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葬礼上的素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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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砚的葬礼是在深秋,上海的梧桐叶落得满地都是,踩上去沙沙作响,像谁在低声哭。我站在殡仪馆最远的角落,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黑裙子,裙摆沾着从大理带来的尘埃——那是我连夜赶回来时,在洱海边不小心蹭上的。
厅里人很多,大多是林家的亲戚,西装革履,面色肃穆,偶尔有低低的交谈声飘过来,像羽毛搔着心尖。我看见林砚的母亲穿着一身黑丝绒旗袍,领口别着白花,背脊挺得笔直,接受着众人的慰问。她的眼睛红肿,却没掉一滴泪,只有在目光扫过灵堂中央那张黑白照片时,嘴角才会几不可察地颤一下。
照片上的林砚在笑,是那种没心没肺的笑,露出一点点虎牙。那是去年在大理拍的,他蹲在洱海边捡贝壳,我举着相机喊他,他回头时正好被阳光照着,眼睛亮得像碎钻。我总说他笑起来像个高中生,他会故意板起脸:顾晚,我比你大五岁,该叫哥。
可现在,这个该叫哥的人,就躺在那只小小的盒子里。
哀乐低低地响着,我攥着衣角的手沁出了汗。口袋里有张皱巴巴的机票,是三天前从上海飞大理的,还没来得及扔掉。如果那天我没走,如果我接了他凌晨三点的电话,如果我肯听他把话说完……
顾小姐
有人在身后轻唤,我猛地回头,是林砚的发小周明宇。他眼圈红红的,手里捏着杯冷掉的茶水:阿姨让你过去。
我的腿像灌了铅,每走一步都觉得地面在晃。林砚的母亲转过身,手里捧着个红布包着的东西,见我走近,她缓缓掀开红布——是枚素圈银戒指,戒面上刻着个小小的晚字。
这是林砚去年在大理给我打的。他蹲在我手作店门口的小马扎上,用小锤子敲了整整一下午,手指被砸出好几个红印子,最后举着戒指献宝似的笑:顾老板,收了我的戒指,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那天洱海风很大,吹得他额前的碎发乱飘,我抢过戒指套在无名指上,故意气他:银的啊林先生也太抠了。他却抓着我的手,在戒指上亲了一下:等你点头嫁我,就换个金的,不,钻石的,比洱海的星星还亮。
可现在,这枚本该戴在我手上的戒指,被林砚的母亲捏在指尖。她看着我,眼神里的恨意像冰锥:他走的前一晚,把这个交给我,说要是……要是他没回来,就给你。她顿了顿,声音陡然拔高,可我凭什么给你顾晚,你配吗周围的目光瞬间聚过来,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我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像被堵住,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为了跟你在一起,跟家里闹翻天,放弃出国读研,跑到大理那个穷地方陪你守破店,她的声音抖得厉害,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戒指上,我劝过他多少次,你根本不是真心对他,可他偏不听!他说你是不一样的,说你眼里有光……
她猛地扬起手,将戒指扔进了旁边的骨灰盒里。金属碰撞的脆响,在肃穆的大厅里格外刺耳。
林家的门,你这辈子都别想进。她擦了把眼泪,经过我身边时,声音冷得像淬了冰,他就是被你害死的。
我僵在原地,看着那枚小小的银戒指,陷在灰白色的骨灰里,像颗被遗弃的星。
周明宇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阿姨就是太难过了,你别往心里去。林砚他……出事前给你发了条信息,你看到了吗
我掏出手机,屏幕碎了个角——是那天在大理和林砚吵架,我气呼呼摔的。点开信息箱,最新一条是林砚发的,只有五个字:晚晚,别生气了。
发送时间是三天前,凌晨三点十七分。
那天我们吵得很凶。起因是他母亲又给他打电话,在电话里骂了我很难听的话,我抢过手机想理论,他却把手机夺了回去,皱着眉说:晚晚,别这样,她是我妈。
你总是这样!我红着眼推了他一把,在你心里,我永远是外人对不对她骂我什么你都听见了,你就任由她这么说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想拉我的手,被我甩开了,她年纪大了,观念转不过来,我们慢慢跟她解释……
解释到什么时候我抓起沙发上的包就往外走,林砚,我累了。或许你妈说得对,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
我摔门而去,在洱海边吹了一夜的风。第二天一早,就买了回上海的机票。我以为他会像以前每次吵架那样,追过来哄我,可直到飞机落地,手机里也只有那一条晚晚,别生气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发完那条信息,就开车去追我了。在去大理机场的路上,为了躲避一辆闯红灯的货车,连人带车翻下了山。
葬礼结束时,天开始飘小雨。我没跟任何人告别,裹紧了外套往公交站走。梧桐叶上的水珠滴在头上,冰凉冰凉的,像谁在哭。路过街角的便利店,我进去买了包烟。以前林砚总不让我抽,说女孩子抽烟不好,每次发现都会抢走我的烟,捏着我的脸凶巴巴地说:再抽就亲你了。然后真的凑过来,把烟味全吸走。
我蹲在便利店门口,点了根烟,呛得眼泪直流。烟盒上印着吸烟有害健康,可我突然觉得,健康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第二章(大理的青芒)
回大理那天,天是晴的。飞机降落时,我从窗口往下看,洱海像块巨大的蓝宝石,嵌在连绵的青山里,阳光洒在水面上,闪得人睁不开眼。
林砚总说,大理的天是有魔力的,再烦的事,只要看看洱海,吹吹海风,就都忘了。他第一次来大理时,背着个帆布包,站在我手作店门口,盯着我挂在墙上的蓝染围巾看了半天,然后挠着头问:老板,这个能卖给我吗我女朋友肯定喜欢。
我当时正削着青芒,抬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不好意思,非卖品。
他哦了一声,没走,反而蹲在门口看我削芒果。我削得急,刀刃顿了一下,芒果汁溅在木桌上,他突然说:像血。
我愣了一下,他赶紧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就是觉得这颜色挺深的。
后来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女朋友。他是来大理散心的,被家里逼着出国,可他想学美术,想做个自由插画师。那天他其实是被我店里的谢绝还价木牌吸引了,觉得这老板挺有意思。
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他每天都来我店里晃悠,有时帮我劈柴,有时蹲在门口画画,画街上的老阿妈,画晒太阳的猫,画我削青芒时的侧脸。他说我削青芒的样子特别专注,像在完成什么伟大的艺术品。
哪有,我把削好的芒果递给他一块,就是熟能生巧。
他咬了一大口,芒果汁沾在嘴角,含糊不清地笑:那也是最厉害的巧。
我把他留下的速写本找出来,放在吧台上。本子里夹着片干枯的蓝花瓣,是去年春天洱海边开的那种,他说像我的名字,顾晚,晚来的蓝。最后一页是画我的,铅笔勾勒的侧脸,头发被风吹起来,手里捏着把小刀子,桌上放着半个青芒。旁边写着一行小字:我的晚晚,眼里有光。
我把这页撕下来,用相框裱了,挂在最显眼的位置,就在那个他亲手做的木招牌下面——招牌上刻着晚风小筑,是他起的名字。
手作店关了快一个月,灰尘落了厚厚一层。我挽起袖子打扫,擦到他常坐的那个小马扎时,指尖触到木头缝里的一点蓝——是他上次给我染围巾时蹭上的颜料,当时我说要抠掉,他不让,说这是我们店的勋章。
打扫完已经是傍晚,我搬了把椅子坐在门口,看洱海边的日落。夕阳把云染成橘红色,远处的渔船慢慢靠岸,有游客在沙滩上放风筝,笑声顺着风飘过来。
以前这个时候,林砚总会从后面抱住我,下巴搁在我肩上:顾老板,今天赚了多少钱够不够请我吃鲜花饼
我会拍开他的手:林先生,你都在我这蹭吃蹭住半个月了,该付房租了。
他就会耍赖,从背后掏出朵小雏菊:用这个抵行不行我刚在路边摘的,比店里的还香。
想到这里,我鼻子一酸,眼泪掉了下来。我赶紧抹掉,怕被路过的人看见。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早上都去菜市场买青芒。以前总嫌他买的青芒太硬,要放好几天才能吃,现在自己挑,才发现原来选个熟得刚好的青芒这么难。
我学着他的样子削芒果,把果肉切成小块,放在白瓷盘里。可刀刃总是不听话,要么削得太厚浪费果肉,要么就差点切到手。有次削着削着,刀刃突然顿了一下,芒果汁滴在木桌上,像个小小的血点,擦了好几遍都没擦掉。
我盯着那个印记看了半天,突然蹲在地上,抱着膝盖哭了。
日子一天天过,我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躺在床上,总觉得身边空落落的,伸手去摸,只有冰凉的床单。以前林砚总爱抢我的被子,说我睡觉像只虾,蜷成一团还踢人,我就踹他:那你别跟我睡啊。他却会把我搂得更紧:才不,就算被你踢下床,我也要睡在你旁边。
胃也跟着疼,疼得厉害时,就蜷缩在他以前睡过的沙发上,闻着空气中残留的、早已消散的雪松味——那是他用的沐浴露味道。有次我笑话他一个大男人用这么香的东西,他挠挠头说:上次路过专柜,柜员说这个味道招桃花。我伸手掐他:怎么,有了我还想招别的桃花他笑着躲开:招你啊,想让你每天都闻着我的味儿,跑不掉。
那天早上,我咳得特别厉害,弯腰去拿水杯时,手帕上突然多了几点红。像极了那天滴在桌上的芒果汁。
去医院检查,医生拿着片子看了半天,叹了口气:肺癌晚期,最多还有半年。他顿了顿,又说,长期抑郁,免疫力下降,加上可能……生活习惯不太好,多种因素吧。
我走出医院时,大理的阳光正烈,照得人眼睛发花。我摸了摸口袋,里面有包没拆封的烟,是上次在上海便利店买的,一直没抽。
我找了个长椅坐下,拆了烟盒,点了一根。风很大,把烟吹得歪歪扭扭,我吸了一口,还是觉得呛。
手机响了,是周明宇发来的信息:阿姨让我问你,林砚留在你那儿的东西,要不要寄给你
我想了想,回了句:不用了,都扔了吧。
其实那些东西,我都好好收着了。他画了一半的速写本,他穿旧的白T恤,他给我修缝纫机时用的螺丝刀,还有他偷偷藏在我枕头下的小纸条,上面写着顾晚,今天也很喜欢你。
我把烟摁灭在垃圾桶里,起身往手作店走。路过一家旅行社,门口的广告牌上写着上海五日游,带你领略魔都风情。
上海,林砚长大的地方。他总跟我说起那里,说他家别墅后面有棵老槐树,夏天会开好多白花;说他小时候总偷偷溜出去,在弄堂里跟小伙伴弹弹珠;说他第一次跟我表白的那家咖啡馆,就在外滩边上,能看见东方明珠。
等你什么时候想通了,我就带你回上海,他以前总这么说,我带你见我爸妈,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跟你走。
可现在,他不在了。
我走进旅行社,对柜员说:你好,我要一张去上海的机票,最近的一班。
第三章(上海的金毛晚晚)
上海比我想象中冷。下飞机时,正赶上降温,风卷着雨丝刮在脸上,像小刀子。
我没告诉任何人我来了。找了家离林家别墅不远的小旅馆住下,房间很小,窗户对着条窄窄的巷子,巷子里堆着几个垃圾桶,散发着淡淡的馊味。
我每天早上都去林家别墅外蹲点。别墅在个高档小区里,有保安守门,我进不去,只能坐在对面的公交站台长椅上,望着那扇紧闭的铁门。
第一天,没什么动静。第二天,看见林砚的父亲开着车出去,他头发好像更白了些。第三天傍晚,雨停了,我正准备回旅馆,突然看见铁门开了——林砚的母亲牵着一条金毛出来散步。
那狗毛茸茸的,耳朵耷拉着,走得慢吞吞的,没什么精神。可当它看见我时,突然停下脚步,鼻子嗅了嗅,然后猛地挣脱绳子,疯了似的朝我跑来。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后躲,可它却没扑上来,只是用脑袋蹭我的手心,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在哭。
晚晚!回来!林砚的母亲喊了一声,快步走过来。
我愣了一下,晚晚
那狗还是缠着我,用舌头舔我的手背,尾巴摇得像朵盛开的花。
林砚的母亲走到我面前,看着我,眼神复杂:它叫晚晚,林砚生前养的。她顿了顿,声音低了下去,自从他走后,就没怎么吃过东西,也不跟人亲近,今天……还是第一次对人这么亲。
我蹲下身,摸着晚晚的头。它的毛很长,有点打结,像是很久没打理了。我指尖触到它脖子上的项圈,上面挂着个小牌子,刻着个晚字。
原来他连狗狗的名字,都带着我的影子。
林砚以前总说想养条狗,要金毛,说它温顺,像个大暖男。等我们以后有了房子,就养一条,他抱着我坐在洱海边的礁石上,名字就叫晚晚,跟你一个字,这样就算我不在你身边,它也能陪着你。
我当时还笑话他:林先生,你是不是想跟我姓啊他却认真地摇头:不是,就是觉得,你的名字最好听。
眼泪突然就止不住了,我抱着晚晚的脖子,把脸埋在它毛茸茸的背上,哭得像个傻子。
你……林砚的母亲想说什么,最后只是叹了口气,你要是不嫌弃,就常来看看它吧。它好像……很喜欢你。
从那天起,我在附近租了个小房子。房间比旅馆还小,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掉漆的衣柜,但窗外有棵梧桐树,叶子黄了,落得满地都是,像林砚葬礼那天的样子。
我每天都去别墅外等。晚晚只要看见我,就会摇着尾巴跑过来,安安静静地趴在我脚边。我会带些狗粮和小零食,它吃得很慢,吃完了就用脑袋蹭我的手,像是在撒娇。
林砚的母亲有时会出来,站在门口看着我们,不说话。有次她递给我一杯热牛奶:天凉了,喝点热的。我接过杯子,指尖碰到她的手,很凉。
他以前总跟我提起你,有天她突然说,说你手很巧,会做很多好看的东西;说你煮的面条特别香,加个荷包蛋就能让他开心一整天;说你虽然脾气倔,但心肠软,看见流浪猫都会给它们喂吃的。
我低着头,没说话。
我以前……是对不住你,她的声音有点抖,我总觉得你是为了钱才跟他在一起,觉得你配不上他。直到他走后,我整理他的东西,看见他的日记,才知道……你们是真心相爱的。
她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递给我——是枚银戒指,跟葬礼上扔进骨灰盒的那枚一模一样,戒面上也刻着个晚字。
这是他给你打的第一枚,说没刻好,重新打了个,这个就留着做纪念吧
第四章(最后的时光)
我把那枚略有瑕疵的素圈戒指套在食指上,尺寸刚刚好。林砚的手艺算不上精湛,戒圈边缘还有些毛糙,可我摩挲着那凹凸的晚字,总觉得比任何钻石都珍贵。
他说,要是你肯原谅他那天的懦弱,就把这个给你。林母站在风里,鬓角的白发被吹得乱舞,他知道你受了委屈,说等你气消了,就带你去看外滩的夜景,补一个正式的道歉。
我望着林家别墅的方向,那里有他长大的痕迹,有他藏在槐树洞里的弹珠,有他对着东方明珠许过的愿。原来那些他没说完的话,都被他悄悄藏进了时光里。
晚晚用爪子扒了扒我的裤腿,喉咙里发出轻轻的呜咽。我蹲下身抱起它,它的毛已经被我打理得顺滑柔软,凑近了能闻到淡淡的沐浴露香——是我特意买的雪松味,和林砚以前用的一样。
阿姨,我能经常来看看它吗我抬头问。
林母愣了愣,眼眶突然红了:你住在哪儿要不……搬来家里住吧,房间还空着。
我摇摇头:不了,我在附近租了房子,挺好的。
其实我知道,她心里的坎还没过去。那些被岁月和偏见筑起的高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推倒的。但至少此刻,我们都在学着与过去和解。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早上都会去别墅。有时帮着打扫院子,有时陪林母坐在槐树下说话。她说林砚小时候总爱爬这棵树,有次摔下来磕破了膝盖,哭着喊妈妈,却死撑着不肯承认自己怕疼。
他跟你在一起后,才学会了示弱。林母给我递来一杯热茶,有次视频,他说你生他气了,眼睛红红的,像只受了委屈的兔子。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他那么慌张。
晚晚总趴在我脚边,我削苹果时它就盯着果皮看,我翻林砚的旧相册时它就用脑袋蹭相册封面,仿佛也在怀念那个总把它抱在怀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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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狂喜像潮水般涌来,我疯了似的扑进他怀里,用头蹭他的脸,舔他的耳朵,喉咙里发出委屈又兴奋的呜咽。我有好多话想对他说,想说我好想他,想说我不怪他了,想说洱海边的青芒又熟了。
他把我抱起来,走进客厅。别墅里的摆设和我想象中不一样,却又处处都是我的痕迹——墙上挂着手作店的照片,照片里我和他站在蓝染围巾前笑得灿烂;书架上那本《小王子》的书脊都磨破了,是我以前总缠着他读的;茶几上放着个小小的陶艺摆件,是我第一次给他做的礼物,歪歪扭扭的,他却视若珍宝。
我知道我已经不在我的那个时空,而是带着对林砚无尽的思念来到了这里,一个林砚所处的时空。这里的一切和那个时空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们延续了那个时空的故事,在这里有了一个不一样的结局。林砚已经在这里孤独的生活几十年了我的灵魂跨越了那个时空附在了这个时空晚晚的身上我舔了舔林砚的手,他的手上有老年斑,皮肤糙糙的,却带着让我安心的温度。他身上的雪松味淡了些,混着岁月的味道,却还是我熟悉的气息。
我经常去我们的手作店,他低头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怀念,现在的新主人把你的蓝染围巾挂在了最显眼的地方,他说那条围巾很有艺术气息,有一天在收拾废品的时候发现了它。我还去买了青芒,老板经常回忆说你以前总买他家的,我尝了尝,是挺甜的,那个老板也老了,在这里卖了几十年的水果了。
你还记得吗你第一次给我烤的鲜花饼,甜得发腻,我还是吃完了。他翻着书,声音慢慢的,其实我不爱吃甜的,可那是你做的,我想让你开心。你后颈的疤,其实一点都不难看,他摸着我的耳朵,眼神温柔,是小时候被烫伤的吧你总说丑,不让我碰,可我觉得那是你的勋章,是独一无二的记号。
我从没后悔过遇见你,晚晚,从来没有。他把书合上,抱着我看向窗外,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天我没去追你,是不是就能……可又觉得,就算重来一次,我还是会去,我不能失去你,那次车祸之后我来到了这里,在这里等了好久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