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淳景末年,十一月初二。
冬至时,碎琼乱玉,白银铺地,满城琉璃白。
长宁郡主生辰,骠骑将军裴知然举城燃耀,以贺芳辰。
火树银花,耀彻天衢。万千流火,化作垂天云锦,坠于琼楼玉宇之间,竟照的这片黑沉沉的夜恍如白昼。
“万民为长宁郡主贺——”
百姓欢呼声如潮水般蔓延,护城河上漂浮各式各样的灯,顺着潺潺流水流向远方。远处是常年积雪的萧山巅,玄甲军用火把比了个大爱心。
万千华彩装进闻知菀眼底,她惊叹连连。
“喜欢吗?”
绚烂夜色下,裴知然勾起唇角,去偷亲她。眉眼狡黠,像是一只偷到腥的猫。
满城烟火中,闻知菀踮起脚尖,主动吻上了他的唇。
最是凝眸无限意,似曾相识在前生。
那片银花未曾照耀处,宋凛怔然的、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梵天彩焰,明灯三千。他涩然一笑,像是了结了什么心愿似的。
红着眼圈,悄悄的离开,未曾惊起一圈涟漪。
一吻过后,闻知菀淡淡瞥了一眼那片暗处。
宋凛躺在冰冷的雪地上,冰凉的雪粒子落到他的脸上,化成一滴滴滚烫的热泪,流过他的颈侧,混着汩汩温热的血液,在一片无瑕的雪地中绽开了朵朵红梅。
庆功宴,他把剑搭到她的颈上时,她也会这么痛吗?
宋凛恍恍惚惚地想,力气、体温在迅速的流逝着。
他眼前一片模糊,涣散的曈底倒映着天边的煊赫光雨。
满城喧闹,万民贺喜。他死在家中,孑然独立。
京城人人传道,人在弥留之际能看到走马灯。
宋凛这才惊觉,他这短暂的人生里,竟到处都布满了闻知菀的影子。
闻知菀以为,皇家围猎是他们的初见。
不,不是的。
是魏王府。
他记得那年也是如今日这般的大雪漫天,那是淳景最寒冷的冬夜。
“我儿——我儿——”
父亲为了五两银子将母亲卖入花楼,母亲哭着喊着,声嘶力竭。又被无情的拖走,留下了一串蜿蜒的、触目惊心的血痕。
母亲在时,总逼迫他去跟隔壁王屠户学武。王屠户力大如牛,一脸横肉,动辄打骂。
宋凛讨厌王屠户,也讨厌学武。
“娘没有银子供你去学堂我儿要好好学武,这样才能保护自己”
母亲音容笑貌犹在脑海徘徊,她说这话时,语重心长,泪眼朦胧。
宋凛一言不发的随着父亲回家,一身单薄粗麻衣,寒天雪地里,冻得嘴唇煞白,瑟瑟发抖。
路过魏王府,气派的府门大敞,庭院里青松拂檐,玉栏绕砌。
那位权倾朝野、不苟言笑的魏王怀抱着粉雕玉琢、肤白赛雪的小女孩,朗声大笑,脸上满是骄傲。
“哈哈!菀菀射箭射的真准——不愧是老子的姑娘。”
那小女孩被逗的咯咯笑,手里拿着一只玩具弓弩,庭院内漫天乱射,毫无章法之言。
那是魏王独女。
也是淳景最尊贵、最年轻的郡主,长宁郡主——闻知菀。
隔了很远,闻知菀却若有所感,忽的抬眼向他看来。
眼瞳如同琉璃般剔透明亮,锦衣华服,纯稚天真。他指着窘迫的宋凛,在魏王怀里嬉闹,乱扑腾着一双手。
“哥…哥哥…大…哥哥…”
“外面冷,爹带着菀菀回屋,给菀菀讲故事。”
魏王锐利的扫了他一眼,又笑着抱闻知菀往里处走去。
宋凛怔怔的看着他们的背影。
一道他迈不过去台阶,恍若两个世界。
“公子,天寒露重。郡主特遣奴婢奉上糯米羹一盏,为您驱驱寒气。”正要走时,一名黄衣侍女走出来,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糯米羹。
她身着葱黄绫棉裙,外头披了件暗色斗篷,袖口间,银线缝的流云纹似有光华流转。
宋凛接过那碗糯米羹,热乎乎的熨贴的他的掌心。
指尖无意识摩挲过袖口,粗糙刺痒,那里没有流云纹,那里早已被母亲洗的发白。
魏王府待下人定是极好,衣裳料子都这般金贵。
他刚要喝,父亲粗暴的一脚踹在了他的后心,他被踹倒在地,糯米羹与积雪混在一起,糟糕透顶,泥泞不堪。
如他的人生一般。
“磨磨蹭蹭的还不回家愣着干嘛呢?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那是魏王府!你一辈子都进不去的地方!”
宋凛艰难的抬头,日光下,玄铁牌匾高悬朱门,魏王府三个大字,乌木鎏金,睥睨众生。
如同它的主人般,高高在上。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