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来到城郊一处偏僻的墓园。
这里的安静是平和的,没有沈家后山那股腐烂的阴气。
柏树下,我找到了那块小小的墓碑:爱女,林清月之墓。
我的姐姐。
石碑上,她穿着白色连衣裙,笑得温柔,眼睛里有星星。
我伸手,指尖抚过冰凉的照片,像小时候总喜欢捏她的脸。
我拿出那枚掉漆的蝴蝶发夹,放在墓碑前。
是我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给她买的生日礼物。沈家人把它当垃圾,我却捡了回来。
姐。
我蹲下来,声音很轻。
我把他们都送下去了,一个不落。老虔婆,沈修文,还有那些村民。他们现在应该在地底下,和你待过的地窖一样,又冷又黑。
我没有哭,眼泪早就流干了。我只是在做汇报。
他们以为怨恨是甜点,却没算到,我的恨,是索命的毒。
他们更没算到,那个被他们看不起的,懦弱的姐姐,会拼死把刀递到我手上。
我靠着墓碑坐下,背脊紧贴着冰冷的石块。
风吹过,柏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她的回答。
许久,我站起身,拍掉身上的尘土。
姐,我走了。以后,我会带着你的份,活下去。
我没有回头。
离开墓园,我找了家廉价旅馆。
房间里有霉味,我不在乎。
我走进狭窄的卫生间,脱下那身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的衣服,扔进垃圾桶。
再见,林清月。
我换上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T恤,是我最喜欢的样子。
熟悉的布料贴上皮肤,像是卸下了一副沉重的枷锁,连呼吸都顺畅了。
镜子里的女孩长发披肩,眼神空洞,像个完美的祭品。
我拿出剪刀,对着手机屏幕,抓起一缕长发,咔嚓一声剪断。
黑发落在肮脏的洗手台上。
咔嚓,咔嚓。
我一下又一下,笨拙又坚定地剪着,乱七八糟,像狗啃过一样。
无所谓。
长发落尽,镜子里是一张全新的脸。
和姐姐有七分相似,眼神却再也没有了恐惧和迷茫,只剩下比刀锋更锐利的坚毅。
这不是林清月,也不是过去的林晚晚。
这是从地狱里爬出来,活下来的我。
我走向火车站。
身后是喧嚣的城市,身前是未知的远方。
阳光透过玻璃穹顶照在我脸上,暖洋洋的。这是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温暖。
汽笛长鸣,火车缓缓开动。
我靠在窗边,看着那座承载了我所有噩梦的城市,在视野里慢慢消失。
我轻声对自己说:姐姐,我回家了。
我从不是林清月,那是我姐姐的名字。
我叫林晚晚。
我用她的身份,走完了她的绝路,并亲手将这条路,变成了所有仇人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