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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带林星去了镇上最好的饭馆。
老板见我一身军装,态度恭敬地迎了上来。
我点了满满一桌子菜,都是林星爱吃的糖醋里脊、红烧鱼。
他坐在我对面,低着头,只盯着面前的碗筷。
小星,吃。
我把一块里脊夹到他碗里。
他握着筷子的手抖了一下,指节捏得死紧。
许久,他才夹起那块肉,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像只受惊的幼兽。
慢点吃。我的声音很轻。
菜一道道上来,热气氤氲。
就在这时,饭馆的门帘被一把掀开。
几个黄毛混混闯了进来,嘴里叼着烟,满口脏话。
老板!老样子,好酒好菜都上!
领头的混混满脸横肉,目光一扫,直接锁定了林星。
他脸上浮现出恶毒的笑。
哟,我当是谁呢,这不是咱们镇上有名的废狗吗
声音很大,整个饭馆的人都看了过来。
林星刚伸出去的筷子猛地缩回,身体僵住,头埋得更低了。
怎么着瘸了腿还能上桌吃饭
混混吐掉烟头,用脚尖碾了碾,朝我们走来。
浩然哥真是心善,还肯赏你饭吃。身后的跟班跟着哄笑。
老板想上来打圆场,被领头的混混一把推开。
滚!没你的事!
混混走到桌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林星,伸出油腻的手,直接抓向他的头发。
抬头,让大伙儿看看你这副德行!
我没起身,甚至眼皮都没抬。
在他手即将碰到林星的瞬间,我手腕一抖。
一根筷子脱手飞出。
噗的一声闷响。
木筷子像钢钉,精准地钉穿了混混伸出的手腕。
啊——!
杀猪般的惨嚎划破了饭馆。
领头的混混瞬间软倒,抱着被洞穿的手腕,疼得满地打滚。
另外几个混混都吓傻了,脸上的嚣张变成了恐惧。
整个饭馆,鸦雀无声。
我慢悠悠放下茶杯,站起身,走到他面前,脚踩在他另一只手上,微微用力。
咔嚓一声,骨头错了位。
他的嚎叫变成了呜咽。
我俯下身,目光扫过他脚上那双崭新的限量版球鞋。
李浩然呢我声音很平静。
地上的混混疼得浑身抽搐,我,我不知道......啊!
我脚下又加了分力。
我再问一遍,李浩然呢
在,在海哥家......明天......他结婚......他终于扛不住,全招了。
我松开脚,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钞票,拍在吓傻的老板面前。
清场。
今天,这家店我包了。
老板如蒙大赦,忙不迭地去疏散客人。
很快,饭馆只剩下我们,和那群抖如筛糠的混混。
我看向剩下的几个。
他们吓得连连后退。
回去告诉李浩然。
我一字一句,说得很慢。
他喂狗的盆,我收下了。
我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让他准备好,亲自给我舔干净。
那几个混混屁滚尿流地扶起老大,狼狈地逃出了饭馆。
我走回桌边,重新坐下。
拿起干净的筷子,又给林星夹了一块鱼。
小星,吃。
他缓缓抬起头,第一次,敢直视我的眼睛。
那双死寂了八年的眸子里,惊恐、茫然、困惑,终于有了一丝活气。
他沉默了很久,拿起筷子,夹起那块鱼肉,放进了嘴里。
这一次,他的手,没有再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