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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不浅的历史厚葬陋俗
【原文】计厚葬为多埋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财以成者,扶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墨子·节葬下》)
【大意】仔细想想厚葬之事,实在是大量浪费钱财;长久服丧之事,实在是长久禁止人们去做事。财产已形成了的,掩在棺材里埋掉了;丧后应当生产的,又被长时间禁止。用这种做法去追求财富,就好像禁止耕田而想求收获一样,这样的做法是不可能达到富裕的。
墨子认为,实行厚葬,居丧时间长,做几层的套棺,做很多衣服、被子,送殡像搬家一样;三年服丧期内哭哭啼啼,别人扶着才能站起来,拄了拐杖才能行走,耳朵听不见声音,眼睛看不见东西。这足以丧亡天下。
按照丧礼,国君、父母、妻子、长子死了,要服丧三年;伯父、叔父、兄弟死了,要服丧一年;族人死了,要服丧五个月;姑、姊、舅、甥死了,都有几个月的丧期。这些都是应该废止的。
人难免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但无论是泰山或是鸿毛,死后都一样,都是化作一股轻烟,一堆白骨。人来自自然,又回归自然,这是自然的法则。
但有些人却不信这个,偏偏要与自然规律较劲儿,总想弄个长生不老、不死之类的,所以中国古代炼丹术特别发达,寻求长生不老的人也特别多。实在躲不过死,怎么办?那就搞厚葬,活着用不尽了,死了也要带着走。
仔细想来,这些人在世时并没好好地生活过,一心想的是死后怎么办,该住什么样的房子,穿什么样的衣服,睡什么样的棺材,如何使那一堆臭肉十年、百年不烂,等等。于是,年纪轻轻就为自己修墓穴,把金银财宝大批大批地往土里面埋,把自己的家奴、仆人杀掉陪葬。
这些人活着总在想死,死后还害人。
这些人能是吃不饱、穿不暖,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贫苦百姓吗?
厚葬之风,一害自己,二害他人,实不该有。
鼓吹厚葬的人,要么是权势熏天,要么是财迷心窍、腐化堕落,要么是为讨王公大人的欢心,捞几个赏钱,反正没一个是心理正常的人。
这最后一类比前两类更为可恶。自己并不富有,却鼓吹厚葬,很有些在富人面前摇尾巴的味道。对广大贫苦百姓来说,则又是一种麻痹和腐蚀,让穷人放松警惕,以为富人的荒唐有理,以为富人的举动值得羡慕,跟着眼馋跟着心热。厚葬居然能成为一种风俗和潮流,可见流毒之深。
早在两千多年前,圣者墨子就对此痛加指责:厚葬在王公大人家中,棺木必定要多层,葬埋必定要深厚,随葬的刺绣必定要繁复,坟墓必定要造得高大。这种情况在匹夫贱民家里也存在,他们竭尽全力不惜倾家荡产。在诸侯豪族家中,死人身上装饰着金玉珠宝,裹束着丝绸绶带,并把车子、马匹埋葬在墓穴里,还要多多制造帷幕帐幔、钟鼎、几筵、酒壶镜鉴、戈矛宝剑、羽旄旗帜、象牙皮革,将这些东西放到死者墓穴一起埋掉,内心才满足。至于生者陪死者而葬,天子、诸侯死了杀掉的殉葬者,多的几百,少的几十;将军、大夫死了杀掉的殉葬者,多的几十,少的也有好几人。若此风盛行,国家必定贫穷,人民必定减少,刑法政事必定紊乱,生命将在这样血腥的习俗中变得灰暗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