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以暄调查清楚宋时初的行踪后,直接在她经常出没的画房和咖啡店门前买下两套房。
他日日盯着宋时初的行踪,想找到机会和时初重修于好。
宋时初的画作展出后反响很大,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
在沈之君的陪伴和鼓励下,她又画了一系列以花为主题的作品。
“阿宋,我觉得你可以考虑办个画展,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作品的。”
沈之君的鼓励让宋时初渐渐有了信心,她以“新生”为主题打造了一个花海包围的画展。
很多内陆的人纷纷慕名而来,只为了一睹“向日葵”小姐。
宋时初的名气一下在整个香港传开。
画展的最后一天,宋时初决定在末尾露面,解答喜欢画的人的一些疑惑。
可是她没想到陆以暄也出现在了画展上。
“这些画多少钱,我统统都包了。”
陆以暄对画展工作人员淡淡开口。
工作人员面露难色,这时宋时初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这些画我只愿意出给赏识之人,不懂欣赏的人,我是不会售卖的。”
陆以暄喜出望外地回头,眼底满是欣喜,这是时隔一年后,他第二次正面见到宋时初。
“时初,我们又再见了。”
“这是我的画展,见到我并不奇怪。”
宋时初面色平静,像是对待一个陌生看展的人那样疏离。
“时初,我好想你,这些日子,你过得好吗?”
陆以暄走近些,静静地看着那张出现在梦里的脸。
“很好,离开陆家的每一天,我都觉得宛如新生。”
宋时初说完转身就要走,手臂却被陆以暄用力拽住。
他的眼尾红了一圈,缓缓从口袋里掏出个四方的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只银戒指。
宋时初认出,这是她亲手丢到火里烧掉的那只。
虽然款式一模一样,但是终究不一样了。
“时初,你还记得这枚戒指吗?”
陆以暄的话让宋时初思绪回到从前——
那时候他们大学恋爱,每天都很幸福,在毕业的那天,陆以暄在典礼上送出了这枚戒指。
虽不名贵,却是心意最珍重的时候。
那枚戒指是陆以暄亲自设计找工匠手作而成,上面的纹理是红豆,寓意相思。
后来他们结婚,陆以暄也买过价值千万的钻戒,但是宋时初一直保留珍视的唯有这枚。
不过,早已经随着散去的爱意,葬送在火焰里了。
“我亲手烧掉的,怎会不记得?”
宋时初没有接过那枚戒指,头也不回地走向画展的另一端。
陆以暄呆愣在原地,看着宋时初用熟练的英语向外国友人介绍她的画作。
而沈之君适时的出现,自然地搂过宋时初的肩膀,二人笑意盈盈。
他突然觉得宋时初离他好远,好耀眼,就像上学那会一样。
陆以暄身边从来就不缺女人,可是没有哪一个比得上宋时初耀眼。
大学里,她成绩优异,又会主持,弹的一手好琴,更会在空余时间去做公益。
那天在樱花树下,宋时初在救治一只腿受伤的小猫,模样温柔,他一眼定情。
后来也是在那棵樱花树下,毕业的时候,他单膝下跪,拿出那枚银戒,
“时初,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陆以暄却没想到不久后他收养了姜时念,成为他人生里最大的错误。
想到这里,他愤愤地给秘书发去消息,让人在精神病院好好“照顾”姜时念。
远在江城的姜时念面目不堪,头发早已经被虱子啃得斑秃,成日里疯疯癫癫。
终于不堪精神和外在的双重折磨,在某个凌晨,自尽在了病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