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的身体一抖,急忙说道:“这些拐卖的女子大多是卖给咸阳的有爵者,或者是富商,比起嫁给闾里的穷苦黔首,给有爵者或者富商做个姬妾,起码可以过上有精米吃好日子。”
按照秦律的规定,只有三级簪袅才能吃上精米。
一级公士、二级上造都吃不上精米,何况是没有爵位的黔首。
敖死不悔改,还在认为拐卖了人口。
这些女子应该感谢他,让女子们过上了吃着精米的好日子。
“住口!”
曹氏瞪圆了凤眸,怒视正在狡辩的敖:“嫁给穷苦的黔首又如何,好歹是正妻,富商家里的姬妾过着再好的日子,也不过是货物,可以随意送人。”
“女子总有年老色衰的一天,到那时,就会被富商扔去做苦力,活活累死!”
“这......”
敖还想争辩,看了一眼脸色很冷的秦越人,只能缩了缩脖子,暗自嘀咕一句:“多少穷苦的女子想要过几年好日子都没机会,这辈子吃不上一口精米,能够吃几年精米,算是不错了。”
秦越人看向敖的眼神,充满了厌恶,如果不是想要留着他换取赐爵一级的赏赐,早就一剑砍了他的脖子。
拐卖人口。
该死!
不过嘛......
秦越人回头看了一眼屋舍,还有价格不菲的铜器,沉声道:“赵亥,割掉敖和商人的舌头,还有十根手指。”
割掉舌头和手指?
赵亥顺着秦越人的视线看去,看到了屋舍,想起来屋舍内的铜器。
割了舌头没法说话。
割了手指就不能写字了。
这么一来,秦越人私吞了赃物的事,就不会泄露出去。
至于关押在屋舍内的女子们,根本不知道官寺有没有拿走铜器充公,更不会知道是秦越人私吞了铜器。
只有列长、敖、夏布商人等主犯,才会主动提出用逃避的税钱赎罪。
列长把逃避的税钱铸成了铜器,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被人发现,私藏了大批的半两钱。
铜器不是半两钱。
也就不会引起官寺的怀疑。
“且慢。”
曹氏是个聪慧的女子,很快想通了秦越人的图谋,轻咬朱唇,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你把拐卖的刑徒全部割了舌头,割掉手指,不免引起官寺的怀疑,想要掩盖一些事,不如......”
“不如让妾这个遭到拐卖的女子,割掉他妈的舌头和手指。”
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敢做出如此残酷的事情。
不过,曹氏为了报答秦越人,甘愿强迫自己去做。
这话一出,秦越人、黥夫、赵亥三人愣住了,心中感慨,当真是个贤内助。
秦越人看向曹氏的目光,更加热切,迫切想要得到她。
刘邦在担任泗水亭长的八年期间,结交了萧何、樊哙、夏侯婴等众多上将良相,肯定离不开贤内助曹氏的帮忙。
如果刘邦每次出去喝酒,就遭到曹氏的嫌弃和喝骂,也就不会结交这么多兄弟,成就一番大业。
曹氏不仅是有着王熙凤的凤眼,也是像王熙凤一样,支撑着偌大的家业。
贾府如果没有王熙凤的支撑,早就败光了家产,等不到后来的元妃去世。
贤内助曹氏。
秦越人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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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秦朝通过‘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法家理念,构建了官吏权责统一的制度。一方面赋予官吏高效执法的权力,另一方面以‘失刑’‘不直’等罪名约束其行为。
失刑罪的核心是司法官吏因疏忽或误判导致刑罚与罪行不匹配,如果官吏主观上无故意,则属于失刑罪,若存在故意,则构成不直或纵囚罪。
总结起来,就是官吏导致罪犯死亡,不管是无意,还是故意,都要受到处罚。
比起后世县太爷随意用酷刑打死人,秦朝的法治更完善。
根据清朝的官场资料记载,杜凤治日记中,清朝官员甚至认为治下的人口太多,打死老百姓是好事,可见人治的恐怖,也就是自由裁量权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