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以下内容摘自县公安局案件卷宗补充笔记】
案件编号:XXXXXX
案件名称:苏满故意杀人案
补充说明:
在对犯罪嫌疑人苏满进行精神鉴定的同时,我局对苏家老宅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细致的勘察取证。
根据现场提取的物证,以及对周边村民的走访调查,现将本案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苏满的父亲苏某某(已死亡)长期对患有唐氏综合征的四名子女(苏大X、苏二X、苏X花、苏X丽)实施非法拘禁和虐待行为。
苏某某在世时,将四名子女囚禁于自家后院的畜棚内,以饲养牲畜的方式对待,剥夺其基本人权。
苏某某死后,苏满接替其父亲,继续对四名兄姐实施非法拘禁和虐待行为。
流浪汉李根才(已确认死亡)在为苏满查看羊圈时,发现了苏家兄妹被囚禁的事实,并试图向外界求助。苏满为掩盖罪行,杀害了李根才,并将其分尸处理后喂与苏家兄妹。
苏满长期处于精神压抑状态,在案发前已出现精神障碍症状,并伴有幻觉和失忆。
在暴雨冲垮畜棚后,苏满的大哥逃出。苏满在村口认出自己的大哥苏大X后,精神彻底崩溃,遂持铁锹将其杀害。
根据法医鉴定,苏大X长期营养不良,身体机能严重衰退,且生前遭受过长期虐待。
苏满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其精神状态极不稳定,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
综合以上情况,我局认为,苏满长期遭受家庭和社会压力,且自身存在一定程度的精神问题,最终导致其精神失控,犯下故意杀人罪。
建议:依法追究苏满的刑事责任,并对其进行强制精神治疗。
办案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