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林家村里,陈小雅和林东两个人爱的交响曲,此起彼伏,给这个寂静的夜晚增加了不少色彩。
京城的报社里,一群人在加班加点的拆投稿信。
新一期的诗刊还缺一个主页面诗,可是拆出来的都只是一首一首的打油诗,一点文采都没有。
社长,不行咱们自己写一首吧,这诗刊的质量不能下降。
其中一个年轻的编辑说道。
社长眉头紧锁,就算是他们亲自写一首诗也不可能让诗刊的质量得到提升。
再拆几个,实在是找不到就算了。
社长愁眉苦脸的,继续拆信封。
这时候一个新来的小记者,突然跳起来。
好诗,好诗!
一句话让满是困意的几个人,都吓了一激灵。
李红,你怎么回事,受什么刺激了。
旁边的老编辑陆浩眉头紧锁看着这个新来的小丫头。
浩哥,这首诗太好了,简直是徐志摩再现。
小丫头特别惊喜,陆浩摇摇头,这个小丫头刚来没几天,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好诗。
行了,小红,我知道你太困了,可是这徐志摩再现不可能吧就算是徐志摩本人来了,也不可能马上做出一首红遍大江南北的诗歌。
社长张聪智也笑了,。小红,你困了就回去吧,我们也该放弃了。
李红眉头紧锁,可是这确实是一首好诗,一定会跟徐志摩的诗一样红遍大江南北的。
不信,我念给你们听。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这两句诗歌让在场的人都震惊了,虽然只有两句,可是这诗歌实在是太好了,这样的句子太深刻了。
这的确是一首好诗,一首让人难忘的诗歌。
这是谁写的
社长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对这首诗很感兴趣。
这是林家村的一个知青,叫李龙的写的,说他是京城人,而且他才只有七八岁。
果然英雄出少年,这个年轻人不错,这首诗一定会火遍大江南北的。
报社的编辑和社长,都觉得这首诗歌太惊艳了。
等他回城的时候。可以特招来我们报社工作,这么有才华的人才,不能流失再外。
社长开心的不行,以为自己找到了人才。
却不知道,只是一个伪装的人才,根本只会几首打油诗,还都不押韵。
林东家里,给邻居们做的猪肉和猪血肠,香味四溢,即便是夜深人静的夜晚,还是有香味。
这让饿了很久的老虎闻到了血腥味。
虎王带着一群老虎下山,准备寻找吃的,不能饿死,他们被这血腥味给吸引了。
林东刚跟陈小雅结束了运动,做了多年特种兵的他,耳朵异常灵敏,他听到了老虎的声音。
小雅,快起来,把爸和孩子也叫起来,你们几个躲好了,有大虫要来了。
这个年代,都管老虎叫大虫。
虽然陈小雅累坏了可是听到大虫的时候,也是一个激灵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