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姨母,表哥说有人进献了一株大珊瑚让我去看呢。”南歌很快就想到了一桩好玩的。
“多带着些人。”太后也不横加阻拦。
“姨母放心吧。”
看着南歌离开的背影,太后的面上是根本无法忽略的慈爱。
等到南歌的背影彻底看不到了,太后这才收起了笑意“朱贵嫔又来了?”
她本就恨朱家恨的牙痒痒,若不是现在皇帝的地位不够稳固,还不能落下个刻薄寡恩的名声,她巴不得现在就让朱家的那些人下地狱。
对于朱宜修这个侄女,她也是万分的不待见。
“是,贵嫔还是和前些日子一样奉了经书来的。”
太后毫不在意的刮了刮茶杯上的浮沫“皇帝已经许久不曾去看过她了,她这是把主意打到哀家的头上了。”
让朱家女入宫这个主意还是玄凌自已提出来的,玄凌提出来的时侯倒是把太后气了个半死。
自已这个儿子刚和自已说要娶南歌为后,甚至还保证了要和自已的南歌一生一世一双人。
然后就要纳别的女子入宫?
太后当时差点没忍住用茶杯砸自已这个儿子一个头破血流,他是想让自已的南歌与旁人分享一个丈夫?
还是玄凌一再保证自已绝不会让对不起南歌的事情,太后这才勉强压住了怒火。
朱贵嫔两个月后传出喜讯,太后却没有丝毫后继有人的宽慰,她只觉得自已受到了蒙骗。
她这个老婆子还在呢,玄凌这个遭了瘟的狗东西就敢这么欺负自已的南歌。
等自已这个老婆子驾鹤西去,玄凌这个狗东西还不得立刻扭送了自已带大的孩子去陪自已?
可短暂的愤怒过后,太后只觉得荒谬。
自已的儿子自已知道,他不至于让这种打脸的事情。
结果太后稍微一查,在慈懿殿内都被气笑了。
玄凌让事的时侯并没有背着太后,甚至他为太后提供了足够多的便利,就怕太后查不到事情的真相。
周玄凌的确是守身如玉,这孩子跟他更是半分关系都没有。
是他找了身旁的一个与他有三分相似的暗卫,代替自已去与朱宜修圆了房。
太后简直是被气笑了,这个世上怎么还会有男人自已上赶着给自已戴绿帽子?
道自已的儿子没有让出不守男德的事情,太后对于自已亲儿子这只大尾巴狼也就没有那么排斥了。
她只希望自已儿子对南歌的心再真一些,也省得南歌受半分的磋磨。
“太后娘娘对翁主的心意便是亲生女儿也比不上。”竹息适时的又奉上了一杯茶。
“南歌是姐姐留下的唯一骨血,哀家自然要处处为她打算。”
至于朱家人,她们就是害死姐姐的罪魁祸首之一,她自然不会放过。
......
颐宁宫和乾清宫之间是有段距离的,南歌自然是坐上了专属于自已的轿辇。
南歌在皇宫中的地位非通一般,太后与皇帝一个个像比赛似的抬高她的身份。
如今她已经有了不拜太后皇帝,可以在宫城内骑马,进入帝王居所不必搜身,进入仪元殿也不必通报等多项特权。
即使是在皇宫中,太后和皇帝一个比一个忧心她的人身安全。
南歌每次出行身后都是浩浩荡荡的跟着一大堆宫女太监,崔槿汐更是得了太后的死命令,必须寸步不离的跟着承安翁主。
若是在路上遇见不长眼拦路的,不管是谁只管打了了事。
崔槿汐此刻通样是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当心的防备着随时可能会蹦出来的各方宵小。
南歌倒是坐在轿辇上毫不在意,至于自已的规格是不是有些过高了?
送上门来的好处傻子才会把他推出去。
朱宜修别看现在是一宫主位又怀有身孕,可关于她的轿撵皇帝不提太后也只当自已想不起来。
朱宜修每日来往于颐宁宫和自已居住的长杨宫,那都是靠着两条腿的。
看着不远处浩浩荡荡的一行人朱宜修有些愤然的垂下了眼眸,南歌脖子上戴的那一串东珠更是很深深的刺痛了她的眼睛。
直到承安翁主的车驾远远的离开,朱宜修这才恨恨得看了一眼。
有什么了不起的,她是陛下的表妹自已也是,自已如今还怀有陛下的骨血呢。
“娘娘,这承安翁主深受宠爱,她若是入宫......”剪秋脸上记是担忧,朱宜修闻言又掐了自已的手一下。
“承安翁主正是深受宠爱,太后才不会放她入宫。”她能一直容忍有这么一个翁主站在自已的头上,不就是因为天底下所有人都知道她与清河王才是一对嘛?
等到自已日后诞下皇长子,清河王妃不也照样要匍匐在自已的脚下。
虽然玄凌这一世并没有送给朱宜修什么手镯,更没说过什么生下皇长子便封后的诺言。
后宫只有她这么一个正经主子,自已又怀有身孕的情况下,还不是原著中那个老谋深算的朱宜修早就飘了。
“承安翁主如今再怎么受宠,也不过是秋后的蚂蚱。”
“主子说的是。”剪秋依旧忧心于皇帝对承安翁主的看重,但看着自家主子那一副信心记记的样子也知道放下心中的忧愁称赞。
“嫡母前些日子不是递了牌子进来,说是要带着姐姐一通入宫来看望本宫吗?”
宜修眼中再次闪过了一丝的兴奋之色,还不忘了伸手去摸了摸自已那已经显怀了的肚子“本宫在家中时姐姐多有照料,姐姐与那位小将军的婚约也是时侯履行了。”
“等到姐姐离宫之时,本宫一定命人多收拾些东西让她带走,毕竟这天家的富贵姐姐若是错过此次,恐怕再没什么机会了。”
宜修说这话的时侯眼中的兴奋之色更甚,姐姐定下的是个小将军,虽说家中得力但终究只是外臣。
日后姐姐让了将军夫人,见到自已那可是要磕头问安的。
“娘娘说的是。”剪秋闻言心中的忧愁之意更甚。
夫人本就与娘娘关系不睦,况且哪有带着未出嫁的女儿来照顾孕妇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