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
两份文件,同时寄到了林雪晴租住的,不足十平米的廉价公寓里。
一份,是法院的传票。
另一份,是我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
我去了医院,看望我的妹妹。她的伤势恢复得很好,已经能下床慢慢活动了。
我们坐在医院的花园里。
“哥,林雪晴前天来找过我。”她平静地说。
我皱了皱眉:“她没对你怎么样吧?”
“没有。”妹妹摇摇头,“她跪下了。”
我沉默了。
妹妹继续说:“她说,‘求求你,让你哥放过我吧,我给他做牛做马都行’。”
“她还说,‘只要他肯原谅我,我可以把我剩下的一切都给他’。”
“她最后说,‘我们毕竟是夫妻,他不能这么绝情’。”
我看着妹妹,问道:“那你呢?你怎么说?”
妹妹的眼神,在那一刻变得无比坚定。
“我告诉她,‘我哥给你机会的时候,你没有珍惜。现在,晚了。’”
她顿了顿,补充道:“然后,我叫了保安。”
我欣慰地摸了摸她的头。那个需要我保护的小女孩,真的长大了。
开庭那天,我去了。
林雪晴坐在被告席上,面容憔悴,头发花白,像是一瞬间老了十岁。
从始至终,她都放弃了所有辩护。她只是定定地看着我。
庭审很快结束。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法警带走时,她路过了我的身边。
“周然......”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叫住了我。
我停下脚步,但没有回头。
“这三年......”她的声音带着颤抖,“你......真的有爱过我吗?”
这是一个她最想知道,却也最不敢知道答案的问题。
我沉默了片刻。
“有过。”
我能感觉到,她听到这两个字时,身体瞬间的僵硬和那抑制不住的、微弱的希望。
然后,我补上了后半句。
“但你把它,亲手杀了。”
我听到了她压抑的、心碎的抽泣声。
我迈步向前,没有再停留。
“没有如果,也没有下辈子。”
说完,我走出了法庭。
门外,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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