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锦书一觉醒来,天塌了。
倒也没全塌。
她怀孕了。
验孕棒上的两道杠红的刺眼,比食指上的鸽子蛋还要红。
不甘心,又测了一次。
哟,红的更明显了呢。
她盯着眼前一排验孕棒上的两道杠始终没想明白,她怎么就怀孕了?
按理说,人类到目前为止也没突破自我繁殖技术。
天地良心,自从上个月五号离婚以后,她每天都早睡早起,素得跟什么似的,连擦边都没再看。
离婚前就更不可能怀孕了。
她那要死不活的怨种前夫,把自己的那根看得无比珍贵,非要留给自己的白月光楚娇娇。
要不然,怎么会一听说白月光楚娇娇出国了,连婚礼现场都没到,扔下她就跑到美国追爱去了。
一去三年,就跟死了一样,音讯全无。
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跟她办离婚手续。
谁说世界上没有纯洁的男女关系,她和她前夫沈砚清就是。
宋锦书瘫坐在院子的秋千上,晨光在她栗色卷发上镀了层金边。
发尾微卷的弧度恰好垂在天鹅颈两侧,烟灰色真丝衬衫领口微敞,露出锁骨处淡青的血管。
巴掌大的小脸线条流畅,如希腊雕塑般立体,却长了东方人一双含蓄温柔的眉眼。
她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问题:孩子.......他爹是谁?
离婚前是不可能的。
离婚后也是不可能的。
唯一会发生“事故”的,就是庆祝离婚的当晚。
为“庆祝”离婚和巨额分手费,林初一和陆泽谦陪她去京州最贵的商K黑马会所喝酒。
顺便,点了个模子哥。
不得不说,那个模子哥还是有点东西的。
不仅能哄女人,更能哄男人,整晚陆泽谦就咧着个大嘴笑得合不拢........腿。
喝完酒,助理金玉露从工作室过来开车送她回家。
她来来回回想了好几遍当晚出现的人。
陆泽谦是gay,时尚圈里无人不知。
手握顶级五大刊,游走在名利场,跟男人比跟女人更有cp感。
林初一就更不可能了,她是女的。
虽然看起来比男人更爷们。
生理上,确实没法提供小蝌蚪。
还有谁?
模子哥?
宋锦书深吸一口气,组织好语言,打给陆泽谦。
“泽泽,一个多月前,就是我离婚那天晚上。”
“在商K,你点的那个模子哥,是几号?”
电话那头满是诧异,“什么模子哥?”
没有吗?
她明明记得是有的。
对了,戒指!
模子哥带着一枚很特殊的戒指,看她喜欢,甚至颇为大方地借给她玩,玩够了再还回去。
她果然在包包的夹层里找到了戒指,以及一张写了电话号码的便签。
拨过去,未接。
又拨了一遍,直接转语音留言。
宋锦书心情逐渐暴躁。
手机振动,是助理金玉露发过来的会议提醒。
【明天下午四点,第三季度新品发布会最后一次彩排,请准时参加。】
正好可以问问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宋锦书:【玉露,你送我回家那天,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事】
金玉露:【??哪天??】
【我离婚那天晚上。】
金玉露更加疑惑:【什么叫……奇怪的事?】
这让她怎么解释?
宋锦书正在犯难该怎么说出口,金玉露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
【我送你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人在摸黑偷狗!】
愤怒值蹭蹭往上涨,很快就盖过了对怀孕的恐慌。
偷狗!!还有谁??
除了她那个要死不活的怨种前夫还能有谁?
一回国就跟她谈离婚协议,所有的资产条件随便她提。
唯一的要求就是:狗必须归他。
狗当然不可能给他,狗是奶奶生前养的,是她的陪嫁狗。
怨种前夫也大言不惭,狗是奶奶生前养的,是他沈家的狗。
在经过长达两天的拉锯战后,狗还是归了宋锦书。
倒不是沈砚清良心发现,而是狗通人性,见到沈砚清就咬。
见一次咬一次。
“贝贝,过来。”
宋锦书唤了唤大金毛,金毛摇着尾巴跑过来。
她把手搭在金毛头上,轻轻抚摸它柔软的毛发。
“你真是妈妈的好孩子,比你那个狗前爹强多了。”
“现在妈妈有了钱,有了大房子,你就等着跟妈妈吃香喝辣吧。”
贝贝就像听得懂人话一样,乖巧地趴在她脚下,汪汪叫了两声。
宋锦书摸了摸平坦的小腹,柔声道:“宝宝,你也是。”
“妈妈现在有了钱,有了大房子,你也跟着妈妈吃香喝辣吧。”
这个孩子,她是一定要留下的。
孩子的爹,她也一定要找出来。
她太渴望正常的家庭氛围,有爸爸,有妈妈。
父亲去世的时候,她还很小就被送往孤儿院。
长到十二岁,沈家为了庆祝奶奶六十大寿,给孤儿院捐了很多钱。
她趁着奶奶与沈家到孤儿院慰问的间隙,故意摘了一朵梅花别在耳后,成功引起了奶奶的注意。
尔后,又通过活泼乖巧的表现,顺利被奶奶收养,终于离开那个人吃人的地方。
沈家看不起她,不让她姓沈,于是便只能随奶奶姓宋。
太太江明月更是从未正眼瞧过她一次。
哪怕她不仅是江明月名义上的养女,还做了江明月三年法律意义上的儿媳妇。
可那又如何,她被奶奶养在身边。
学钢琴学马术学芭蕾,读国际学校,有佣人保姆伺候,司机接送上学。
被奶奶养得娇娇的,比大小姐还像大小姐。
在生存面前,尊严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
院子外传来汽车引擎声,她极不情愿往外瞟了一眼,瞬间又高兴起来。
这是大哥的车。
宋锦书“噌”的一下从秋千上站起来,快步跑过去。
“大哥,你今天不忙吗?怎么有空到我这儿来了?”
男人握着方向盘的手抖了下,嘴角微勾,讪笑道:“哟,就这么着急想做我大嫂?”
好一张惨绝人寰的帅脸,怎么就非得长嘴?
宋锦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又来偷狗?”