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朋友说起,她和男朋友的聊天记录,都有完好保存起来。
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一时兴起去翻了和周砚疏的聊天记录,才发现原来以前以为不会丢失的东西,只是换了新手机,就没了。
我们刚认识的时侯说过什么,我又是怎么一步步被周砚疏骗到手的,都没有清晰明了的证据。
好了,大家可以光明正大说我是老牛吃嫩草了。
我花了好长时间,只找到QQ的聊天记录导出办法,没有找到微信的。
谁会导出的话,可以留言告诉我吗?
因为哪怕是再微小的事情,对于我来说都是挺珍贵的。
古早以前的聊天记录都没有了,我又是个善忘的人,很多事情都想不起来了。
我成功导出近两年的QQ聊天记录,打开文档一看,第一段毅然出现两个字——拉屎!
嗯!
很日常,很有我俩的范儿!
没错,小仙女也是会拉屎的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侯开始,我们就这么大张旗鼓地讨论拉屎这件事情。
有的清晨第一声早安,是在蹲厕所的时侯说的。
我也是翻了聊天记录,才记起来这件事情。
19年的时侯,我经常会去朋友家楼下,假借喂流浪猫之名,光明正大撸猫。
我知道周砚疏也是爱猫人士,所以拍了照片,和他分享这么美妙的天堂。
然而,周砚疏捉错重点,他不赞扬猫咪可爱,却问我是不是被朋友拐回家了。
当时什么心情,真的忘了。
现在翻一翻看到,还挺奇怪的感觉,我想当时周砚疏一定是在吃醋吧,吃猫咪能和我贴贴的醋,吃朋友能和我玩乐的醋。
异地恋就是这样,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发现这么多年以来,我们说过最多的话之一,竟然是“快睡吧,狗命要紧。”
其实写到这里,我正和周砚疏说这句话。
我的清晨,他的深夜。
我的早安,他的晚安。
我码字,他刚肝完作业。
他睡不睡不得知,但我决定再写一会儿,才起床。
我们在超市,因为可乐认识,但我们的相识,又不完全因为可乐。
其实可以再追溯到更久远一点,他早就加过我的QQ,只是一直默默躺在好友列表里,不动声色。
所以,这也是当时他发现加错QQ,没有第一时间把我加回来的原因。
我早前建过一个读者QQ群,周砚疏应该算是第一批进群的人,然后这第一批人里面,又有一部分人加了我的QQ,周砚疏也在其中。
写到这里,想必大家应该能看出来,其实周砚疏觊觎我很久了吧。
因为我在写言情小说,所以我默认进群的朋友都是女性,期间不乏信息表显示男性,但接触过后发现其实是女性的朋友。
我就这么下了定论,不会有男性看我写的言情小说。
我从来不喜欢让认识我的人,知道我正在写小说,因为我不喜欢让认识我的人去窥探我真正的想法,我想L面地把自已最美好的一面留给我认识的人。
认识我的人在看我的小说,会禁锢我的思维,让我没有办法把小说中的阴暗面,去很好地描述出来。
直白一点,就是我不想把一个认识的人,作为原型写了一个故事,却被那个原型发现,并指责我没把他写得特别美好。
周砚疏是第一个知道我正在写小说的人,我也很乐意去跟他分享我现在写的是什么,小说里面的人为什么会去让那样的事情,而且他也很懂我为什么会这样写。
有时侯,他还会把一些他的想法分享给我,他总会想到我想不到的东西,纠正我一些男性不可能出现的行为,这对我来说是很有用的。
我曾经假模假样问他:“言情小说好看吗?”
“还行。”
我略有些失望,毕竟我是记怀期待得到他的赞美:“看我写的言情小说,会不会觉得很无聊?”
这句话,意图已经很明显了吧。
“单纯来讲,我觉得言情除了表达爱情,还有更重要的东西是在爱里成长。比如某个人给你带来的某种感受,让你变得更加勇敢,你会更想要爱这个世界。”
这一秒,我沉沦在周砚疏的理智浪漫里。
他一语中的,点明我这么多年来爱看爱写言情小说的原因,我一个不婚主义者,是多么渴望死在爱情里。
但,他又说了接下来这句话——
“但是单纯两个人在一起分分合合,我觉得这类小说很傻逼,大概没有一个男人会把谈恋爱看成头等大事的。”
我觉得他在内涵我傻逼,但我没有证据。
而且他这么说,是不是特意告诉我,我永远不会成为他的头等大事。
潜意识是不会骗人的。
爱情也不会像小说,不记意可以删了重写,男主角还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