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苏媛】
我第一次见到周叙白,是在父亲的六十岁寿宴上。
他穿着挺括的深灰色西装,站在香槟塔旁礼貌地微笑,眼神却像一潭死水。
父亲推着我过去打招呼时,他手腕上的住院带从袖口露了出来,蓝白条纹上印着肾内科三个字。
苏小姐。
他与我碰杯,香槟气泡在他眼底破碎,听说您刚从哥伦比亚大学回来
我注意到他无名指上有圈淡淡的戒痕。
后来才知道,那是他摘掉婚戒才三个月的痕迹。
——
父亲的书房弥漫着雪茄的苦味。
周家需要资金,周叙白需要肾源。
父亲转动着翡翠扳指,而你需要一个体面的丈夫。
窗外正在下雨,雨滴顺着玻璃蜿蜒而下,像扭曲的泪痕。
我盯着周氏集团的财报,那些触目惊心的赤字间夹着张照片——周叙白搂着穿学士服的女孩在樱花树下大笑,他的眼睛亮得像是盛满星光。
她是谁
父亲轻蔑地哼了一声:无关紧要的人。
但当我偷看周叙白的手机时,发现锁屏就是这个女孩熟睡的侧脸,密码是她的生日。
——
医院走廊的消毒水味令人窒息。
我带着配型成功的报告去找周叙白,却撞见他蹲在安全通道里痛哭,他手里攥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未发送的短信:【昭昭,我好疼】
周先生
他猛地抬头,迅速擦掉眼泪,那一刻我突然明白,这场交易里我们都是囚徒。
恭喜。
我把报告递给他,肾源找到了。
他盯着匹配度92%的数据,手指微微发抖:苏小姐,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你需要娶我。
我故意用轻快的语气说,放心,我不介意当替身。
阳光从百叶窗缝隙漏进来,在他脸上投下囚栏般的阴影。
——
我们的约会总是很安静。
他带我去中央公园划船,却对着空荡荡的副驾驶座发呆,在米其林餐厅点双人餐,会下意识把牛排切成小块——显然有人曾经享受过这种待遇。
她喜欢把薯条蘸冰淇淋吃。
某天他突然说,很孩子气对吧
我望着他嘴角罕见的笑意,心脏像被柠檬汁浸泡过:下周的订婚宴,要邀请她吗
他的笑容消失了:不必了。
但当晚我就在他书房发现了一沓婚礼请柬,最上面那张写着林昭,墨迹被水渍晕开过。
——
第一次见到林昭是在婚纱店。
她推门进来时,我以为看见了镜中的自己——同样的泪痣,同样的下颌线,甚至低头时脖颈弯曲的弧度都一模一样。
难怪周叙白总是不敢看我的侧脸。
叙白说你喜欢红色。
我故意转了个圈,真丝婚纱在灯光下像流动的鲜血,好看吗
林昭的脸色瞬间惨白。周叙白手里的栀子花砸在地上,花瓣四散逃窜。
后来我在更衣室发现他攥着备用戒指发呆,戒圈内侧刻着Z&S
Forever。那天晚上,他高烧到39度,在病床上无意识地喊着昭昭别走。
——
医院天台的风很大。
反悔还来得及。
我点燃一支烟,婚前协议还没签。
周叙白望着远处的霓虹,喉结滚动:我爸今早又吐血了。
烟灰缸里积满了烟蒂。我突然想起哥伦比亚的导师说过,世上最残忍的事,就是看着理想主义者向现实下跪。
你知道吗
我把烟按灭,我小时候养过一只金丝雀,它总想往外飞。有天我忘了关笼门,它反而停在窗台上回头看我。
他转过脸来,眼睛里终于有了焦点。
后来呢
后来它飞走了。
我笑了笑,鸟就该在天上,关在笼子里算什么呢
——
林昭来医院那天,我正在护士站偷看周叙白的病历。
终末期三个字像判决书,而生存期预测栏写着6-12个月。突然听见熟悉的脚步声,抬头看见林昭站在走廊尽头,手里拿着个牛皮纸信封。
我躲进消防通道,透过门缝看见她跪在周叙白病床前,把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阳光透过窗帘照在他们身上,像幅中世纪的宗教画。
信封里掉出的支票让我浑身发冷——金额刚好是周氏需要的数目,印章是我父亲的私人印鉴。
原来他早就准备好赎金,只是没想到典当品会自己逃跑。
——
周叙白走的那天清晨,我在树屋找到了林昭。
她蜷缩在窗边睡着了,手里攥着钻戒,睫毛上还挂着泪珠。阳光穿过她的指缝,在戒托上折射出细碎的光斑。
书桌上摊开的日记本写着:今天昭昭问我相不相信来世。我说不信,但如果真有下辈子,我要变成风,这样就能永远拥抱你。
我轻轻合上日记本,突然发现扉页夹着张照片——年轻的周叙白对着镜头做鬼脸,背后写着:给我最爱的讨厌鬼。
原来他也会这样笑。
——
葬礼上,我站在人群最后面。
林昭没有哭,只是长久地抚摸着墓碑,仿佛那是什么稀世珍宝。
有个拿相机的男人远远拍着她,眼神温柔得像在看易碎的瓷器。
那是陆远。
陈默不知何时站到我身旁,报社摄影师,拍过不少获奖作品。
我看着陆远走向林昭,递给她一张纸巾,她摇头拒绝时,一缕头发被风吹到唇边,陆远伸手想帮她拨开,却在半空中停住了。
他看见了吗
我低声问。
陈默疑惑地皱眉:看见什么
阳光突然变得刺眼,墓碑前扬起一小股旋风,卷起几片花瓣在空中打了个转,轻轻落在林昭肩头。
——
收拾周叙白遗物时,我发现了一本藏在床底下的相册。
里面全是林昭的照片:她趴在图书馆睡觉,她在厨房煎糊鸡蛋,她穿着他的衬衫赤脚跳舞......最后一张拍摄于病床上,憔悴的周叙白举着手机自拍,身后是熟睡的林昭,照片边缘写着:我的药。
相册夹层里有张皱巴巴的纸条,是林昭的笔迹:周叙白,你要是敢死,我就嫁给别人,天天带着老公去你坟前野餐!
我笑着笑着就哭了。
原来这世上真的存在第三种爱情——比友情更深刻,比婚姻更自由,比生命更长久。
最后一次见林昭是在港口。
她背着简单的行囊,说要去看极光,陆远来送行,送她一本手工装订的相册,封面是《小王子》里的玫瑰图案。
苏小姐。
她主动向我走来,海风吹起她的裙摆,谢谢你的支票。
我摇摇头:那本来就是他的赎金。
远处传来轮船的汽笛声。她突然拥抱了我,身上有淡淡的柑橘香,和周叙白衣柜里的气味一模一样。
他会变成很好的风。
她在耳边轻声说。
当渡轮变成海平面上的黑点时,陆远还站在原地。我走过去递给他一支烟:不跟着去
他摇摇头,举起相机拍下远去的船影:有些故事,不需要旁观者。
夕阳西沉,我们并肩站了很久。潮水来了又退,像场无始无终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