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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远在芬兰洛云琛全然不知道国内已经变天了。
他坐在一栋庄园的别墅,正在为如何带好孩子而忙的焦头烂额。
你做我姐夫!
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叉着腰,趾高气昂地看着洛云琛,软乎乎的小脸有些鼓,像咬着牙一样,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向人时像要把人萌化。
这是傅兮云第九十九次命令洛云琛做她的姐夫。
洛云琛叹息一声,把眼前这个团子一样的女孩抱在怀里,擦了擦她刚刚因为出门玩耍时不小心扑倒而弄脏的脸。
我不要。
洛云琛果断拒绝了。
傅兮云愣了一下,眼睛泛红,大声哭了起来。
我不要,我不要,我就要你当我姐夫!
刚从外下班回来的傅书仪有些头痛地看着又在哭闹的傅兮云,将她抱进自己怀里低声哄道。
姐姐,你不是很有钱吗!我命令你将他买下来当我的姐夫!
傅兮云人小鬼大,为了留住洛云琛跟她一起玩,甚至财大气粗地让傅书仪将洛云琛买下来。
傅书仪看着双颊通红的洛云琛,眼里多了几分笑意。
不好意思,洛先生,兮云她就是娇纵了些,人也比较胡闹,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洛云琛急忙摇摇头。
说实在话,他还挺喜欢傅兮云这个六岁的小女孩的。
或许是因为名字和他之前养的那只雪纳瑞一样,加上傅兮云长得很可爱,珠圆玉润,让他忍不住心生好感。
兮云,那不就是云朵吗
傅书仪见妹妹哭到困了,将熟睡的小孩交给保姆,让保姆把她带回房间。
随后看向洛云琛,温柔一笑:
我带你出去走走
两人走在一望无际的草地上,洛云琛看着无边无尽的庄严,在心里感叹一声。
真是与生俱来的差距。
洛家鼎盛的时候在京城也能算得上富有,但是在傅家面前却显得小巫见大巫了。
且不说这个庄园在芬兰的中心地段,更是称得上是天价,有钱都买不到。
云琛,刚刚兮云说的事情,你怎么想
傅书仪走到一颗大树前面,停下了脚步,转头温柔的看着他。
一双微微弯起的丹凤眼如同挂在天上的月亮,清澈的眸里荡漾着层层水波,柔和的好似要把人化开一眼,语调温和,令人百感交集。
简单的白衬衫穿在身上就如同昂贵的丝绸,衬的她身姿挺拔,淡漠如竹,就是典型的千金小姐形象。
只是洛云琛不知道傅书仪这么一个好女人,为什么偏偏喜欢上自己。
我......我没有想好。
洛云琛偏过头,强迫自己不要去看女人眼底的爱慕。
一个月前,他落地芬兰,带着身上不多的积蓄和父亲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
将父亲安顿好后,他就出来应聘工作。
人生地不熟,加上语言又不熟悉,他处处碰壁,最终找到了一份家政的工作。
说是家政,其实就是陪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玩耍而已,闲暇之余辅导一些简单的功课。
这么一个高薪而简单的工作,傅书仪明明有更好的人选,却偏偏选中了他。
后来傅兮云第一次对他说出想要他当姐夫的时候,洛云琛就明白了什么回事。
不过好在傅书仪虽对他有好感,却从未有过任何越界的行为,就连话说都客客气气的。
每天他下班都亲自开车送他回家,偶尔还会带他一起出门吃饭,逛街,看烟花。
如果说,面对一个如此温柔知性的女人的示爱,他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是不可能的,但他更害怕,自己刚从一段失败的婚姻里脱身,这样的他也值得去被爱吗
在来芬兰之前,他就已经做好和父亲一起过完下半生的打算了。
如果傅书仪知道他的过往后,对他产生了厌恶怎么办
他们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
云琛。
傅书仪看着他苍白的脸色,双手不断抠挖着指甲,温柔地喊了他一声。
抱歉,是我太心急了,我只是随口一提,你不用有任何负担,也别因为我喜欢你,而放弃这份工作好吗兮云她很喜欢你。
洛云琛张开口,却什么都没说,最后点点头。
今晚还是傅书仪送他回家。
到了出租屋,傅书仪下车,替他拉开副驾驶的车门。
拿着吧,这是兮云说要送给你的。
傅书仪将一份精致的小礼物塞到他手里。
晚风吹过,傅书仪看见月光照耀在洛云琛脸上,看上去白到不真实。
她眼神暗下了几分,下意识地想要伸手触摸他的脸。
被女人冰冷的小手触碰到脸颊的那一刻,洛云琛感觉被触碰到的地方好似有电流穿过,酥酥麻麻的。
他红着脸说了一声谢谢,随后慌张地跑进屋子里。
傅书仪靠在玛莎拉蒂前,看着洛云琛那逃跑一样的背影,轻笑一声。
直到看见客厅的灯亮起,她才重新开车离开。
等洛云琛洗完澡出来,看见自己放在桌子上的屏幕亮了一下。
是傅书仪给她发了消息。
【晚安。】
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熊表情包。
他笑了笑,倒觉得这个表情包和傅书仪挺像的。
他拆开那份礼物,里面有一个捏的丑丑的人偶,不难看出是傅兮云的杰作,还有一条宝格丽的项链,上面刻了一个琛字。
洛云琛抿紧唇线,握着项链的手用力了几分。
上次吃饭,他开玩笑,说从小到大都没收过特殊的礼物,想不到傅书仪竟然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
他将礼物收好放进抽屉,关了灯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想要入睡,却怎么都睡不着。
脑海里总是想起傅书仪的脸,心脏砰砰直跳。
真是疯了。
洛云琛暗骂一声。
他叹息一声,认命地拿起手机刷了起来。
刚开机,就弹出来一条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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