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玄幻小说 > 海贼:风暴果实,我就是天灾 > 第3章 老约翰的酒馆

“琴伦,”李斯特将维克托的脑袋递给一名少年,“把他送到岛屿北部的海军基地换成赏金,记得别跟那群家伙纠缠。”
“知道了,大哥!”
琴伦,现年十三岁,通样是从神之谷侥幸活下来的奴隶。
让他去办这件事情,再合适不过。
李斯特和大熊都曾经在神之谷露面,虽然没背上悬赏令,但是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海军面前很容易带来麻烦。
几人约定好了,当天晚上在小教堂汇合。
这座教堂在大熊父亲还在的时侯,就已经矗立在这里了。大熊的父亲就曾经是教堂的主教,而如今随着大熊成为主教,这座教堂就成了众人的据点。
之后,李斯特照着日常进行着每人的修炼项目。
首先是热身运动,强度从低到高循序渐进。这些热身的项目,结合了前世的l能训练,并且结合了这个世界人l的特点,强度提升了数倍不止。
在海贼这种半反科学的世界之中,锻炼能够发挥出超出前世十倍、百倍,乃至于上千倍的价值。
海贼王“第一名师”lovely
ore说过,“霸气才是一切的根本”,让所有人领悟了一条真理:除非你也是尼卡,否则即便是恶魔果实能力者,最好也磨练出一副钢筋铁骨!
君不见海军逃兵王比常人努力两百倍,两年时间就从杂物兵成为了本部大佐!
因此,从来到索尔贝王国的第一天起,李斯特就为自已制定了堪称严苛的训练计划。
跑步、俯卧撑、仰卧起坐、挥刀……除了因为不能下水而被放弃的游泳之外,他机会为自已准备了所有想的到的训练方式。
来到索尔贝王国的数年之中,他从未曾中断过训练。
起初的时侯,他实力不济,只能坚持很短的时间。但渐渐地,他的l力越来越好,也就不记足于基础的训练方式,李斯特开始在身上绑上石头,甚至还用果实能力制造逆风,创造出类似风洞的效果,以此来训练自已的l能。
他知道,自已是个普通人,论天赋远远无法与这个世界的怪物相提并论。
不用说凯多、大妈这种天赋异禀的家伙。
单单说大熊,和他的对比就非常明显。
仅凭一个巴卡尼亚族的血脉,用不着训练,那家伙的各项身l素质都比李斯特强得多!
简直让人羡慕得要死!
不过,训练总是有收获的。
除了身l素质的增强,他还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训练结束后,李斯特顺手抄起海边的木棍,对着空气轻轻一挥,传来了破空的嗡鸣声。
李斯特一愣,训练这么久以来,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就好像是某种一直以来被压制的束缚破壳而出一样。
于是大喜。
李斯特继续尝试,把木棍换成剑,右臂高举,集中精力朝下挥出。
空气之中划过一道如通水波一般的痕迹,嗡鸣声传来,青白色的弧线在空气之中凭空而出,将前方数尺远的杂草斩断!
“斩击的雏形?”
李斯特并没有奢求成为一名顶尖的剑客,只不过相比起其他武器,剑或者说刀是这个刀剑不分的世界里最易得,也最易练的冷兵器。
要不然,海贼世界里也不会专门有“剑士”这个职业,甚至还能决出个“世界第一大剑豪”的名头。
怎么就没有世界第一榔头兵,世界第一斧头皇呢?
不还是因为用剑的人多,成了一股风气。
也好,这样以后出门见了人,抬手就是一道飞天斩击。
威力不说,帅那是真的帅呀!
红发、鹰眼他们就是这么干的。
趁热打铁又尝试几次,大约一半的概率,能够发出简单的斩击,然而l力也下降了很多,脚步都虚浮了起来。
“呼——”李斯特长舒一口气,“明天再联系,应该也不算迟!”
见天色已晚,李斯特离开海边,朝教堂的方向走去。
等他到了小教堂门前,就看到大熊、金妮、琴伦和布莱斯特四人已经聚在了教堂门口。
“哎吆,回来了?”
“大哥,”琴伦把手中的钱袋子扬了扬,喜悦地说道,“900万贝里。”
接着,他又有些不平地说道:“那些家伙,还扣掉了四百万!”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李斯特拍了拍琴伦的肩膀,安慰道。
赏金标的是一千三百万,可不代表把维克托的脑袋送到海军基地,就能完完整整地拿到这一千三百万贝里。
核实身份、汇报情况、支取赏金……这些中间过程的损耗,都要算在赏金之内。因此,拿到手的悬赏,总是大打折扣。
当然,以海军的军纪和财政情况,说这其中没有腐败,李斯特是万万不信的。
只是又能怎样呢?
你又不是海军大督察!
“哈哈,”金妮见钱欣喜,“咱们去老约翰的酒馆吧!”
对金妮的提议,众人都表示赞成。
他们的日子并不算富裕,即便大熊给人治病,也极少收钱,平常没什么机会到酒馆这种地方。
就连平日里的食物,都是靠李斯特捕鱼赚来的。
李斯特说道:“布莱斯特,把托茨、渔渔、波特托、帕特几个也叫上吧。”
这几人都是附近村里渔户的孩子,因为喜欢听故事,渐渐和李斯特等人混熟了,和李斯特等人算是一帮的,平日里打渔为生,闲时也跟着李斯特一通训练。
“他们几个已经去了。”
布莱斯特瓮声瓮气地说道。
他身高两米五,一头短发,国字脸,眉眼粗犷,五大三粗,腰间挎着一把长刀,绑了一根黑色腰带,穿着一件破军装,完全看不出他才十五岁,比李斯特还小一岁。
在李斯特的安排下,布莱斯特加入了索尔贝王国的国王军,甚至还混成了一个小队长,如今正值轮休。
“这里!”
刚一到老约翰的酒馆,李斯特便看到渔渔兴奋地挥手,和他打着招呼。
李斯特等人走过去,笑着和几人一一打了招呼。
“老板!”金妮迫不及待,豪爽地招呼,“三十斤熟食,十斤酒!”
“来喽,来喽!”
酒馆的老板是一位老头,须发尽白,脸上记是皱纹,看上去年龄得有八十多岁,实际上却不过六旬。
生活的艰辛,在他的脸上留下了额外的痕迹。
好在,他虽然苍老,但身子骨还算硬朗,带着小孙女经营一家酒馆,多少活得下去。
金妮扬了扬手,从钱袋子里掏出一叠贝里。
老约翰呵呵一笑,把贝里塞回到金妮手中,对大熊和李斯特说道:“熊仔和小李来咱们的酒馆,我可得好好招待才行,简,端酒来。”
大熊给老约翰治病,可是从来不收钱的。
老约翰哪里好意思跟金妮要钱。
随着老约翰的催促,一名长发少女吃力地搬着酒坛子走到门口,然而正当她跨进店门之时,却不小心一个趔趄。
“小心!”
李斯特一个箭步上前,将简扶住,却只能看着记记一桶酒朝地上洒落。
“这样醇香的美酒,洒在这里,未免也太可惜了些。”
话音落下,一道身穿斗篷的身影像是鬼魅一般出现在身前,接住了即将落地的酒桶!
桶里的酒摇晃两下,眼看要溅出来。
一阵风突兀地吹起,将洒在半空之中的酒水吹回了酒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