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恋爱脑之死 > 第一章

我叫刘一一,已经死了。
今天是我一周年的忌日,我飘回生前和沈慕同居的公寓。
我回来是为了验证一件事——我的死,沈慕是不是也参与了。
故事还要从六年前说起。沈慕是我的竹马,我们俩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后来大学毕业留在了同一个城市工作,他是公司高管,我是技术骨干,原本我们只是单纯的发小。
直到有一天,他邀请我一起烧烤、露营。那是一个天朗气清的深秋,沈慕准备好了肉串、烧烤架、帐篷,我坐在他的副驾驶上,来到了城郊一处风景极佳的公园。
公园里面人不太多,帐篷却时不时地能看到一两个,我们把带来的帐篷扎在一处僻静的草地上,然后架起炉子。
沈慕烤的肉很好吃,我那天吃了很多,还喝了两瓶啤酒,沈慕说他要开车,不能喝酒。但一个人喝酒没啥意思,索性我也不想喝了。
可沈慕死活不干,他说这是他特意为我带的,还贴心帮我打开了瓶子,橙黄色液体混着细密的白色泡沫一起,被倒在一个透明的大肚子啤酒杯里,我也就没再推辞。
想起高中的时候,家里不让喝酒,我们俩趁家长不在,偷偷买酒回来喝,喝得酩酊大醉睡死了过去,醒来被各自的父母好一通臭骂,后来沈慕还笑话我,说我的酒量只有一瓶易拉罐啤酒那么多,而这,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人就是这样,有过一次安全降落的经历,就很容易放松警惕。
显然这次,我也没当回事儿。可第二天睁开眼睛,我发现我竟然和沈慕一起躺在帐篷里,身下传来痛意,我发出了嘶的一声。
乖,再睡会儿。沈慕大手一捞,我重新躺在他的怀里。那天开始,我们心照不宣地在一起了。
青梅竹马的爱情,羡煞了身边好多朋友。她们说,我跟沈慕,合该是一对儿金童玉女。我听到这话以后,吃到嘴里的棒棒糖在心里晕开,胸腔里溢满了甜意。
去年的今天,也是一个金黄叶子盖满地面的深秋。那天我穿了一件黄色坎肩,开着我的两厢小车,去本地最有名的私立幼儿园接孩子。
别误会,我和沈慕还没结婚,也没有孩子。那孩子是沈慕带回来的。一个月前,沈慕领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来到公寓,他说,这是他大学同学的儿子,那孩子家里出事了,同学委托他照顾一段时间,他不忍心拒绝,就接过来住几天。
这栋公寓是父母买给我的,我把它变成了和沈慕同居的小家。如今多了一个孩子,我问沈慕,孩子的父母去哪里了,他告诉我:他们出国了。可笑我竟然没多想,就完全相信了。
我飘在公寓的落地窗前,看着楼下那几棵银杏树落了满地金黄。萧瑟的秋风卷着枯叶掠过地面,碎成一地沙沙的絮语,像极了我生前总在他耳边念叨的那些嘘寒问暖,可如今,却连回声都没了去处。
一年前的今天,我在马路上救了一个孩子。原本今天是我转世投胎的日子,可我始终心里放不下一个真相,说什么也得飘回来看最后一眼。
负责我降生转世的差官拗不过我,叹了一口气道:唉,世间唯一个『情』字最磨人啊,快去快回!千万不要误了时辰。
午夜
12
点,是我转世投胎的时辰。晚上七点前,我必须赶回地府参加沐浴和净魂仪式,否则就要永久留在地府做一个散魂了。
我飘进生前和沈慕同居的公寓,一切看起来都没发生变化,只是屋子里落了许多灰尘,像是久未有人住过的样子。我正担心等不到沈慕了,外面就传来了钥匙转动锁眼的声音,我看见沈慕推门进来了。
他穿着一件黑色立领风衣,领口处沾着些许未散的凉意,他看起来清瘦了不少,曾经总是带着笑意的嘴角如今却紧紧地抿着,手里还捧着一束白色的雏菊,这是我生前最喜欢的花。
我飘过来,看到沈慕没换鞋子,他径直进入屋内,把手里的白色小花插进一个瘦长的陶瓶里,那瓶子还是我们一起在古玩市场淘来的,当时我嫌它做工粗糙,一看就是粗制滥造。
沈慕却抱着它据理力争,他说天下间,最美便是不完美。如今这瓶里插着祭奠我的花,倒真应了他那句真言,只是这不完美里面,浸满了死亡的寒意。
沈慕坐在沙发上,他骨节分明的手伸进右侧口袋,随即掏出一张对折了两次的画纸。沈慕自言自语,西西今天在幼儿园画了画,说要烧给你看。
西西,就是那个葬送了我性命的孩子,也是我今天回来要找寻的那个真相。
去年今天,我死后——
地府里接引我的使者问了我一句话,他说你为了救心上人跟别人生的孩子下地狱,值得吗
我的瞳孔剧烈收缩,心口突然堵了一块什么,那是比死更难受的瞬间。我不相信沈慕有私生子,我想跟使者疯狂地吵一架,我想骂他胡说八道,可是血液上涌,我的大脑再也不能支配我的声带发出一丝声音了。
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死透了。
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了我。
死亡选择了我,我选择了沈慕,呵!这多么可笑。
我飘到沙发旁,看到沈慕打开了画纸,三个歪歪扭扭的小人映入我的眼帘。最高的那个被涂成蓝色,手牵着穿粉色裙子的我,中间还有一个小不点被二人用手环绕着,看起来像一家人。
西西今天上学前拽着我的衣角问我,为什么刘阿姨再也不回来了。一一,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
茶几上我们的合照还立在那里,照片里的我笑得没心没肺,正踮脚用嘴去够他的脸,而他微微低着头,眼里的柔情几乎要溢出相框来。我不自觉看向沈慕,此刻他正一动不动,和我一样盯着照片出神。
西西是个很可爱的孩子,我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怯生生地躲在沈慕身后,只露出一双溜圆、漆黑的大眼睛。
沈慕那时轻揉着他的头对我说:这是西西,我同学的孩子,暂时在我们家住几天。原本我不想答应,可听到沈慕说孩子家里突遭不幸,我的心顿时软了下来,忙不迭地去给他找我平日里储备的各种小零食。
我从未怀疑过西西的来历,沈慕跟我说他的父母出国了,我也从来没想过去刨根问底,问他们家里到底出什么事了,为什么一个大学同学出国了,他的孩子需要寄养在我们家,又为什么沈慕聊起这个话题时,总感觉跟平时不太一样。
我还喜滋滋地以为,沈慕是可怜这个孩子,是善良和爱心让他对这件事惜字如金,他只是想保护孩子的隐私,想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来照顾这个孩子。
我以为自己找了个善良的好人共度一生,我跟闺蜜说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出比沈慕更好的男人了,为此还换来了闺蜜的一顿嘲笑。
她们笑着对我说:你呀,果然就是个恋爱脑,遇到沈慕就没脾气了。你也不问问他,这孩子究竟什么来历,万一是他的私生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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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沈慕的为人我很清楚,我们俩一起长大,他做不出这种事,你们啊,就别瞎为我操心了。我嘻嘻一笑,打着哈哈岔开了话题。
思绪逐渐飘得远了,许久,沈慕沙哑着嗓子忽然开口,嘴里发出的声音把我的思绪重新拉回现实:一一,你说,如果那天我没带西西回来,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只可惜没有如果。
沈慕的声音很低沉,仔细听仿佛还带了一丝哭腔,我不知道他的哭腔是来自于愧疚还是什么。
此刻,我也忍不住想哭,可我一滴泪也流不下来,水花只在眼眶内打转又打转,我的嗓子眼仿佛被人用刀划了一下,正火辣辣地疼。是啊,遭人背叛的鬼魂没资格流泪,只能泣血。
西西到底是谁,他究竟是不是沈慕的孩子,这事已经在我的心中堆积了一年,我做梦都想知道答案,地府的差官早就给了我答案,可我只想亲自去找,我想亲自看看这个我一直深爱的男人,他究竟是怎么昧着良心把我背叛!
一年前的情景再次重现。那日,我去幼儿园接西西放学,他拽着我的衣角,盯着马路对面卖棉花糖的小推车跟我说:姨姨,我想吃甜甜的云朵。
好,西西乖,姨姨带你去买。
我温热的手心握着西西有些微凉的小手,一大一小正在绿灯的指挥下横穿学校门口的斑马线。
突然,一阵刺耳的声音响彻云霄,那是轮胎剧烈摩擦地面后发出的摄魂之音,惊心动魄之余,鲜活的生命往往因此被撕开一道深不见底的口子,这摩擦声便是送给生命最后的赞歌。
学校门口的欢声笑语一瞬间凝固了,空气中混合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那是我的血液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正像一个色彩鲜艳的红色喷泉打开了开关。
身体先于大脑作出了反应,我用尽浑身力气把西西推到路边,之后我就听到西西在哭喊,我仿佛看到红色卡车司机惊慌失措的脸,看到路人吓懵以后立在原地的神情,还没来得及听到熟悉的救护车警铃大作,我的世界就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西西,姨姨欠你一个甜甜的云朵。我记得,这是我最后的意识。
警察说,那个司机酒驾,已经被判刑了。沈慕点了一根香烟,把画纸原封不动对折好,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防风火机,将纸放在他的烟灰缸里付之一炬。
烟雾缭绕间,沈慕周身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忧伤。我挪挪身子飘到了他的身边,我想伸手轻轻抚摸他的头发,就像以前他难过时我常做的那样,可我的手却不听我使唤。
纤细的手指径直穿过了他的身体,一阵刺骨的寒意从指尖蔓延到全身,我知道,从今以后,我和他之间再也无法触碰,这就是阴阳相隔的最大魅力。
距离我转世投胎还剩两个小时,与其说我已经忘记今天来是为了什么,不如说我已经不想知道那个所谓的答案了。
从小到大和沈慕相处的点点滴滴,此时此刻正在不断攻击我的大脑,让我不得不收敛心神,而这些攻击我的死去的记忆,我根本就应对不来。
因为我爱沈慕,我深深地爱着这个男人。
门铃响了,打断了我的回忆,也打断了沈慕的思绪。我看到沈慕熄灭了手里的香烟,第一时间开了窗户,还顺便抖了抖自己的衣服。
以前,他在我面前抽烟从来都不忌讳,更不会主动开窗散味儿。有几次我不让他在家里抽烟,他还跟我置气,说我不爱他。后来西西住进公寓后,沈慕就不在家里抽烟了。
阿慕,我来看看你。李由美说话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她手里拎着一个白色的保温桶,阿姨让我给你带了些汤。
李由美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曾经往来频繁的好朋友。她今天穿了一袭米白色长裙,乌黑柔软的秀发散落在肩头,阿慕,今天……你还好吗
我没事,西西呢沈慕刚刚的颓劲儿好像一下子过去了,他温柔地向李由美询问西西的下落。
李由美把保温桶放在茶几上,阿姨说你今天一早就出门了,我去了墓地,你不在,我猜你应该来了这里。西西我让我妈接去了,怕他来这里会打扰你。阿慕,这是我给你炖的鸡汤,喝点暖暖身吧。
李由美盛了一碗汤递给沈慕,好喝吗嗯,好喝。沈慕一边喝着汤一边点头,很快那汤就在不锈钢碗里见了底。
我飘在他们中间,冷冷地看着这一幕。以前我怎么没发现,李由美看沈慕的眼神这么露骨,爱意几乎要溢出来,根本就藏不住。
我想起每次李由美来家里,总会有意无意跟我聊起沈慕,而我当时竟然还傻乎乎地把她当成知己,跟她分享我和沈慕的甜蜜日常。
一一她……一定不希望看到你这样。李由美的声音带着恰到好处的心疼,你该往前看了。
沈慕握着水杯的手紧了紧,指节泛白:我对不起她。
一一为了救咱们的孩子去了,我知道让你马上忘掉她很难,但西西还需要你的照顾。李由美走近一步,语气愈发温柔,她环抱住沈慕的腰,你不能一直活在过去里。
西西,竟是沈慕和李由美的孩子!
我的大脑轰的一声,飘在半空的我摇摇晃晃,一个失衡差点落到地面上。真相果然像一把锋利的刀,在这一刻狠狠刺穿了我的心脏。
对了,阿慕。李由美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这是西西的基因报告,上次阿姨找我去家里,特意陪我去医院做的,我顺便把它带来了。
海东市人民医院亲子鉴定报告,上面清楚地写着:沈慕和西西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由美,请你原谅我妈对你的不信任。沈慕看完报告,眼神温柔地看向李由美。
阿慕,我明白的。听到沈慕的道歉,李由美在他怀里蹭了蹭,阿姨说,下个月就让我们举办婚礼。
谢谢你,由美。沈慕看了一眼桌上的合照,随即把它反扣在桌面上了。
李由美的眼神中划过一抹精光,她知道,这是沈慕准备和过去彻底说再见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刘一一彻底消失的征兆。
原来,当日接引我去地府的使官说的都是真的,西西就是沈慕和李由美的孩子!沈慕所谓的孩子家里出事了,孩子父母出国了,这全都是编出来骗我的谎言!
他一边享受着我的身体和照顾,一边瞒着我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还恬不知耻地带回来让我照顾。而我这个大傻子,竟把那孩子当成自己亲人一般,甚至为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的灵魂变得有些透明,强烈的嫉妒和恨意驱使下,我的天灵盖散发出一股恶臭,我赶紧收敛心神。
我想起来了,沈慕把西西领来那天曾跟我说过,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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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了,也就是说,我和沈慕在一起的第二年,他就和李由美有了孩子。真是心死了又被狠狠刺痛后将活过来的感觉!我的魂魄在瞬间结上了一层冰霜。
我想起自己好几次和沈慕闹别扭时都跟李由美诉说,她还开玩笑让我踹了沈慕,原来这一切都是阴谋。
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精心编织的陷阱里,而我这个恋爱脑,竟然到死都还蒙在鼓里。
客厅的茶几上还放着我们一起挑选的情侣马克杯,黑色和粉色的杯身上分别印着太阳和月亮,沈慕拿起他的那只喝了口水,他似乎完全忽略了粉色月亮是属于我的,径自拿去厨房接了水,递给李由美。
太阳和月亮是我们俩的情侣头像,他说太阳代表他,月亮代表我,这一阴一阳就像我们两个一样,谁也离不开谁,可现在,他把象征我们阴阳结合的杯子,转手递给了另外一个女人。
我的胃里翻江倒海,一阵反胃的感觉携带着酸水涌入我的喉咙,我赶紧飘到窗前去透透气。
原来,鬼魂虽然不吃饭不喝水,却和人类一样会有吐酸水的感觉,好一对不要脸的狗男女!我的身体身体止不住地颤抖,嘴唇动了动,想骂人却又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我忽然觉得很可笑。沈慕刚刚还表现出一副对我愧疚的样子,他是害怕我这个死人会从坟墓里爬出来揭穿他们的下流和无耻
我和沈慕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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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一起六年。这期间,他享受着我的身体和情爱,却跑去跟我的好朋友偷偷播种,好狠的男人!
我飘到沈慕面前,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沈慕,你看着我啊!你告诉我,这一年来你午夜梦回时,会不会想起我会不会想起那个为你付出一切的刘一一会不会想起我是为了救你和别人生的孩子而死
由美,我没有怀疑过你。沈慕眼中,刚才还存有的对我的愧疚和难过,这会儿彻底消失不见。他温柔地看着李由美,由美,就像我妈说的那样,下个月我们就结婚吧。
李由美的泪花在眼眶里打转,她环住沈慕精瘦的腰,将整个人的柔软覆在他身上。然后,他们去了曾经属于我的卧室,又再次来到曾经属于我的沙发、厨房,最后在卫生间的浴缸里卸掉了彼此的力气。
一一,你看,这是我给咱家买的新浴缸,你快进来试试,咱们两个人泡澡还略显宽敞呢。
一一,你说以后我们要是有了孩子,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一一,我爱你;一一,我喜欢你;一一,你会一辈子爱我吗
泪水早已和开了闸的洪水一般泛滥,我的理智虽然告诉我,伤心是于事无补的,可多年来的情感付出哪能说扔就扔。
一阵天旋地转,我终于准备面对现实。曾经我以为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到头来竟是一场单方面的闹剧,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可我却喜滋滋地往里钻,被人骗了还帮人家数钱。
原来我曾经付出的感情和真心,在这世界上不过是一个多余的笑话;原来我曾经憧憬的爱情和未来,竟为这对狗男女做了嫁衣;或许我的死,对沈慕而言,更像是一种解脱。
我恨我自己,为什么我一遇到沈慕就变成了恋爱脑,为什么生前闺蜜的告诫和调侃我从未放在心上,为什么我要相信这个男人
曾经,我总是笑着反驳闺蜜们的打趣,说我和沈慕之间只有爱,其他的都可以为我们的真爱让步。我曾经高呼的那句——恋爱脑万岁!早就碎了一地。
曾经,我用双手亲自筑牢的玻璃瓶子,反过来用它破碎的碴子把我扎得体无完肤,这就是他对我的回报。
沈慕,这个承载我恋爱脑的主人公,就是那个亲手把我推入深渊的刽子手,他的水平很高超,杀人不沾一丝血。
沈慕刚才收拾东西的时候,随手把我给他织的蓝色开衫扔在了沙发上,那是我从去年夏天开始,一针一线织到秋天的。他当时还笑着说比商场买的暖和,好看又百搭,他很喜欢。
李由美走过去的时候,嫌恶地把开衫扒到了一边,又趁着沈慕去接水的空档扔到了垃圾桶里。沈慕回来后看到,也只是弯腰把垃圾桶的垃圾拎出来,扎口系紧。这件衣服,现在应该躺在公寓楼下的垃圾箱里了。
我原本就虚弱不堪的魂魄,像是被针猛扎了一下,传来一阵细密的疼痛。明明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实体,却还是忍不住蜷缩起身子。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公寓外的马路上接连次第亮起灯光,仿佛要给这个冰冷的世界镀上一层温暖。
我知道,这温暖在我的公寓里是充满虚假的。从今以后,这偌大的城市、万家的灯火,再也没有一盏是为我而亮的。
一阵风吹来,我的魂魄似乎又变得更透明些。阳台上的寒意变得更重了,萧瑟的秋风直灌进我的脖子里。
我想起当时装这个落地窗时,沈慕搂着我的腰说:以后我们的家里随时能看到万家灯火,就让这扇大大的落地窗提醒我们,这里永远有一盏灯为彼此而留。
如今,城市里的万家灯火依旧,却再也没有属于我的那盏了,这阳台上的万家灯火看着格外刺眼,像是在嘲笑我当初的天真。
沈慕和李由美接了个电话后已经离开了,我的公寓里又恢复了寂静,只剩下那瓶白菊在角落里散发着清冷的香气。
一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我和沈慕之间,所谓的恋爱脑从来不是双向的,沈慕很清醒,我的恋爱脑却早已病入膏肓。
白菊的花瓣边缘微微泛黄,就像我这段早已枯萎的感情,明明已经失去生机,却还在故作姿态地维持着最后的体面。
我的时间不多了,我飘在阳台的落地窗前,望着楼下的车水马龙。车灯汇成星河在柏油路上缓缓流淌,街边小贩的叫卖声乘着晚风飘上来,混合着远处广场舞大妈们传来的录音机喇叭声,显得热闹非凡。
我就像水族馆里的鱼,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即便能看到大海,也只能看见远处的轮廓,却始终感受不到海水的温度。
一年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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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日子里,我每天都站在这里,满心欢喜地等着沈慕回家。有时候我提前下班,还会满城市跑去买他爱吃的各种美食,然后亲手拎回家,再精心摆盘,想着要在平凡的日子里给他永远不平凡的惊喜。
记得有一次他过生日,我忙活了一天,给他做了最爱吃的香草蛋糕,煎了八分熟的牛排,还去买了他最爱喝的红葡萄酒。
一切准备妥当,我站在玄关门口,掐着时间点了一圈爱心形的蜡烛,那次,是我和沈慕在一起后给他过的第一个生日。我紧张得攥着自己的手指,指尖被我捏得泛了白,只为他进门那一刻的惊喜。
可现在,我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这个我曾经无比眷恋的世界,看着那个我曾经深爱的人,继续过他的生活。
一个死了的人,还能有什么更多的奢望呢我决定在离开前,最后看一眼屋子里的各个角落。
床头上方的一个大相框里,我们彼此相拥的合照还摆在那里。
照片是在一棵老桂花树下拍的,那是我们小时候一起长大的地方,那时候我们经常在桂花树前相约玩耍,后来确定关系又回去故地重游,拥抱着互诉衷肠时,一个没搬走的儿时伙伴突然出现,为我们拍下了这张照片。
沈慕说他很喜欢这张照片,这寓意着我们生命的再次重合,所以他把照片洗出来,挂在了床头上面,说要永远记住这个瞬间。我还打趣他,人家床头上面都挂婚纱照,咱俩这算什么
一一,你放心,到时候结婚,我们再把婚纱照挂在家里最显眼的地方。可没等到结婚的那一天呢,沈慕早就变了心。
我面对着照片呆呆地看了一会,心中升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烦躁。刚才沈慕和李由美的所作所为,在我原本就流血不止的心口上撒了一大把盐,我定了定心神,还是选择背过身去,让后背替我承受一切。
五年前,我为了沈慕放弃公司的出国机会,把他当成我的全世界,换来的却是自己的泣血。窗外下雨了,秋风残雨扫落叶,仿佛是为了扫去压在我心头的痛苦。
我的灵魂变得愈发透明,我知道,时间快要到了。曾经那些锥心刺骨的痛,最后在人世间什么都不能留下,终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我曾经对沈慕的爱恋和未来的憧憬,都在这个秋天戛然而止。
如今,我才明白:莎士比亚说的一点儿都没错,一切卑劣的弱点,在恋爱中都成为无足轻重,而变成美满和庄严。爱情让我对沈慕丧失了理智,抛下了头脑,沦丧了自我。我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或许是时候放下了,放下这段荒唐的感情,放下这个不值得的人。从这一刻开始,我将奔赴属于我的梦想和未来,只是那些时光里,再也不会有沈慕的出现。
——我死了,沈慕也死了!
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充满回忆的公寓,看了一眼那张我们笑得灿烂的合照,然后转身朝着窗外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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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正在唱一首歌,就让这大雨落下,就让我看不见你脸上的挣扎。或许,在另一个世界,我可以做回那个没有沈慕的、清醒的刘一一。
恋爱脑已死,从此星河灿烂,明朝秋色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