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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高考体制下非高考科目地位的研究
王晨(北京大学2009级社会学系本科生)
在这个高考决定成败、大学决定命运的年代,大家对高考科目十分关注,拼命下工夫、夺高分。而那些非高考科目自然受不到这样的“礼待”。那么,非高考科目在整个高考体制中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其地位究竟如何?老师和学生如何应对和评价?本文试图在不同的高考制度即小高考和会考制度下,围绕上述问题展开调查,以探究不同高考体制下上述问题可能的答案。
一、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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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制度
高中毕业会考,是目前大多数省市采取的在高考之前对高中各科目的考核形式,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顾名思义,它的主要功能是决定学生能否毕业,并带有参加高考资格认定以及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作用。普通高中毕业会考通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具体来说,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方式为笔试。考查项目为:信息技术、劳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等。近年来,由于教育部下发各项教育改革文件,原来实行会考的省份,如重庆、河北、湖南、青海等等纷纷改革会考制度,宣布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就笔者查阅的资料显示,这些改动不过是换汤不换药。原先的会考制度具有高考资格和毕业资格认定的功能。改革后其作用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例如,就重庆市而言,其宣布在2012年将实施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可是其统考科目并没有改变,只不过各科目成绩不再按分数呈现,而是划分为a(90~100分)、b(80~89分)、c(70~79分)、d(60~69分)、e(59分以下)5个等级。规定各科目获得d级及以上,才能参加高考。所以,在本文中,笔者还是沿用以往的名称,把诸如重庆、河北、湖南等地的学业水平考试也称为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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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考制度
小高考制度是江苏省特有的对于非高考科目的测试形式。要理解该制度,还须从江苏省高考制度改革说起。自2008年起,江苏省实行高考制度改革,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方案。其中“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学业水平测试”包括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文科生必须选择历史作为自己的选修测试科目,另外一个选修科目可以在地理和政治中自由选择;理科生必须选择物理作为自己的选修测试科目,另外一个选修科目可以在化学和生物中选择。也就是说学生必须选择两个选修科目。语数外三门和选修的两门是学生高三时参加高考的科目。语数外总分440分,选修两门按比例划分为a+(前5)、a(6~20)、b+(20~25)、b(26~50)、c(51~90)、d(91及以下)级。各大学录取时,不仅需要考虑语数外总分,还要划定选修等级这道门槛。例如,北大就要求江苏省考生选修科目必须达到两个a+才能填报。
在7门科目中挑选出两门作为自己的选修课程后,剩下的5门就是必修科目,虽然名为必修科目,但其重要性显然没办法和高考科目相提并论,我们将之称为非高考科目。非高考科目在高二时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小高考”。例如,就笔者本人而言,选择了历史和政治作为选修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还有信息技术[8]就成为必修科目,在高二时参加“小高考”接受测试。小高考科目各科满分是100分,按成绩划分出等级,100~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每一门只要达到c即可参加高考。信息技术只有及格和不及格两个等级。
至于高考考试方案中的“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这在实际操作上属于“假大空”型的标准,有名无实,在此不再赘述。
按理来说,这样的小高考、高考并行制度并不可怕。小高考和会考要求差不多,只要及格就行,测试科目甚至比会考测试科目还要少。但话虽如此,江苏省的小高考制度远非这么简单。在2008年~2009年两年间,江苏省教育厅规定凡是小高考四门科目以及高考的两门选修科目拿到六个a,就可以在高考总分中加10分。10分对于只有440分的高考总分而言,其作用无疑是巨大的。这种“要么是10要么是0”的加分政策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把小高考制度一下推到了风口浪尖。江苏省教育厅迫于社会压力,于2010级起,调整了加分政策。原有加分政策被废除,改为:小高考科目1a加1分,逐个累计,若拿4a加5分。
比较上述两种考试制度,简言之,会考是高考的敲门砖,每个科目只要拿到d就可以参加高考,其具体等级并不对高考成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而小高考因包含加分政策,与高考直接相连,各科目等级会最终影响加分,进而影响高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