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到案发现场后,要带入到犯罪嫌疑人本人的角度起思考,要想象、模仿、揣测、还原犯罪嫌疑人的贪婪、执念与恐惧,客观思考他们的目的与困难。
我的导师当年也遇到过一起,犯罪嫌疑人将案发现场处理的十分干净的枪击案,你知道他最后在哪发现的证据吗?”
陆行舟有些好奇:“在哪?”
陆江影用手指了指房间内吊灯:“在灯泡上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所饲养金毛犬的毛发。”
陆行舟听完目瞪口呆,目光不得看向吊顶。
陆江影轻笑一声:“你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金毛犬的毛发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灯泡上?
觉得不可思议就对了,所以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清除灯泡上的痕迹。
因为他也没有想到。
金毛犬的毛发之所以出现在灯泡上,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是以处决式的方式击毙的被害者。
所谓的处决式,就是让对方跪在地上,枪口朝下击杀的对方。
射击喷出的气浪,将犯罪嫌疑人身上的狗毛,吹到了灯泡上,才留下的证据。
导师说过,就算最聪明、最细致的犯罪嫌疑人也无法完全磨灭案发现场的所有证据。
根据洛卡德交换原则,两个物体进行接触,必然会发生交换。剩下的就要交给刑警的想象力了!”
陆行舟看着灯泡,嘴角抽搐:“这是有些费想象力啊!”
谁能想到,在灯泡上发现毛发证据的。
这要是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被灯泡上的狗毛定罪的,估计入土了都要给自己两个大嘴巴,表示不甘心。
李海龙看向陆江影:“那有没有可能是其他顾客的耳纹呢?”
陆江影还没有回答,陈庆勇提前否决了。
“不可能,这个耳纹非常新鲜,上面的油脂还没有完全干涸,一定是半个小时内留下的耳纹。
这半个小时内,除了警员之外,只有保洁大妈和狙击手两个人,出入过房间。
耳纹只要不是保洁大妈的,就是狙击手的!”
李海龙表情轻松了一些。
“通过,监控摄像头、耳纹,可以基本确定持枪者的身份弄清楚了,就是这个房间的住客。
等到理化试验结果把,如果确定那把枪是击杀孟宪的人,就能确定,这就是我们一直在追逐的狙击手。”
李海龙在自己的记事本上,写下了破案进度。
一、杀死孟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也是姜柏宇的犯罪嫌疑人(暂称为一号犯罪嫌疑人)。
二、一号犯罪嫌疑人,是否与彩票店的假钞案有关(问号加大)
三、一号犯罪嫌疑人,是否与刘艺明的大规模杀人(注1)有关(问号加大)
四、陆行舟在泰山旅店看见和消失的人,是否为一号犯罪嫌疑人。
五、一号犯罪嫌疑人,是否与齐教授棺材里的尸体有关(问号加大)
不总结还好,怎么一总结所有案子都与一号犯罪嫌疑人有关!
要不是逻辑合理,还以为拉一号犯罪嫌疑人平账呢!
这才几天,把刑法的几条重罪全犯了一个遍。
“李队,人失踪了?”
一位警员着急忙慌的跑到房门口。
李海龙将手里的笔放下:“什么人又失踪了!”
“订这间客房的人失踪了!”
要不是因为有普通群众在,李海龙直接就开口说脏话了,他还不知道订这间客房的人消失了。
警员连忙喘着粗气:“李组,我不是说那个犯罪嫌疑人,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人,开这间房身份证上的那个人消失了!”
李海龙明白了,被一号犯罪嫌疑人顶替的人失踪了!
这么简单的事情非要说的如此复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