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中取大,害中取小
【原文】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墨子·大取》)
【大意】断指保存手腕,是于利中选取大利,于害中选取小害。在害中选取小害,并不能算是取害,实际上是在取利。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是老子隽永的格言。祸未必就是祸,福也未必就是福。祸福相生,变幻无形。老子此言已有要求人们全面把握事物本质的朦胧意识。而墨子则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应全面权衡利害关系的辩证思想,即“两而勿偏”,认为人们思考问题应考虑全局,要全面地看问题,而不应片面性地看问题。“断指以存腕”就是墨子对这一辩证思想的形象比喻。“存指”是小利,“存腕”是大利,所以,“断指存腕”是“利之中取大”。“断指”是小害,“断腕”是大害,所以“断指存腕”是“害之中取小”。而“存指”看似是小利,实为大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腕没了,哪还来的指呢?所以“断指存腕”是“非取害也,取利也”。这就好比怀财而行,遇到强盗的掠夺,是害;舍财而保全性命,是利。若肯舍财而保命,就是于害中取利;但若舍命而保财,看似是有利,而实际上将人财两空,是舍利而取害。
人生的道路是布满荆棘的,世间万物也是利弊共存的。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发展的道路上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面对利害关系时应审时度势,辩证地处理,才能趋利避害,求得生存,求得发展。而墨子“断指以存腕”“两而勿偏”的思想给我们指出了一条大路。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辩证思想去分析事物矛盾的双方,力争全面地把握事物的全貌,从而做到“两而勿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