平日里难得见上一面,自然不会像别的孩子跟父母一起玩耍。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人看书,看遍了家里能找到的,所有的书,后来干脆向父母讨要零花钱买书。他们也乐得我在家看书而不是出去疯闹,每次都大方得紧,我就是那时,看到了一本书。
那本是一个台湾作家写的玄幻小说,文笔如今看来太过平常,只是里面的一个角色像极了那时的我,不是他的长相,是他的性格,跟我相差无几。于是我迷上了那个角色,就这么简单。看那本书与其说喜欢看里面的故事情节,还不如说喜欢看那个与我性情几乎相同的人在一步步完成他的梦想。那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就像是看着另一个自己活出自己的样子。可是等我看到最关键的地方,突然所有的书店都找不到那本书了,那本书出了很多本,我只能看到我买来的那几本,而我关心的结局,却看不到了。
后来才知道是大陆的出版社与作家本人有了矛盾,所以大陆就找不到了。可是那时我才十一二岁,不懂这些门道,每次怀揣希望去书店,然后失落地一次次离开。我只想看他的生活会怎么继续下去,就这么简单,可偏偏看不到,于是那时开始,我就想写一个能让我欢喜的结尾给我自己,这就是我从事这个行业的初衷。
续写故事,自然会耽误上课背书还有成绩,我并不在意这些,我在意的只有那个跟我一样的人的生活,成绩理所应当一落千丈,我也任由成绩这般,专心写我的幼稚故事。身边的朋友开始嘲笑,笑我的不合群,我的幼稚,老师自然也把我当做负面典型,曾以为神圣的,为人师表的老师也是一样,在我面前语重心长,转过头就把我当作谈资肆意嘲笑侮辱,我把这些不甘,这些委屈说给母亲听,母亲非但没有认同我,反而把我买来的,全部的书一本不剩的烧掉,告诉我不要把心思用在跟学习无关的事情上。
母亲长年累月不与我相处,自然是不了解我的,看着她烧掉全部的书,是失望,对她的失望。我甚至没有力气去恨,只是盯着灰烬发呆。
“然后呢?你就是这样才开始写作的吗?”我对他的故事很感兴趣,托着下巴听他叙述,他咖啡喝得很慢,似乎这种他所钟情的苦涩味道是某种无上的享受。
“当然不是。”他云淡风轻地反驳,把左手放在我面前,示意我看他手腕上的一串乳白色珠子,“这佛珠漂亮吗?”我仔细打量,看起来这串珠子可能是他浑身上下唯一的一件不上台面的物件,像是古时候锦衣少爷偏偏在腰带上系了块普通石头坠子一样寒酸又突兀。“样式讲究,只是这东西跟你不合适。”我点到为止,没有说穿。
他只是笑,眼神延伸到我不可见的什么地方,似乎在回忆很是遥远的过去。
刚刚不是说到写书吗?我从那时候,也就是十一二岁,开始写作。或许,用写作文形容更合适一些。每天都写一些短篇的小说,还有散文,随笔等等。到了中学时候,就已经能凭借稿费获得在那个年代还算不菲的稿酬了。那时候读中学,还不同现在,每天都是要上课的,每天还有早晚自习,周末也要上课,我就每天都在写,不管是什么课,我都写我自己的东西,放学回家除了看书还是在写,一刻都不停,至于背书写作业,都是第二天很早去到学校找同学抄来了事。这样的生活,直到高二,因为在那时,我遇见一个姑娘。
我到现在都能很清晰地记得那天的场景。那是一个下午,因为要上晚自习的关系,晚上四点半下课都会在食堂或是学校附近的快餐店吃饭。我坐在校门对面的一家快餐店楼梯边的座位,等着老板端上我的炒饭,刚巧看到她从楼梯走下来,先是脚,穿着一双黑色长靴,然后是打底裤,裙子,毛衣,纯黑夹克,高高的马尾辫绑在脑后,整齐的刘海儿将将遮住眉毛。双腿修长,目测大概一米七还要多上一点的个子。她目不斜视,高高在上地经过我身边,我紧随其后跟了过去,看着她走进我的学校。我从那时开始花些心思在她身上,打听她的手机号码,她的喜好。
说来也是一件笑话,她那时已经有了男朋友,只是对她不够好,我也是占了趁虚而入的便宜,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然后开始狗血的,琼瑶式的恋情。如果我说这是初恋的缘故,我想并不能完全解释我当时的行为,我只能说我至今仍旧不懂得讨好,也不懂得维系感情,只是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偶尔开一点无伤大雅的玩笑,博她一笑。而我那时,稿酬多数用来跟朋友花天酒地地挥霍,混蛋得紧,直到有一天,她跟我说起她的梦想。
我一直都不喜欢逛街,一次被她拉着逛街,耐着性子看她走遍一家家店铺,终是累了,便与我坐在商业街边上的一家奶茶店里面,吹着空调小憩。“累吗?”她坐在我对面,笑眯眯看着我的眼睛,我苦着脸点头,她的声音很轻,也许是因为她是学唱歌的缘故,说话轻得让人着迷。“其实我今天很开心啦。我啊,一直都不是很不好应付的女生,我的要求很简单的,能有个安稳的依靠,我不开心他能替我煮饭,像你今天这样不爱逛街也能陪我逛街,让我在家当我的小公主,他做我的骑士。”
“我不就是吗?”我很不满她没说是我,而是用了‘他’。好歹我也是年纪轻轻就能赚到钱的学生,自然能够守护好她,给她一个安稳的依靠,让她能安心当公主。“我没说你不是,只是有时候,你还是个孩子。”她是高三的学姐,那时我高二,我很不高兴地反驳,死命摇头,她也不生气,伸手把我的手攥在掌心,“我觉得呀,男人博学多才才有魅力。最好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有了他,我不用想生活中那些麻烦问题,因为我知道,我的丈夫都能帮我解决。你呀,还要努力呢。男人啊,可以没有钱,可以长得平凡没有多帅,只要他有一颗奋斗的心,有一颗愿意为我奋斗的心,我就满足了,哪怕是我跟他一起还贷,跟他吃糠咽菜,只要他还愿意为了我像个骑士一样去奋斗,我就很满意了。”我忽然被她的话引出幻觉,似乎真的看见她终日奔波劳碌,不得安稳,莫名地心疼。她是那种很骄傲的女孩,笑起来眼睛很好看,像是月牙,她大学会选音乐教育专业,以后会成为一名音乐老师,她唱歌很好听,这样的她,我没法想象跟我在一起吃苦受罪。
我清楚我的心思,更加舍不得她有朝一日随我四处奔波讨生活,舍不得她所谓的吃糠咽菜,“这些我都能做得到,给我时间。”我坚定,信誓旦旦,她笑,眼睛闪着光,“我等你。”
我等你。三个字说来简单,可并不是每一对恋人都能大圆满的。我们终究分开,她没有等到我改变便心灰意懒,不过一年半,等我回到家的时候,等我准备告诉她我已经做到她希望的模样的时候,她已经带着她的男朋友回了家,见过双方的父母,毕业就要结婚了。
她改变我很多,让我变成现在这样,虽不精通,但什么都略知一二,大江南北行走,未曾有过穷困,稿酬虽不会多到生活奢靡,但也算得上中上阶层,这也多亏了她,让我坚持这么多年修心养性,也让我做了这么多年的编剧作家。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要我陪她去寺庙还愿。我是不信鬼神的,自然不愿去,她只好一个人进去,留我在门口,等她出来,便把这串珠子戴在我手上,不许我摘下。多年来,中间的绳子莫名断了几次,但我都立刻换好绳子重新戴好。后来西行,听喇嘛说起才晓得是佛珠为我挡灾避祸。
“这就是你手上佛珠的来历吗?”我再度打量起他腕上的乳白色佛珠,并未发现任何出奇之处。“这佛珠的来历就是这样了,分开至今也有八个年头,我天南地北行走,体验别人的酸甜苦涩,也不算寂寞。你看,时间刚好,咖啡喝完了,我的故事也讲完了。”他笑着对我晃了晃空了的杯子,我能读到他眼中浓郁的,如同雾霭般的哀伤,可他平静的笑容又让我觉得他似乎刚刚讲了一个无关自己的可笑笑话。
“我还没听够,后面的故事呢?我再给你煮一杯,你继续。”我见他故事讲完也没提到自己的名字,着实不愿他就这么离开,“故事听多了,会上瘾的,每天一杯咖啡,一个故事,刚刚好。”他摇头拒绝,平静的面孔和恢复空洞的眼神让我不知道该如何让他继续,他的表情有一种不可拒绝的味道,我静静看着他,他起身,背对我挥手离去,笔直的双腿让我想起立着的铅笔。我只得悻然
坐下,收好他的钱和杯子。
“他真是个怪人,比你还怪。”汪柠在旁边小声说道,眼神闪烁,“他这种脾气,真像啊。”我挑起眉毛,“你还认识这样的人?”
汪柠精致的脸有些僵硬,略一沉默,还是苦笑着摇头:“倒不算太像,只是那种神秘和自信,让人觉得很像,很让人着迷。还有就是他似乎什么都不在意的语气,哪怕是说自己的事情,都那么云淡风轻满不在乎的语气,真的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这种人,在一起相处会很累的。”我摇头,把书翻到刚刚看到的那页,“也许吧,不过能一层层剥开,也很有趣。看到他面具下的脸,一定会很有趣。”
“会吗?”我再次合上书,心里有一种想和面前这个大艳近妖的姑娘探讨一二的想法,“他这种人,多半是自私的,才会对什么都满不在意。你也看到刚刚那个人,你叫他怪人,他不就是这样?看着贵气,似乎什么他都能控制一样,连他自己喜怒哀乐都要控制在手心里,这种掌控欲,多可怕?这样的人,或者说这样的男人,你真的愿意跟他一起生活吗?”
“我不知道。”汪柠面色从容,“这样的人,也许很多人不喜欢,但是我,我喜欢这样的人,我愿意一点一点了解他。而且,他这样的男人,我觉得很好,让我觉得有种安全感,你不是女人,你不懂。对于我来说,偶尔扮演一下母亲或者姐姐的角色,听他面不改色地讲述他的故事,一点点的,像是剥洋葱一样,看到他的心,是很有意思的事。”汪柠嘴角挂起了笑,似乎是嘲笑的味道,“只是很可惜,我没能抓住他?”
“什么?”我没听懂汪柠的意思,而且,我也对那个怪人没什么感觉,他是好是坏,是美是丑,跟我都毫无关系,只是在今天之后,我感觉到从骨子里,从每一条肌肉,每一根骨头,甚至每一颗细胞都觉得他很熟悉,那种熟悉不是偶尔见过,再次相见的熟悉,而是那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能看到的熟悉,还有我不愿承认的,本能的抗拒。尽管他从容,尽管他看起来很成熟,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有些抵触。一方面好奇,因为莫名的熟悉感,另一方面他像是毒品,海洛因或者冰毒,明知道反感抗拒,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和了解。
“你这种想法也许是因为你不曾跟这样的人一起生活过,你不懂。跟一个你看不透摸不清的人,看似很好的人一起生活,你未必可以接受。”我挑衅般还击,却没想到汪柠一本正经地摇着头,“我不但可以接受,而且我还真的跟这样的人一起生活过,交往过。”
“嗯?”我很诧异,看汪柠并不是小鸟依人的个性,短暂地接触,但我可以确定她绝对是极有主见并且不容妥协的性格,这从她眼睛里可以看得出来。一个掌控欲极强,一个不容妥协,这样的两个人,怎么会好好生活在一起?
“当时,如果不是我的错,如果不是他出了事,我想我们已经结婚了吧?”汪柠的眼神飘忽,整颗心都不知道飘去哪里。
“介意说给我听听吗?”我被怪人勾起的好奇心开始不安分的跳动,他那不完整的故事并不能抚平我的好奇,或是说对这方面的好奇心。也是无事,我更有心听听汪柠的故事,“我不是八卦,只是喜欢听故事,愿意讲就说来听听,不愿意也无妨。”
汪柠回过神来,也不拒绝,似乎这件事压在她心里许久。我看得出她眼神深处的一种快要解脱般的宽慰,“打烊就说给你听,好故事总要好好想想前因后果细节琐屑不是?免得你不尽兴,扣了我的薪水。”
“好。”
下午客人开始络绎不绝,好在有她帮衬,我也省下不少力气,好有功夫去琢磨他们一个又一个人的故事。忙碌起来,自然时间易度,转瞬便是日落西山。我指挥汪柠点亮门上的霓虹灯,有时间也教她一些研磨烹煮咖啡点心的技巧。直到八点,客人逐渐稀疏,看他们老神在在,我也不急着打烊,坐在吧台里,招呼汪柠过来,准备听故事。
“喏,听故事可以,等一下要是来了客人,我可不招待。我这么用心讲故事,哪有还招待客人的道理?”她开着玩笑我没反驳,多年南上北下,吃得苦多到不可计数,这些小事自然无碍,看我点头,她这才说起她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